自撞安全島 持槍拒檢逃逸 一審判三年兩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吳姓男子深夜搭乘友人的自小客車遇警攔檢,因車上有槍,怕被查獲而拒絕臨檢,油門一踩加速逃離現場,卻自撞安全島,車上人員全逃逸。警方事後在車上扣得一把改造手槍,循線查出吳到案。台南地院依槍砲罪,判吳三年兩個月,併科罰金三萬元。  二0一九年十一月三日凌晨,吳男搭乘友人駕駛的轎車,行經台南柳營郵局前違停,為警方攔檢盤查,吳擔心持有改造手槍會被警方查獲,便和友人加速逃逸,車至白河區白河交流下與公路台一七二線路口時,友人駕車自撞安全島後,下車逃逸,卻把改造手槍留在車上,被警查獲。  警方事後追查,發現吳男是改造槍的持有人,將他送辦,由檢察官起訴。法官認為吳男深夜帶槍,對於他人生命、身體造成潛在危險,對社會治安危害程度不輕,惟尚未持以犯案,加上他犯罪後始終坦承犯行,並帶同員警查獲剩餘槍枝零件,應予作適當懲戒,併科罰金的部分,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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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山區跳水 戲水客險送命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跳水出意外!一群年輕人十九日前往新北市新店山區戲水,其中一名二十多歲男子跳水後失蹤,同行友人趕緊撥打一一九求救,消防人員趕抵將男子救起,該男一度失去呼吸、心跳,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急救後恢復生命徵象。  新北市消防局下午一點二十九分接獲報案,新店溪支流磺窟溪發生溺水事件,原來溺水的男子和朋友約三十多人一起到新潭路二段一處露營區聚會,營地旁的「礦窟溪」是新店溪的支流,平均水深約四公尺,男子從磺窟溪高約二公尺的瀑布往下跳,疑似撞到落水點的石頭,久久未浮出水面。  朋友發現情況不對勁,趕緊撥打電話向一一九求援,消防人員到場約五分鐘後將人救起,但男子呈現OHCA狀態,救護人員持續給予CPR與死神拔河,並緊急送往新店慈濟醫院,經過搶救,終於恢復生命徵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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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國際誆稱投資虛擬貨幣 月賺30% 假投資 詐300人吸金1億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只要每個月定期繳三千元,就能保證獲利,每個月利潤高達百分之三十,讓自己增添一份被動化的收入」,刑事局十九日表示,ENAI寰宇國際以投資虛擬貨誆騙投人,據一六五反詐騙諮詢專線統計,自七月六日至十二日止已有超過三百人報案,財損金額高達一億元。  刑事局指出,一名二十七歲從事電子業的彭小姐,在今年四月經由LINE群組介紹投資ENAI寰宇國際公司,該公司誆稱投資虛擬貨幣,程式會自動偵測貨幣價高低、自動買賣貨幣、自動更換交易所、自動搜尋利差平台、獲利回報等,於是彭女從四月至六月間以臨櫃匯款、網路轉帳等方式入投資金二十多筆,直到七月六日該平台公告遭駭客攻擊,彭女無法出金,才驚覺自己受騙,損失超過二百萬元。  刑事警察局呼籲,這類假投資詐騙手法,被害人通常係透過「網路」接觸詐騙訊息(如LINE、FB、交友軟體等),所以提醒民眾不要輕信「網友」,並慎選合法投資管道,投資一定有風險,沒有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的投資,民眾千萬不要拿自己的荷包做試驗,有任何疑問請撥打一六五反詐騙諮詢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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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不當管教 致幼生骨折 大寮1幼兒園停辦1年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有關高市大寮區某幼兒園不當管教事件,教育局十九日表示,依法裁處停辦一年,除已提供幼兒園輔導與教保專業資源,並全力協助家長媒合安置幼兒,以保障幼兒權益。  另外,針對有媒體報導幼兒園不當管教事件,將大寮區幼兒園與林園區幼兒園錯置;教育局表示,大寮區該所幼兒園致幼生受傷骨折,依法被裁處停辦一年;林園區某幼兒園係老師將幼生用膠帶綁手,目前教育局、社會局就裁處研議;因家長、民代表達關切,教育局表示,兩所幼兒園涉案情形不同,地區也不同,也提供家長辨別。  教育局表示,針對依法裁處停辦一年的大寮區某幼兒園,有八十一名在園的幼生需安置,教育局已於七月十日在局網公告大寮區尚有缺額的公私立幼兒園名單(計二百五十三個缺額),並同步通知園方轉知家長,以協助幼兒轉園安置。  教育局並已協助園方辦理通知家長關於幼兒安置資訊,請家長於七月十七日回傳收執聯確認收到通知,於七月二十二日由該園將幼兒安置情形報教育局,並於七月二十三日至三十一日前協助媒合尚未安置的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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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電商詐騙 小三美日列榜首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刑事警察局統計,今年上半年「解除分期付款」詐欺案件計共發生一二八一件,此類詐騙手法即歹徒先從電商平台竊取消費者個資後,再假冒電商及銀行人員的客服打電話給消費者行騙,交付管道以「網路轉帳」占最多、ATM轉帳居次;一六五專線統計今年七月六日至十二日止,歹徒假冒電商前三名依序為小三美日三十一件、MOMO購物網及World Gym 各十三件。  刑事局指出,北市一名三十四歲陳姓健身教練,日前接到假冒「World Gym」客服人員的詐騙電話,誆稱誤將吳先生設定為「VIP會員」,往後將每月扣款,要求提供銀行客服電話以便協助解除,陳姓教練提供中國信託客服電話後,又接到另名歹徒假冒「中國信託」客服人員來電,要求依照指示操作ATM及網路銀行,損失金錢高達十四萬元。  另宜蘭縣五十歲楊姓女老師日前於「小三美日」購買化妝品,過了一個月後接到假冒「小三美日」客服人員的詐騙電話(來電顯示電話號碼開頭帶+號),歹徒通常於銀行下班時段來電,誆稱上一筆訂單誤設定為十二個月連續扣款,要協助該被害人解除交易,接著另名歹徒假冒「郵局」客服人員來電,稱需要用網路帳戶進行整合,要求使用網路銀行APP設定,被害人因未先查證,結果掉入歹徒設下的陷阱,依照歹徒指示操作網路銀行APP及ATM,不斷把帳戶內的錢都匯給了詐騙集團都未察覺,直到回撥詐騙電話號碼發現是空號時,才驚覺受騙,損失五十萬元。  刑事局呼籲,詐騙集團透過駭客盜取民眾網路交易資料,假冒網站及銀行客服人員行騙,會將來電顯示竄改為真正的銀行客服專線號碼,藉此取信被害人,民眾接到陌生電話,切勿因為對方說得出自己過往交易細節或以來電顯示號碼取信, 民眾只要聽到「誤設分期付款」、「重複扣款」、「連續扣款」、「需配合操作ATM或網路銀行」協助「取消交易」、「解除設定」等詐騙關鍵字就要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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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妻百貨公司血拚?男報警稱遭盜刷法院判無罪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於申辦信用卡後,將之交與妻子使用,前年七月底黃妻於百貨公司簽名刷卡上萬元,黃男接到繳費通知疑遭盜刷隨即報警停卡,未料卻陰錯陽差害妻子遭詐欺取財、偽造文書起訴。黃妻喊冤稱不知不能簽名消費,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罪證不足,判處黃妻無罪,全案可上訴。  黃男申辦信用卡後,將卡交與妻子使用,授權妻子於一定額度不用簽名的範圍內使用該信用卡,一0七年七月,黃妻於高雄百貨公司刷卡消費一萬四千餘元,並簽上丈夫姓名。黃男八月收到帳單消費明細後,懷疑卡遭盜刷,逕自報警提告並停卡,未曾向妻子確認該信用卡是否遺失或遭盜刷,或有逾越權限刷卡等。  黃男自陳信用卡於一0七年五月及七月間遭人盜刷,根據紀錄顯示五月曾於南市某百貨公司消費二四八0元,七月則於高雄百貨公司消費六百元及一萬四千四八四元,該卡平時均由妻子使用。並未授權妻子消費超過免簽額度之商品或星巴克以外之消費。  黃妻到案否認詐欺取財及行使偽造文書,表示丈夫未曾告知該卡不能簽名消費,如丈夫不願意自己以該卡消費,隨時能拿回去等。然而刷卡消費超過免簽金額,銀行也即會用簡訊通知,黃男也曾於刷卡當日接獲銀行簡訊通知,八月未與妻子溝通即報警提告顯與常情有違。  判決書指出,該銀行信用卡之免簽額度為三千元,然而黃男報案卻針對其中兩筆未超過三千元之消費一併提出告訴,黃收到帳單予以繳費後,未曾向妻子告知刷卡限制、也未向妻子表示要索回信用卡。案經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無法認定黃對於妻子持該信用卡消費簽帳有所限制。最後認罪證不足,判黃妻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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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透天厝火燒 頂樓發現1焦屍

 本報記者/南投報導  南投縣南投市一間四層樓高的透天厝,昨日上午發生火警,消防人員迅速在二十餘分鐘內撲滅火勢,進行火場搜尋時在頂樓找到一具焦屍,目前死者身分及起火原因正調查中。  南投縣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指出,十八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左右,一一九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南投市振興巷一間透天厝發生火警,現場已竄出濃煙。勤務中心立即派出中興分隊、碧興分隊等多個分隊出動八輛消防車、十多名消防員前往滅火。  消防局指出,失火的是一棟四層樓高的透天厝,消防車趕到現場時,火場周遭巷弄內都是白煙,消防隊員發現透天厝頂樓仍不斷冒煙,趕緊拉水線朝三樓以上噴水,約花二十多分鐘即將大火撲滅,隨後在火場搜尋及殘火處理時,在頂樓找到一具焦屍。  消防局表示,由於屍體被燒成焦黑難以辨識,目前仍在追查死者身分,並釐清火警發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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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卡拉OK搶案 劉嫌收押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冬山鄉義成路二段一家歡唱聯誼社,日前發生蒙面持槍強盜案,二十歲劉姓搶匪持道具槍行搶,得手十萬餘元,過程被監視器「全都錄」,警方鍥而不捨迅速偵破,查扣作案槍枝二把及衣褲,不過,贓款已花用殆盡,全案依強盜與槍砲等罪移送偵辦,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羅東警分局副分局長盧勇維說,這起搶案發生在七月十一日深夜十一時多,一名全身黑衣頭戴頭套的蒙面男子,闖進冬山鄉義成路一家歡唱聯誼社,持槍喝令櫃檯人員交出財物,一開始老闆娘與兩名女店員以為開玩笑,不予理會。沒想到,搶匪竟衝進櫃檯搜括財物,並搶走老闆娘皮包逃逸。  老闆娘見狀與搶匪發生拉扯,從店內追到店外並跌倒在地,店內客人查覺有異也追出屋外幫忙,但還是讓搶匪逃逸,之後變裝並騎作案機車繞小路躲避追查。  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宜蘭地檢署指揮偵辦,經查訪相關人員,並積極調閱監視器,鎖定犯嫌騎乘機車與逃逸路線,前天在冬山逮捕搶嫌。劉嫌目前無業,遊手好閒,因缺錢花用進而行搶,搶得財務已全數花光,不願交代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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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車禍導致失智,得請求賠償所支出的律師費用

 北區廖先生問:我走在行人穿越道時,適李先生駕駛自小客車左轉,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撞到我,造成我嚴重腦部受傷、身體骨折等傷害,並遺有外傷性腦受傷導致的失智症。請問,我在訴訟中委任律師所支出的律師費用,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嗎?  答: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的代理人應委任律師,但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司法院並訂有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許可準則,作為審判長准許非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的依據。故訴訟當事人要委任律師以外之人擔任訴訟代理人應經審判長之許可,審判長得隨時以裁定撤銷許可。上述所稱的律師,指具有律師資格且已加入律師公會,得在該法院以律師資格執行業務的人。  第一、二審民事訴訟為事實審,我國並未採行強制律師代理制度,即只要經審判長許可,當事人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是第三審為法律審,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三審的上訴人必須委任律師,故第三審上訴人支出的律師費用,得作為訴訟費用的一部分;惟第一、二審未採行強制律師代理制度,則當事人所支出的律師費用,是否為訴訟費用的一部分,即不無爭議。  持平而言,在第一、二審固未採取律師強制代理制度(或稱律師訴訟主義),不過當事人在車禍案件所支出的律師費用,在廖先生確有因車禍遺有外傷性腦受傷導致失智,而不能自為訴訟行為,必須委任律師代理的情形,所支出的律師費用,如可認為伸張權利或防禦上所必要者,也可以認定為訴訟費用的一種,於必要限度內,由法院命敗訴的李先生賠償。 (作者/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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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毒首功考績乙等? 警官申訴遭駁回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市警六分局偵查隊一名專辦查緝毒品的警官,於去年主辦破獲的販毒案,就占了全分局近半數案件,儘管績效卓著,考績卻遭打乙等。雖已透過內部申訴,苦等月餘後遭到駁回。由於考績將直觀影響員警薪酬與未來升遷,該警官無奈表示,將繼續申訴爭取權益。  據了解,該名兩線一警官從警迄今十餘年,由於年紀較輕、思維靈活,隨著傳統販毒模式改變,轉趨網路化,該警官也透過網路臥底方式,查緝販毒網路屢破毒品案件,檢方也鼓勵警多方參考該員緝毒技巧,由於緝毒辦案方式及該員生性低調鮮少曝光,去年警六分局破獲十七件販毒案,該員就主辦其中七件,是分局績效的無名英雄。  然而,去年五月,該員收到考績通知書卻遭打乙等,全分局約有七成拿到考績甲等,尋思自身並非沒有實績,遂持敘獎單和主辦查獲販毒案的資料,希望分局長官主持公道,長官則告知循管道向刑警大隊申訴,屆時分局也將以該員提供資料為其爭取,然而過去從未有申訴翻盤的案例,該員的申訴也在苦等月餘後遭到駁回。  據了解,分局高層事後也特別親自「摸頭」表示歉意,稱考績流程蓋章的人都有責任,希望警官考量分局高層升遷異動期間勿張揚。據該警官透露,上半年自身的刑案核分達百分之五百多,甚至還將分數還分隊上同仁;根據內規隊上同仁也會給予分數回報,且即使下半年無績效,他也是全分局績效第一名,未料卻得到吊車尾的考績。  然而,申訴管道對基層的幫助有限,多數員警也對申訴結果不抱希望,隨著分局高層的流動更換,基層的權益與功績也跟著船過水無痕。該員強調,未來將向保訓會再申訴,若仍無效,將尋求行政訴訟管道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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