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的前女友郭新政,被控以不實當票詐得珠寶,遭蕓賞珠寶公司提起民事求償。一審郭女敗訴,應與另兩人連帶賠償近六千五百萬元;二審改判郭女勝訴免賠,由沈記玉飾的沈昊諺獨賠七千二百五十八萬元;最高法院三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蕓賞珠寶公司主張,沈昊諺於民國一0二年十二月初,向蕓賞負責人馬聖齋夫婦佯稱,有客人要買鑽石,可代為銷售,陸續取走價值二億多元的三十件鑽石、珠寶,實則當給當舖。
沈男找郭女出資六千多萬元,向當舖贖回其中六顆鑽石,由郭女保管,答應支付她利息及鑽石保管費。蕓賞為取回這六顆鑽石找上郭女,郭女宣稱已典當,蕓賞因此支付七千一百四十七萬元,向郭女取回鑽石。
蕓賞後來發現鑽石未典當、當票是假的,除提刑事告訴,也對沈男提告求償一億四千多萬元,其中近六千五百萬元應由郭女、沈男與大展當舖潘姓負責人連帶賠償。
刑事上,郭女已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高院認為,郭女已出具相當對價以設定質權而取得讚石,並非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沈男沒有處分權,應屬「善意」取得珠寶的質權,去年改判郭女、潘男免賠,沈男個人則須賠償共七千二百五十八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