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離太陽花挨告 前警局長無罪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六年前「反服貿」興起太陽花學運並引發「三二三入侵行政院」事件,警方強制驅離造成警民衝突,台聯前立委周倪安對時任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提出殺人未遂自訴。一、二審認定黃員依法執行職務,符合阻卻違法事由,均判無罪;最高法院二十四日駁回上訴,黃員無罪確定。  由於黃員一、二審均獲判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除非判決所適用的法令牴觸憲法,或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判例,周倪安才能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周女等人上訴違反速審法規定,駁回上訴。  「三二三」之後有數十人指控遭警方暴力驅離,對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黃昇勇、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提出殺人未遂與傷害的告訴。本案由周倪安與二十九人及義務律師團對黃昇勇提出自訴。  判決指出,在三二三陳抗事件中,部分群眾以油壓剪、鐵橇破壞行政院鐵拒馬,破窗闖入行政院內破壞物品,黃昇勇依其北市警察局長權責,交付各分局長執行驅離任務,由各分局長按現場狀況決定具體方式、細節。  值勤員警原則上先以口頭勸離,如勸離不成,才予以抬離、拖離,只有少數員警以肢體或使用警械毆擊民眾,認定黃昇勇是依法令所為,具備阻卻違法事由,依刑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不罰。  反服貿學運緣於立法院於民國一0三年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遭質疑黑箱作業,不滿群眾於三月十三日先霸占立法院,三月二十三日再入侵行政院,警方進行驅離,引爆流血衝突。

Read More

助扁珍詐國務機要費 種村碧君判4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扁嫂吳淑珍被控利用不實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一千四百八十萬元,其中貴婦團成員種村碧君提供一百三十五張發票供扁嫂核銷,被認定是共犯,一審依幫助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罪將她判刑四年,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三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種村碧君原是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是扁嫂好友,也是幫扁嫂蒐集發票的貴婦團成員。 種村碧君被控替扁嫂蒐集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部分,當年特偵組接手後發交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原本希望等最高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判決確定再結案,但因為扁健康不佳而停審。  直到民國一0四年檢方認定種村碧君,共蒐集一百三十五張發票給吳淑珍,共計核發五百四十二萬元公款,是扁珍詐領國務機要費共犯予以起訴。  種村碧君辯稱,持有的發票都是自己消費取得的,且蒐集發票是為要捐給公益團體兌獎使用,否認詐領國務機要費。  高院指出,種村碧君交付發票給吳淑珍時,可預見該發票是要核銷公務費用,確有幫助吳淑珍等人利用發票詐取財物的不確定故意。  高院認為,種村只提供發票並未參與詐領,僅構成幫助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罪,二十三日維持四年刑度、褫奪公權二年。全案仍可上訴。

Read More

私娼寮命案二審 陳智賢仍判9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高分院審結私娼寮命案,男子陳智賢口角糾紛失控掐死鐘姓女友,法官廿三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九年。全案仍可上訴。  陳智賢(五十五歲)是台南開元陸橋下東豐路私娼寮的常客,並與私娼寮鐘姓女老闆成為男女朋友,屢因金錢糾紛,常起口角。由於鐘女本身罹患鬱症,對陳積欠債務及陳的胞姊出面處理兩人糾紛不滿,一再揚言對胞姊及其家人不利。二0一九年二月十二,陳在與鐘女口角爭執過程中,失控掐死鐘女,事後打電話報案自首。  台南高分院審理時,陳當庭表示,感謝法官給他機會,能與死者家屬修復,打開心結。他表示,不是蓄意傷害女友,是因為一些壓力,導致情緒失控,造成憾事,他一心想跟女友走,是女友的女兒一直勸他要好好活下去。陳說,藉由修復過程,讓女友的女兒能了解他與女友相處的情形,進而願意原諒他。  一審判陳智賢九年,但被害人的父親認為這樣刑度太輕又沒賠償,曾揚言要告到底。合議庭審酌陳智賢自始坦承犯行,並就犯罪情節均供述明確,堪認其確出於悔悟而自首,依法減輕其刑。

Read More

約見面先繳三萬?詐騙伎倆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吳姓男子日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網友雅馨,隨即相約見面,吳不久即接獲男子來電自稱雅馨友人,要求吳繳納三萬元點數,否則將對其不利。幸吳於購買點數時遭警方及時阻止,碰巧歹徒來電恐嚇,聽到對方濃厚的「中國腔」,警方隨即接過電話,請歹徒安分守法,別讓「維尼熊」擔心。  廿日下午四時許,廿多歲的吳姓男子至開元路超商,一舉購買三萬元遊戲點數,超商店員見狀疑心吳男遭詐,隨即通報市警五分局開元所警方阻詐。警員陳星儒、陳慈祥獲報到場協助,警方經查發現吳男疑遭交友詐騙,告誡吳男切勿匯款,然而吳表示,對方已經數度來電揚言要對自己不利,擔心不給錢會遭傷害。  警方與吳對談間,吳男再度接獲歹徒來電,吳男也配合警方開啟擴音,歹徒於電話中再度出言恐嚇吳男,要求盡速交付點數序號密碼。濃濃的捲舌音中國腔隨即引起警方注意,更確認對方詐騙的身分。陳員聽聞從吳手中接過電話,自曝台灣警察身分,並表示詐欺觸法,要對方別讓「習大大」不開心。  歹徒色厲內荏強調一定會讓吳付出代價等語,陳員隨即回嗆「你看維尼熊能不能讓你來台灣騙錢啦!」,語塞的歹徒聽聞後也隨即掛斷電話,警方也向吳男強調,歹徒利用的話術無非是利用貪婪、慾望、恐懼等人性弱點,千萬不可輕信。吳男恍然大悟隨即取消購買程序,成功保住得來 →不易的血汗錢。

Read More

涉南港性侵殺害女模程宇二審判無期徒刑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三年前發生的南港女模命案,認定被告程宇預謀性侵女模,卻因被害人尖叫臨時起意殺人,未達罪無可逭地步,且非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重大犯罪」,二十三日依強制性交殺人罪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認為,程宇為滿足性慾預謀性侵陳姓女模,因被害人尖叫予以殺害,檢方雖求處死刑,但其犯行並非「情節最重大犯罪」,且送請精神鑑定結果,認定他在高度外控與監督環境中,可減少侵害、攻擊他人的慾望,因此未判處極刑。  此外,高院指出,程宇被控竊取女友的手機部份依竊盜罪判刑六月,侵占死者陳女財物部分判罰金一萬元、得易服勞役,持死者信用卡買高鐵票判刑五月、可易科罰金,以其信用卡刷卡住宿未遂則判刑四月。除竊盜、侵占罪等確定外,其他罪行均可上訴。  程宇被控於民國一0六年二月間,以梁姓女友的社群網站臉書帳號聯絡陳姓女模,邀約拍照事宜,約妥三月一日外拍。陳女赴約後,程宇帶她到台北市南港區萬象大樓地下室一樓,伺機予以性侵得逞,再以背包背帶勒斃陳女,帶走女模信用卡、手機等財物。  程宇另被控於一0五年十二月間,以拍攝宣傳照片為由,邀約另一名女模見面,同樣在南港區萬象大樓地下室廢棄商場,猥褻、性侵得逞。這部分,高院昨日也依性侵罪將程宇判刑四年,仍可上訴。

Read More

驚!愛河撈起屍塊袋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市府環保局清潔隊員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時許,在九如、同盟路口的愛河段打撈到二袋深色袋子,上岸後打開其中一袋後發現疑似一截人體小腿的屍塊,立刻報警,三民一分局立即派員警前往了解,並封鎖現場,初步表示不排除是分屍命案。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將於今日前往相驗後,再對外說明相驗結果。  高市環保局表示,清潔人員二十三日發現二個深色的旅行袋,位置就在愛河幸福川出口到家樂福一段中間,在打開一袋後,發現裡頭竟有一截小腿的屍塊,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將二個旅行袋移至九如路橋下的清潔隊工作站,並通知警方鑑識人員到場採證,以釐清案情。轄區三民一分局抵達現場後立即封封鎖現場進行調查。  警方表示,不排除是分屍命案,死者身分尚待調查。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初步勘驗後,表示應是人體屍塊,檢察官已指示警方進行鑑識,待鑑識完成,檢察官將於二十四日進行相驗。  警方表示,不排除調閱附近的監視器,以了解近日是否有人將旅行袋放入愛河中,以進一步了解案情。

Read More

關廟惡火奪四命 相關局處協助善後

 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針對關廟區一民宅半夜惡火奪走四條人命,市議員洪玉鳳、杜素吟及陳怡珍等均感不捨,並於質詢時直指水火無情,期市府相關單位多予以協助。市長黃偉哲指出,消防隊很快即趕抵現場,但仍造成四條人命葬生火窟,令人哀痛,已責請相關局處協助治喪事宜。  杜素吟表示,對大火奪取四命,籲市府多協助殯葬事宜,另對七成以上民宅都只有一個出口,有必要籲請加裝住警器。陳怡珍也提醒市府能對該案多予以協助。  對此,黃偉哲表示起火原因尚待檢察官相驗及消防局於現場採集跡證後,才能有結果,他也指出,火警一發生警報器也很重要,後續會責請消防局嚴格查察平房區的住警器,加強住家消防安全,盼提早偵測煙與熱發出警告,也許可以多搶救一條人命。民政局長顏振標回應,除發送家屬慰問金外,對於罹難者後續喪葬費用也會給予最大協助;社會局長陳榮枝也表示,因該住戶為中低收入戶,其意外災害部分會依照相關辦法來協助家屬;教育局表示,對於罹難幼童的班級,已介入進行安心輔導。

Read More

寄子彈恐嚇三圓建設王光祥北檢起訴二人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股票上市公司大同經營權之爭中,代表市場派的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日前收到裝有兩顆子彈的恐嚇信,經查為陳姓女子唆使黎姓男子犯案,台北地檢署二十三日偵結,全案依恐嚇、槍砲等罪嫌將陳女、黎男起訴。  至於陳女另被控涉及槍砲罪嫌部分,陳女到案後否認教唆黎男寄送裝子彈方式恐嚇,檢方考量沒有積極證據證明陳女涉案,這部分予以不起訴。  檢方指出,陳女於今年四月十七日前,要求黎男前往三圓建設恐嚇王光祥。黎男於十七日近中午時,與何姓女友搭乘由杜姓女子駕駛的自用小客車,前往台北市南京東路的三圓建設,將裝有兩顆子彈的信封交給大樓保全,要他轉交給王光祥。  王光祥收到信封後,打開發現裡面有兩顆子彈,心生畏懼,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將黎男帶回調查,訊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檢方日前再傳訊陳女到案,諭令二十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後,二十三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黎男起訴,並依教唆恐嚇罪嫌起訴陳女。至於何女、杜女,檢方認為兩人不知情,均予不起訴。

Read More

妄想被下符 刺母一刀判六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姚姓男子妄想許男的家人對其下符咒,竟為破除符咒,涉嫌持水果刀刺了許男的八十六歲母親腹部一刀,幸經發現立即送醫救回一命。彰化地院二十三日審結,依殺人未遂罪將他判處六年有期徒刑,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五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姚男妄想許男的家人對其下符咒,認為刺殺許男之母可以破除,去年十月十五日晚間六點多,持水果刀刺入許母腹部一刀,隨即逃離現場。嗣經居家照護人員發現送醫救回一命。  姚男否認犯行,辯稱他有先問人,才進去房間。他雖有持刀刺告訴人,但沒有想到要刺死她。因他長期吃腦神經的藥,有幻聽幻覺。  法院據證人證述及診斷證明書、監視器翻拍照片、相關鑑定資料等,認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科。審酌被告之前曾刀傷告訴人之子許男,竟又再度刺殺告訴人,犯罪情節甚為嚴重,且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另考量被告經診斷為思覺失調症,又因病識感不佳、未按時就醫服藥,才會發生本案,實有可議之處,判處六年徒刑。  法院說,本案是第二次暴力犯行,犯罪情節較為嚴重,且都是針對許男及其家人,若被告未能持續施以妥適治療及監督,恐有再犯之虞,因此併宣告施以監護五年。

Read More

百萬轎車擦撞違停機車 酒駕女遭警活逮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府前路一帶老牌水果行於廿二日晚間發生一起酒駕烏龍,四十餘歲的徐女晚間與友人到店內吃水果,於停車之際意外擦撞路邊一輛違停機車,徐女等下車察看之際,車主聞到兩人身上酒氣,疑心對方酒駕肇事隨即通是警方到場,警方檢測發現徐女酒測值超標,訊後即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廿二日晚間,吳姓民眾與友人等在府前路水果行聚會,機車就順便停在店門口紅線處。十時許一輛保時捷休旅車沿府前路行駛,準備臨停路邊之際車側卻意外擦撞吳男機車,整輛機車瞬間失去平衡傾倒,吳男友人見狀雖立即出手扶車,但機車後照鏡仍因倒地歪曲。  副駕駛座一名女子隨即下車查看,稱車輛沒有受傷、沒有撞到,並指責車主紅線違停等,該休旅車則逕自往前臨停。吳男等人見對方態度不善,對談間也聞到些許酒氣,不欲多做糾纏,果斷通報市警二分局民權所警方協助。警方到場欲為雙方進行酒測時,駕駛休旅車的徐女卻多番推諉、不願配合。  徐女友人跳出稱車是自己開的,惟吳男等人紛紛證稱徐女才是駕駛,警方仔細還原全案後向徐女勸說,徐才坦承自己駕駛身分配合酒測,警方檢測後發現徐酒測值達0點廿七,有「酒駕肇事」事實,隨即將徐帶回派出所,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徐女到案坦承曾於晚間聚餐時飲酒,辯稱酒後有稍微休息、意識清醒,晚間想吃水果才與友人開車出門,肇事時也未感覺到撞擊感,不想卻意外演變成行車糾紛。警二分局也強調,酒駕不僅危險更違法,也呼籲駕駛酒後切勿免強上路,幸徐女僅是擦撞路邊違停機車,僅造成車損未釀成傷亡,但因此吃上刑責可謂得不償失。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