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阻悲劇憾事再發生 婦幼隊籲全民停看聽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自去年一歲半女童遭施打虐死,南市永康日前再傳虐童悲劇。一名四歲的女童因遭繼父體罰,罰站於注滿熱水的臉盆中,後不慎跌倒造成腳、背及臀部等多處燙傷,傷口也因延誤就醫潰爛。女童直至送醫才由社會安全網介入,南市警婦幼隊也特別提醒民眾、親友謹慎「停、看、聽」,通報受虐事件。  虐童案件需市府民政、警政、社政與校園間的聯繫協防,然而虐待與管教間的模糊界線,也往往成為通報的盲點,即便親友間也未必能判別是施虐或是較嚴格的管教作為,加上幼童難以為自己發聲。即便相關單位建立通報安全網,猶恐百密一疏,如未能在第一時間阻止,容易釀成嚴重傷害案件或不可挽回悲劇。  據了解,該名四歲女童於兩週前遭葉姓繼父管教體罰,要女童於裝滿熱水的臉盆內罰站,女童因燙到縮腳重心不穩跌倒,連帶將臉盆翻倒,熱水也連帶燙傷女童背部、臀部等處,後女童母親與繼父雖有帶到診所治療並以藥膏等敷料為女童治療,但女童仍因傷勢嚴重惡化潰爛。  廿七日晚間,葉男岳母見女童傷勢與葉發生爭吵,永康警方獲報到場緊急協助將女童送醫,由於女童雙腳燙傷痕跡整齊齊平,疑有不當管教情形,檢警與社會局隨即介入,經警方抽絲剝繭調查,葉姓繼父才吐露實情,隨即被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根據警方分析,虐童案件多發生於雙親有毒癮、酒癮或經濟弱勢家庭,社會局也會特別交由社工關心高風險家庭,但不論是局處或是警方,要廿四小時監控也是力有未逮,再傳虐童案件也暴露安全網未能周全處。南市警婦幼隊特呼籲民眾加強「停、看、聽」,及時制止施暴、觀察幼童有無不明傷痕或異常行為舉止,聽聞鄰里打罵聲也應主動留意,視情況通報警方或婦幼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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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寅詐貸案外案 調查官疑收500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潤寅集團涉嫌向九家銀行詐貸三百八十六億元,爆出調查員收賄的案外案。當年承辦案件的台北市調處郭姓調查官,疑收賄五百萬元後,決定將潤寅案不予調查,涉嫌貪汙,檢調二十九日將郭男等六人約談到案,全案漏夜訊問中。  調查局於民國一0五年間即接獲潤寅涉嫌不法詐貸的情資,當年台北市調處指派郭姓調查官(今年一月離職)偵辦,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的妻子王音之擔心不法詐貸情事曝光,涉嫌透過洪姓金主,於一0六年間送交五百萬元現金給郭男。  郭男收賄後於去年一月調職前,將潤寅案以查無不法改為「列參」,不予調查。然而,北檢在今年一月間,認定潤寅涉嫌詐貸九家銀行,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將楊文虎、王音之等負責人夫婦等三十六人起訴。  檢調偵辦潤寅案期間,查出郭男涉及收賄不法,台北地檢署二十九日指揮北機站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兵分十路搜索郭男、郭男的楊姓女友人、洪男等六人住居所,並約談郭男六人及六名證人到案調查,並於晚間陸續移送地檢署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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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內尚有其他孩童 社局緊急安置女童 評估他童安全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南市一名女童疑遭燙傷卻延遲送醫情形,市府社會局表示,廿八日凌晨接獲通報後經了解後認為,女童父母有嚴重疏忽照顧情事,且未有其他家屬可提供照顧協助,遂於同日立即緊急安置;社會局除對父母予以開罰外,並案情將再深入調查。  社會局表示,廿八日凌晨一時許接獲通報,即派社工前往調查,據女童家屬說法,為女童兩週前遭燙傷,但家人卻未帶女童前往醫院診療,造成傷口潰爛嚴重;醫療人員認為,傷勢狀況尚符合家屬所述兩週前燙傷。  至於燙傷原因,社會局指出,女童繼父辯稱,係因女童在浴室洗澡時不乖,一時氣憤才用熱水嚇她,沒想到女童滑倒燙傷,且有帶女童至診所看醫生敷藥。  社會局對於繼父的說法將深入追查外,認為女童受傷,父母親嚴重疏於照顧,且延誤就醫造成傷勢嚴重,因此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進行緊急安置,並啟動相關調查。目前家戶內尚有其他孩童,社會局已另派社工員前往家戶進行安全評估,確保其他孩童安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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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健行 男子跌倒肩脫臼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消防局二十八日指出,二女六男共八人,二十七日走大同鄉加羅湖步道,其中一名二十九歲新北市的鄧姓男子因跨越橫溝不慎跌倒致右肩脫臼,宜蘭縣消防局迅即派員趕往救援,將鄧姓男遊客送往羅東聖母醫院就醫。  宜蘭縣消防局於二十七日下午三時四十三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他與友人一行八人(二女六男)走大同鄉加羅湖步道,距加羅湖約一點六公里,其中一名男性友人因跨越橫溝不慎跌倒致右肩脫臼,欲下山就醫,一行人自行徒步返回登山口,並請求消防局派員前往接駁。  警消人員獲報後立即派遣南山及大同分隊人車前往,至下午五時許,搜救人員即抵達登山口,出發進入趕往加羅湖救人,至晚上七時十五分,順利與傷者鄧男接觸,由警消人員護送下山中,當晚八時三十五分,將一行八人全數護送至登山口。  傷者則由救護車送至聖母醫院就醫,餘三人自行駕車離去,另餘四人由警消載送至羅東乘車,於五個小時內順利完成救援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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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女童腳燙爛 警查是否家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永康區四歲女童雙腳燙傷半個月無法走路,被質疑家暴虐童案,引發各界關注,除了社會局強制介入外,警方廿八日依家暴傷害罪嫌將女童的繼父生母移送地檢署。這件虐童案之所以被發現,是女童受傷照被PO上網,且女童外婆與女童繼父為了女童管教問題引發口角報警,警方到場處理才看到。  網友廿七日在臉書社群PO出一名四歲女童雙腳嚴重燙傷潰爛敷藥照片,引起大批網友憤怒,進而肉搜女童父母撻伐。  女童主要傷勢在雙足和背,二度燒燙傷,目前收治在一家醫學中心燙傷中心,女童在回應親友詢問時,天真回稱腳會痛痛,疑似遭繼父及母親動手虐傷。  永康警分局傳喚女童繼父及生母調查,其父母原本供稱,女童兩週前自己在浴缸玩熱水不慎燙傷雙腳與屁股,事後只前往診所購買成藥敷藥,但警方發現他們對於女童受傷的經過,有多處疑點無法交代清楚,認為他們仍有諸多保留。  台南地檢署指揮永康分局偵辦,檢警及社會局發現女童曾經在二0二0年三月經警衛社政系統通報,遭不當管教,屬於體罰過當,但未達虐待程度,由社會局開案輔導,迄今仍列為保護案件。廿八日中午再進一步到女童住處作深入查證,並對繼父與生母說法進行比對,繼父才坦言,係因女童不服管教,才以熱水燙傷女童屁股及腳部,懲罰女童,事後又未立即就醫才導致傷口潰爛,有虐待及嚴重疏忽照顧情形。  據了解,女童家中經濟不佳,女童的直系尊親屬曾對外透露,女童早晚都被繼父跟媽媽毆打,早上媽媽打完,晚上換繼父打,這名尊親屬看見女童傷勢後要帶女童就醫,卻遭到女童繼父阻止,甚至報警將她趕出家門,讓她很焦急。永康分局轄區派出所廿七日接獲報案,案由是女童外婆與女童繼父,兩人為女童管教問題引發口角時到場處理,親人和警方看到女童傷勢立刻將她送醫院治療,後續由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安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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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園傳喜訊 貓熊圓圓生二寶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大貓熊「圓仔」當姊姊了!台北市動物園表示,大貓熊「圓圓」二十八日上午八時五十八分破水,經過五小時的努力,下午一點五十三分終於產下一隻大貓熊幼仔,新生幼仔的叫聲相當宏亮。  動物園發言人曹先紹說,「圓圓」對新生幼仔相當保護,目前媽媽順利抱仔中,保育員不清楚新生幼仔性別,目前也要對「圓圓」的健康多加注意,像是惡露有沒有排出等。  曹先紹表示,圓圓是在今年二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兩度進行人工受孕,但由於大貓熊的懷孕狀況難以掌握,會出現疑似懷孕或假孕的行為,像是食慾低落、孕酮濃度升高等,且貓熊受精卵有延遲著床現象,所以懷孕期不容易計算,人工圈養的貓熊懷孕期最短是七十二天,最長可達三百二十四天,人工授精後,必須密切觀察。  不過的確圓圓近期有食慾下降狀況,直到昨天上午圓圓破水,保育員始確定圓圓正要生產,經過五個多小時的努力終於產下健康的大貓熊幼仔。  曹先紹指出,相較於圓圓生第一胎圓仔,圓圓二度當媽,生產過程相當順利,圓仔也升格當姊姊。  大貓熊「團團」、「圓圓」於二00八年年底來台,引發轟動,兩「熊」隨後也被送進洞房,不過「團團」屢屢沒「性」致,最終採人工授精,直到二0一三年時,產下女兒「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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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灌膠門鎖 判拘役20天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黃姓男子因不滿鄭姓男子的孫子欠債不還,一大早前往鄭男住處持黏著劑入灌注大門鎖孔,造成門鎖被破壞不能使用。台南地院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黃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卅九歲的黃姓男子因對於鄭男(已歿)的孫子積欠債款,遲遲未還而心生不滿,黃於二0一五年三月廿七日清晨,前往鄭男在台南市東區的住處,將黏著劑注入大門門鎖,造成大門門鎖不能使用。  鄭男報警查出是黃男所為,一怒告上警察局,檢警傳喚黃男來問,黃也坦承是其所為,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南地院審理發現,黃男曾有重利、妨害自由案件被判刑確定,二0一0年七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這次又觸犯刑法毀損他人物品罪,五年以內再犯此案,為累犯。法官審酌,黃男僅因不滿告訴人鄭男之孫欠債未還,竟持黏著劑灌入大門門鎖,造成門鎖不堪使用,所為實非可取,並考量其犯後坦認犯行,予以薄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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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打鐵門擾鄰 女裁罰五千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一名居住台北市高姓女子搖晃、開關、腳踢鄰居鐵門製造聲響,時間長達兩分多鐘。法院認為,高女侵害他人居住安寧,日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滋擾住戶的規定,遭一審法院裁罰新台幣五千元確定,二審仍維持原裁定處以罰鍰五千元,本案不得抗告而確定。  事因高姓女子今年四月十一日下午,敲打五樓鄰居鐵門製造聲響,同棟住戶不堪其擾報警處理。一審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認為,高女藉端滋擾住戶,裁定處罰鍰五千元。  高女不服簡易庭裁定提起抗告,二審由士院普通庭審理。高女辯稱,全案起因於五樓住戶長期霸占頂樓土地,而且她只是徒手敲門,沒有發生巨大聲響,更何況鐵門材質老舊,風大時鐵門也會發出聲響。  二審士院普通庭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高女案發當日下午四時五十二分至五十四分間,搖晃鐵門二十六次、踢鐵門一0二次,另多次開關鐵門,時間長達二分四十二秒,製造的音量在監視器畫面中也能清楚呈現,實已危害公寓其他住戶及鄰近住戶安寧,已達到滋擾住戶的程度。  二審認為,高女不滿五樓住戶,卻以製造聲響侵害他人居住安寧的方式表達不滿,已踰越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所容許的合理範圍,也非屬應予保障的言論自由,抗告顯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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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共場所」 LINE簽賭判無罪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黃姓男子利用手機向一名女組頭投注香港六合彩,結果女組頭被查獲,警方從女組頭手機LINE訊息內容,查到黃涉嫌賭博罪一併移送起訴。法官卻認為黃有透過手機與他人對賭,卻無法證明黃有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賭博行為,與賭博構成要件有別,判他無罪,可上訴。  二0一九年十一月廿三日,黃姓男子在台南市住處,透過手機LINE向邱女下注六合彩,依香港六合彩開獎作為中獎憑據,以每注七十五元的賭金下注投注「二星」,押中可贏得五千七百元,未押中則簽注金歸邱女所有。  但在下注三天後的廿六日下午六點四十分,警方持搜索票至邱姓女組頭住處搜索,瀏覽邱女持用手機內LINE訊息內容,認黃涉犯賭博罪嫌,檢方起訴後聲請簡易判決。後來,邱女也因犯共同圖利聚眾賭博罪,被判三個月。  黃姓男子坦承利用LINE與邱女對賭,不曾前往邱女的住處,無論是支付簽注金或取得所贏賭金,均是邱女主動找他,沒有他人知悉自己和邱女賭博的事情。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發現,黃男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向邱姓女子投注香港六合彩被警方查獲,黃賭博行為時並非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也未為其他第三人所見聞,客觀上顯然與刑法普通賭博罪的規定不符,不構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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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公同共有分割遺產的規定

 安南區邱先生問:我的父親數年前過世,當時為了怕被罰款匆匆辦了繼承登記,將父親遺留的不動產都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今年母親不幸辭世,其他兄弟姐妹因為對母親遺產有爭執,繼承人遂同意先將不動產登記為公同共有,再經由訴訟處理遺產分配的事情。請問,如果想就母親遺產部分訴請分割,要如何處理呢?  答:按「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此民法第一一五一條、一一六四條定有明文。又「公同關係存續中,各公同共有人,不得請求分割其公同共有物」。「公同共有之關係,自公同關係終止,或因公同共有物之讓與而消滅。」同法第八二九條、第八三0條第一項亦規定在案。  邱先生的母親過世後,因繼承人就遺產分配方法有爭議,遂先將遺產中不動產部分辦理繼承登記,由全體繼承人登記為公同共有人。各繼承人原得依前揭民法第一一六四條規定,隨時協議分割或以其他繼承人全體為被告,提出其主張之分割方法,起訴請求分割遺產,其他繼承人亦得分別於訴訟中提出各自主張之分割方法,經由法院裁判解決爭議。  惟本件因邱先生之父所留遺產尚未分割,仍由包括邱母親在內之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則邱母過世時所留遺產中即可能包括上開因繼承取得之公同共有物,依民法第八二九條規定,不得請求分割。為此,本件需由繼承人等先就父親遺產部分辦理遺產分割而終止公同關係、將該等不動產登記為各繼承人分別共有後,始能起訴請求分割邱母所遺財產,否則如逕就母親遺產起訴請求分割,恐亦將遭裁判駁回,除徒增勞費外,亦無從解決當事人間紛爭。 (作者/李合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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