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猥褻女助理 將入獄10個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中某大學台文系楊姓前教授於民國一一一年十月間,利用赴台南出差的機會,對已離職的女助理強制猥褻得逞。全案經台南地院、台南高分院審理,均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楊姓教授有期徒刑十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合議庭日前駁回上訴定讞,楊男近期將入獄服刑。 這起事件發生於楊姓教授南下參加學術研討會期間。他主動邀請已離職的女助理共進晚餐,隨後以放置行李為由,將女方帶回其下榻民宿。女方因手機電量不足,同意進入房間借用插座充電。未料楊姓教授竟趁此機會,先假藉按摩肩頸靠近女方,隨後更得寸進尺地從後方環抱、強行親吻其臉頰、耳朵及頸部等敏感部位。女方當場明確表示拒絕並奮力抵抗,最後藉故手機充電已完成才得以脫身。 據了解,被害女助理曾是大學時期楊姓教授在校內社團指導的學生,畢業後繼續協助教學及出版相關工作,雙方維持長達多年的師生情誼。楊姓教授明知女方有穩定交往的同性伴侶,卻仍利用對方對老師的信任感,做出侵犯之舉。 法院審理過程中,楊姓教授僅承認有為女方按摩,但否認強制猥褻。他辯稱當天曾贈送手鍊給女方,雙方互動親密,認為「有發展可能」,所有動作都是「自然而然發生」。然而,一審至三審法院均不採信其說詞,認定楊姓教授利用師生信任關係侵犯女方自主權,犯後又未完全坦認犯行,因此判處十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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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傳霸凌 家長不滿校方冷處理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暑假進入尾聲,台中市某國小卻傳出有霸凌事件,黃姓家長控訴孩子遭一名特殊生霸凌,對方還揚言要「扭斷你脖子」等死亡威脅,但校方全程冷處理;校方表示,霸凌案不成立,但持續對雙方輔導;台中市教育局表示,該案持續掌握進展,確保學生在校園中獲得適切關懷與保護。 黃姓家長表示,孩子長達兩年被霸凌,動手是特殊生,不僅勒脖子、強行拉扯,甚至對孩子說出「你要吃滅火器,還是裡面的粉」、「給你三個選項:一、扭斷你的脖子;二、把你的頭跟身體分離;三、砍你的頭」;其妻任學校志工,在學校看到該名特殊生在霸凌其他學生出面勸導制止,反遭特殊生的家長提告妨害自由。 黃姓家長指控,向該校校長、主任陳情,校方沒有任何積極作為,今年四月校方的調查委員會,竟認定霸凌不成立,這名特殊生甚至直到畢業都未受到應有的懲處,他申訴多次但得到的都是杳無音訊,但他會持續為孩子申訴下去。 校方回應,有掌握相關案情並對學生輔導,先前委請校外專業人士組成調查委員會,最後判定霸凌不成立,校方會持續溝通並對學生進行反霸凌和生命教育宣導,同時盡全力協助家長。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該國小在去年發生學生間疑似霸凌事件,學校已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等規定啟動調查,並對涉及學生提供輔導、心理支持及必要協助,教育局亦持續掌握事件進展,確保學生在校園中獲得適切關懷與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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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遺產分配談不攏 房地分割靠訴訟

遺產分配談不攏 房地分割靠訴訟 新營區吳先生問:朋友謝先生的母親早逝,最近辦完其父親喪事,發現父親生前還有數百萬元存款,及留下現住的房屋和土地。由於已嫁到北部的兩名姊姊,前兩年有收受父親的贈與二百萬及三百萬元,謝先生也墊付一百萬元喪葬費,因此三人對父親的遺產房地、存款分配各有不同意見,且各執己見。請問,謝先生及姊姊等三人可否先去辦繼承過戶登記房地?父親的存款可否先領出?遺留下來的不動產房地分割官司如何進行? 答:謝先生對於遺產繼承一事,就不動產的部分可委託地政士到地政事務所先辦理房地遺產過戶登記為全部繼承人共有。另外,謝父往生後,其存款就變成三位繼承人共有,謝先生若沒有得到另兩名姊姊的同意,別自行先去領出來,以免被誤會偽造文書及詐欺,而卡到刑事官司。 繼承人分配遺產若談不攏,不得已得委任律師來處理,就先寫民事起訴狀,請求遺產分割,跑法院的訴訟流程。由於謝大姊在父親往生前二年因投資而向父親拿三百萬,另外二姊因開公司而向父親借二百萬,都得從應得遺產中扣除或扣還。至於謝先生事先墊付的一百萬喪葬費,也得先從遺產中扣還給謝先生。 至於繼承不動產房地分割的問題,三名子女都有各自不同的意見和主張,不易達成共識,可尋調解途徑解決,不論是在區公所調解或上法院解決,都是可行的辦法,由公正的第三人出面幫忙調解。透過區公所或法院調解,若最終仍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只能由法院以裁判方式處理,全體繼承人在法庭上,各自提出主張事實、拿出證據及適用法律等,請求法官作最適當的裁判。法院對共有物分割是以原物分配為原則,若原物分割分配有困難,也有可能會採取變價分割方式解決,將房地變賣後,再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作者∕羅瑞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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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男童10樓墜落 送醫不治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敦富二街一處社區三十日下午驚傳有一名六歲江姓男童自屋內墜落,警消獲報趕赴現場時發現他已失去呼吸心跳,已緊急送往慈濟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正在釐清原因中。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昨日下午二時多男童可能是從住處的十樓墜落至一樓,救護人員接獲通報馳抵時,男童已無生命跡象。 警方初步了解,死者江姓男童是獨子,事發當時與父親在家中,江童在房間內、江父在客廳,原本江父打算下午帶著江童一起去接太太,未料走進房間發現孩子不在房間內,但窗戶打開,查看才發現孩子墜樓,嚇得趕緊報案。男童經救護人員協助,送往慈濟醫院急救,無奈全身多處嚴重創傷,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後續將通知男童父親到案做筆錄、報請檢方相驗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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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瑞雄自曝玩球版 查無事證簽結

本報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去年自曝「玩球版」(地下賭盤)及賭總統大選,遭媒體人毛嘉慶等人告發賭博罪、詐欺罪,台北地檢署近日認定未查出具體不法犯罪事證,予以簽結。 此案起因於,去年十一月,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稱,莊瑞雄在同年十月十五日院會質詢時,提及運動彩券與球版議題,依立法院公報紀錄,莊曾表示身邊有許多人在賭博,而且是賭非法的球版,並說出「我多少有在賭」等語。 媒體人毛嘉慶等人隨後向北檢告發,指莊瑞雄涉犯賭博、詐欺罪。莊瑞雄表示,當天質詢針對體育改革議題,除二0二二年世足賽曾請辦公室人員協助購買合法運彩,並未接觸地下球版,對去提告的人都尊重。 北檢分「他字案」偵辦,偵查期間陸續調閱莊瑞雄質詢畫面、文字資料,並傳喚莊瑞雄到案說明。 檢察官認定,未查出莊瑞雄涉及賭博等具體不法犯罪事證,告發人對構成賭博、詐欺罪等刑責的構成要件,也未具體指摘,或提出相關事證或指出涉案事證所在,據此予以行政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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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妻控婚外情 民眾黨謝泊泓判免賠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民眾黨代理副秘書長兼民調中心主任謝泊泓遭妻子指控與王姓學妹有婚外情,提告求償新台幣五十萬元。案經士林地院簡易庭判免賠,謝妻不服上訴,士院再審理,認定雙方對話屬朋友間戲謔,未逾越正常交往範圍,駁回原告訴求,謝泊泓與王姓學妹免賠確定。 判決書指出,謝妻主張民國一一一年間,謝泊泓為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助選時數日不歸,當時即傳出其與林姓秘書交往的消息。謝妻檢視家中共用電腦後,發現謝泊泓與高中學妹王女於民國一一一年四月至十一月間的訊息充滿挑逗意味,包括「搞上人夫,不行會被告」、「看情況決定會不會被告」、「差點被妳帶回家喔」等對話,並指兩人曾酒後到汽車旅館休息至隔天,認為已侵害其配偶權。 謝泊泓辯稱與王女僅為單純友人關係,強調並未逾越一般男女友誼。他表示飲酒後即返回住處,同年九月六日雖曾獨自入住汽車旅館,但並未與王女共同過夜。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勘驗雙方對話內容雖稍嫌輕浮,但屬於朋友間調侃酒後可能亂性的戲謔言詞,未超出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忍受之範圍。此外,本案無證據顯示謝泊泓與王女有共同入住旅館過夜之情事。因此,一審士林簡易庭判決謝妻敗訴,二審士院仍維持原判,並裁定本件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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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退休官員否認外遇 傳下體照鹹濕話給小三辯為避免性功能退化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曾任台中市府的卓姓官員和洪姓女子外遇,相約情人節開房間,還互稱寶貝、親愛的,經卓妻抓包對二人提告求償六十萬元;卓男否認與洪女有性關係,辯稱對話是「為避免性功能退化的想像」,洪女則辯稱不知卓男還有婚姻,台中地院不採信辯詞,判決二人應賠償卓妻四十萬元,可上訴。 卓妻控訴,和先生結婚二十多年,去年發現卓異常,多次詢問他是否外遇都否認,直到今年二月看到他手機和洪女對話,彼此互以「寶貝老婆」、「親愛的」相稱,還有談到親吻、抱抱及露骨性愛親暱內容,卓還多次傳裸照給洪表示想性交。 卓妻說,卓今年二月九日情人節還訂飯店要跟洪女共度,結束後還有回味當天性愛的對話,可見多次出遊、發生性行為,主張二人侵害配偶權求償六十萬元。 卓抗辯稱,和洪女非情人,二人當天相約同遊,因自己左腳踝運動傷害不能長期走路,才會安排到汽車旅館休息,否認有性交,且和洪女關於性愛言論,是因自己為避免性功能退化,以此方式想像、刺激,並表述內心苦悶。 洪女則說,卓告知她自己已離婚,挨告後才知對方仍有婚姻,且和卓僅是聊得來的朋友,對話她只當作成人間玩笑不以為意。 台中地院查,卓多次傳下體照給洪,還說「回想我們一起纏綿悱惻的愛撫」、「礁溪第一次和寶貝老婆真正緊密結合」、「弟弟要進進進出出,在裡面和妹妹一起感覺彼此的情慾交流」,並有合照、同住汽旅照片,顯是親密戀人行為,不採信二人辯詞。 法院指出,卓男前為公務人員現已退休,洪女為公務員,審酌雙方學歷財產、侵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判卓、洪應給付卓妻四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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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船毀海底纜線 船長二審仍判3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多哥共和國籍「宏泰五八」貨船今年二月間,以船上錨爪勾斷台灣、澎湖通訊海底纜線,不但影響通信,還造成中華電信損失近兩千萬元,王姓船長被判三年;檢察官上訴稱量刑太輕,王否認犯罪且未賠償中華電信損失,犯後態度不佳,應撤銷並加重刑度。法官認為衡量王犯後態度及所造成損害等,未違反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駁回上訴。 「宏泰五八」貨船於二0二五年二月廿二日至廿五日,開到海上警戒區,而王姓船長明知貨船海圖已標示台澎第三海纜纜線所在位置,仍指示船員下錨,任由船隻流錨且船身於海面上以Z字型徘徊。 廿五日凌晨兩點半許,第四海巡隊前往驅離貨船並要求起錨離開,貨船起錨把台澎第三海纜纜線拉扯斷裂,致無法正常傳輸通訊信號。王辯稱自己確有失職,但非故意毀壞纜線。 檢方上訴稱,台澎第三海纜線係國內通信重要基礎設施,海纜受損致台澎電話網路通信受阻,產生通信中斷公共危險,嚴重干擾政府與社會在民生經濟、公共資訊流通各領域運作,且中華電信受損害逾一七千百萬元維修費用及逾一百八十萬元船務代理費,皆未獲賠償,應予重判嚴懲。惟遭台南高分院駁回,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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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雙槍轟宮廟主委8槍 二審仍判9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七歲張姓男子自稱台中市西屯宮廟郭姓主委欠他乾爹數百萬元,為尋仇提前勘查地形、到宮廟當志工接近郭,持雙槍衝進辦公室朝郭連轟八槍,所幸僅腿部中彈無生命危險,張男做案後潛逃,再攜雙槍到警察局投案,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判刑九年,張男上訴二審駁回,維持九年量刑,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張男去年三月從過世的詹姓乾爹取得一把制式手槍、一把非制式手槍及二十一顆子彈,他得知詹生前和郭姓男子有債務糾紛,張對郭懷恨在心,同年六月起到郭在西屯區擔任主委的宮廟外勘查地形、拍照紀錄,打算藉機復仇。 張男八月十六日起向宮廟以協助普度名義,假意擔任廟方志工,就近觀察郭作息,同月二十四日他將二把槍、二十一顆子彈放在機車置物箱內,中午見郭進來休息,張就回機車拿槍彈,朝坐在沙發上的郭男開二槍,廟方人員衝上前以身體阻攔,張眼見沒有擊斃郭再連轟六槍,但都沒有擊中;張男行凶後立即帶二把槍、十三顆子彈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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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圖利賭博 北市副議長葉林傳求處重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涉嫌以人頭經營賭博電玩,並利用職權主導遊戲場相關自治條例修正,量身打造「落日條款」,讓遊樂場成功取得限制級營業級別證,獲利超過三百一十四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二十九日偵結全案,以賭博及貪汙圖利罪起訴葉林傳,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指出,葉林傳身為多屆市議員並自民國一0七年起擔任副議長,早於民國九十二年便指示林姓男子出面承租北市林森北路一處建物,以人頭經營「欣欣電子遊戲場」。自民國九十六年七月起,該場所便放置經改裝或可供賭博的機台,與賭客對賭牟利。 檢方查出,民國一0四年市府商業處草擬「台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時,葉林傳便在議會審議期間,多次以「有意見」為由暫擱或要求退回修正案,同時私下向拜訪的商業處人員施壓。 葉林傳於民國一0五年主動向商業處提議增訂「落日條款」,並指示助理聯繫另一家業者出面陳情,他更刻意向不知情的議員傳達不實資訊,共同主張應增設豁免條款。最終,商業處於民國一0六年提出關鍵的「落日條款」文字,讓特定期間申請遭否准的業者可不受原資格限制,此修正案隨後在葉林傳的運作下三讀通過。 該「落日條款」被檢方認定是為欣欣電子遊戲場量身訂做,使其在民國一0七年順利取得限制級營業級別證。獲證後,葉林傳立即更換登記負責人,重新經營賭博電玩,直至民國一0八年五月將場地轉租他人為止。 台北地檢署二十九日偵查終結,除依貪汙及賭博罪嫌起訴葉林傳外,亦將林姓、紀姓及陳姓等六名共犯依賭博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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