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長被刺死 疑遭職場霸凌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七日發生科技公司殺人案,雲云科技曾姓負責人持刀刺死梁姓技術長,事件起因疑為長期職場衝突。檢警八日相驗梁姓死者遺體,初步判定致命傷位於頸部,詳細死因將解剖確認,遺體暫存於殯儀館。由於全案涉及職場霸凌,北市勞檢處將派員進行勞檢,尤其針對是否訂定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警方調查,五十二歲曾姓負責人與五十一歲梁姓技術長因經營理念不合,長期存在口角衝突。梁男七日下午前往公司辦理離職手續,與曾男及人事主管進入小會議室商談;未料,曾男突然離開會議室,隨後持預藏的三十公分刀具返回,從梁男後方猛刺其頸部多刀,導致梁男當場血流如注,經送醫後宣告不治。曾男行凶後也當場持刀自殘,傷勢嚴重,尚未脫離險境。 警方指出,案發後公司員工驚慌報警,救護人員到場將兩人送醫。檢警已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初步朝殺人罪嫌方向調查,將進一步釐清案發動機及細節。 據了解,梁男在離職前曾於公司內部群組發布告別信,內容提及自己長期遭受職場霸凌,包括被管理者公開羞辱等情事,讓他深感與公司緣分已盡。 此案引發社會對職場霸凌問題的關注,北市勞檢處將儘速派員前往實施勞動檢查,重點查核該公司是否依《職安法》及相關規定訂定並執行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若發現違規,將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者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 檢警八日下午二時於台北市二殯相驗梁男遺體,初步確認致命傷位於頸部,詳細死因將待解剖後公布。曾男因傷勢嚴重,目前無法接受訊問,警方將待其清醒後進一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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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囚求特赦 聲請釋憲不受理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三名死囚李德榮、彭建源及沈文賓對前總統蔡英文任內未就其赦免請求作成決定表示不服,陸續採取法律途徑爭訟;經行政訴訟一審及二審駁回後,三人轉向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於七日裁定,因未能具體說明其憲法權利遭受侵害,聲請不符規定,裁定不受理。 李德榮於二00二年擄人勒贖失敗後,將被害人焚燒於車內;彭建源則在新竹一處家庭式KTV鐵皮屋縱火,造成五人遇難;沈文賓因尋找妻子下落,於綁架其妻舅女友及友人後,溺斃棄屍。 裁定指出,三人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及十一月間向蔡英文提出赦免申請,但申請後逾兩個月未作準駁決定,提起訴願。初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總統行使赦免或減刑權屬憲法所賦予之專屬權限,法院無審判權等理由駁回;二審最高行政法院也維持駁回判決。三人轉向憲法法庭提出聲請。 憲法法庭審查後認為,三人未具體說明何項憲法權利遭受不法侵害,亦無法證明原裁定在法規解釋或基本權利保障上存在誤認或疏失,裁定聲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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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幫王大陸打人 大哥否認收錢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藝人王大陸涉嫌教唆友人游翔閔找黑道毆打Uber司機一案,幕後指揮打人的四海幫堂主陳子俊落網後,新北地檢署七日訊後依教唆傷害等罪嫌聲請羈押。新北地院八日認定被告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檢警調查,王大陸去年四月十八日因不滿連姓司機疑似繞路浪費時間,雙方發生口角。返程下車後,王大陸又因鑰匙遺留車內,猛敲車窗要求司機開門,再度爆發衝突。王大陸返家後心生不滿,教唆友人游翔閔協助報復。 游翔閔透過關係鎖定連姓司機動向,並委託陳子俊協助「教訓」司機。陳子俊指示旗下林姓等三名小弟,將其攔下,強行拉下車毆打後逃逸。事後,陳子俊收到來自王大陸的三萬六千元紅包。 陳子俊在警方訊問時,坦承指使打連姓司機,但否認收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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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云科技命案董事長疑笑著刺人 高大成估凶手事前「盤算2抉擇」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雲云科技曾姓負責人持刀刺死梁姓技術長後自殘,還企圖吞下三十公分長刀被阻止,震驚社會。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研判,這是一場鴻門宴,笑著行凶,冷靜殺人態度讓人會怕,也有藐視對方的含意。吞刀是想滅證的幼稚想法。 高大成研判,此案恐是公司利益與技術長態度有關,董事長和顏悅色慰留不成,出現殺意,董事長在人際關係處理出問題,董事長可能覺得自己最大,卻沒想到半路殺出程咬金,遇上比自己更懂、更強的技術長,對方又說要離職,董事長覺得難處理;技術長也覺得自己讓公司賺錢,董事長卻這樣對他,雙方都不高興。 高大成推測,董事長與技術長談判,事先有準備刀子,等於有兩個抉擇,一是留下就不殺、重用,二是離職就殺,但是沒有明說,如果技術長願意改變態度留下,繼續幫公司賺錢,董事長絕對可以接受,但董事長選擇拿刀往技術長頸部、上半身砍代表有殺意。 對於傳出談判破裂,董事長是帶著笑容刺向技術長一事,高大成推測,這種是「鴻門宴」,笑裡藏刀,可能董事長的心態認為,自己這麼禮貌周到對方還不接受,覺得對方沒救了,這是「奇摩子」(日文,意即心情、感受)問題,不表現生氣,但要致對方於死地,笑著行凶,冷靜殺人態度讓人會怕,也有藐視對方的含意。 至於「吞刀」?高大成認為,並不是真的要自殺,只是要湮滅證據,是非常幼稚的想法,以為刀子吞下去就抓不到了,但現實不可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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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控幼兒園長性侵 獲不起訴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鄭姓男子先前不斷透過網路控訴,指稱就讀幼兒園的孩子遭園長性侵,教育局吃案等。對此教育局公開嚴正駁斥,並對鄭男進行提告,然而並無直接關鍵證據,全案也愈加撲朔迷離。檢方針對鄭男指控園長妨害性自主案件進行偵辦,認僅有鄭男單一證述,無其他證據可佐,全案不起訴。 鄭姓男子一一三年指控稱,八月一日至九月十六日間,南市某幼兒園園長利用小孩在幼兒園內機會,指示老師將孩子帶至園長個人辦公室內,涉徒手撫摸肩膀、腳部、臀部及生殖器等處,並親吻其鼻子猥褻等,另持不詳設備拍攝身體隱私部位得逞,另也提供自行錄製與孩子對話影像檔案。 事件爆發後引起軒然大波,鄭男公開向南市府喊話希望提供監視器等,多次隻身前往教育局,影響公署公務。然而鄭男遲遲沒有拿出其他證據,也讓外界質疑鄭男指訴真實性。教育局去年十二月召開記者會駁斥鄭男造謠,依法提告竊盜、恐嚇、妨礙公務等十二項罪名。司法詢問員協助訊問小孩,也無法提及相關內容,驗傷結果亦無明顯外傷。 園長到案否認犯行,表示其辦公室是他個人辦公空間,大家可以隨時進來洽公,不會有學生單獨跟他在辦公室內獨處。檢方搜索並扣押辦公室內、外監視器記憶卡,並送交南市刑大科偵隊鑑識還原,然而經查鄭男指控的事發時間期間,並無學生被帶入園長室,並獨留學生與園長獨處情形。園長手機相簿於同年八月一日至十月十八日間,也均無相關影像等。 檢方經查後認,鄭男提告園長妨害性自主一案,僅其單一證述、無其他證據可佐,尚難憑此遽為不利園長認定,認罪證不足,處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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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髮族交安課程 強化正確用路觀念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市警三分局為提高高齡者正確用路觀念,結合門諾基金會,針對銀髮族開辦交通安全課程,推廣交通安全觀念,建立交通安全知能。 市警三分局表示,高齡者因身體機能衰退,行動較緩慢,晨昏出外活動,常因行車視線不佳,加上穿著反光不足服裝,不易被用路人注意;另危險認知與應變能力隨年紀下降,疏於注意交通規則,如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及任意穿越車道,騎乘機車未使用方向燈、任意穿越車道等,均使銀髮族交通事故風險增加。 為提供高齡長者安全用路環境及宣導正確用路觀念,市警三分局運用醫療院所播放交通宣導影片等,宣導交通安全。市警三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隨時留意道路狀況及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遇到高齡者時應多加注意與禮讓,保障長輩「行的安全」,共同防範高齡者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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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服用嗜睡、頭昏藥物別開車 以免惹刑責

安平區王小姐問:前幾天看到新聞報導,有一個人前一晚吃了安眠藥後,藥效到第二天都沒有退,開車時發生車禍,被法院判處二個月的有期徒刑,這實在有點可怕。我們日常服用的很多藥物,都會導致嗜睡、精神無法專注的情形,如果萬一發生車禍,豈不是很多人都會因此被判刑。 答:刑法規定,如果有情事足認駕駛人有服用酒類、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導致不能安全駕駛時,即觸犯了刑法的不能安全駕駛罪。而上揭所謂「其他相類之物」,即泛指一切服用後可能產生意識不清,以致影響行為反應,而危及交通安全的物品,此種物品最常見的就是藥物。現實生活中,許多藥物服用後均可能產生,如嗜睡、頭昏、暈眩等情形,如助眠類藥物、精神科藥物、某些抗生素、治療感冒、止咳、抗過敏類藥物等,因此駕駛人於服用此類藥物後如駕駛車輛,因此導致車禍肇事,即可能觸犯上揭不能安全駕駛罪嫌。 駕車前不得飲用酒類,不得施用毒品,如果違反將對於行車安全造成嚴重危害,本是眾人皆知之事,此種規範為眾人所理解,且能認同。然服用藥物乃眾人日常生活中為治療疾病所必需,且許多藥物非但需每日服用、三餐服用,甚至終身均得服用,如因該藥物可能導致嗜睡、頭昏、暈眩等情形時,即不得駕車,如果駕車即將產生刑責,此種規範,因疾病服藥之後即剝奪個人駕車權利之情形,恐難令人接受。再者,施用毒品、飲用酒類,依上揭規範亦須達一定檢測值,始以刑法加以處罰,而服用藥物部分,甚至沒有檢測之規範,只要服用藥物之後駕車肇事,不論服用劑量如何?即應課以刑責,此規定尚難以令人認同。 事實上,服用某些藥物而致嗜睡、頭昏、暈眩等情形,將使駕駛人的反應力、思考力下降,也削弱身體的協調、平衡、判斷等能力,在此種情形下駕駛車輛,恐將導致自己或其他用路人之傷害或生命安全產生重大危害。上揭法條實質上非但具有保護其他用路人,也是保護我們自己的規範。最後,提醒大家,服用安眠藥等易造成嗜睡、頭昏及精神無法集中之藥物,千萬別開車上路,以免惹上刑責。 (作者∕蔡直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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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推母撞死 國民法官輕判4年半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六歲邱姓水果批發商和七十五歲母親口角,推對方一把害她後腦撞地板喪命,當下還朝癱軟母親咆哮大喊「我就孽子啦!」眼見行為被家中監視器拍下還偷刪畫面,檢方起訴求刑十年六月至十二年六月,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七日依傷害致死罪輕判邱男四年六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邱男明知母親年邁、有帕金森氏症,一一三年二月十一日母子口角,邱朝媽媽肩膀推了一下,害她後腦撞上地板送醫搶救十七日不治,涉犯家暴傷害致死罪嫌。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六、七日密集審理二天,邱男做認罪答辯,請求從輕量刑,合議庭審理認為,邱男行為十分不該,不過當時邱男一時怒氣推母親一下,沒有持武器或是進一步攻擊,客觀上沒有傷害犯意,犯後坦承認罪,情堪憫恕,昨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宣判,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輕判邱男四年六月徒刑。 合議庭昨日上午科刑辯論時,檢方以邱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法定刑為七年一月至二十年,最重無期徒刑,檢方也主張,本案絕對不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減刑事由。檢方再從刑法第五十七條量刑因子逐一判斷,自監視器畫面可見,邱男推倒母親後,朝著倒在地上流鼻血的媽媽一再咆哮,甚至大喊「我孽子啦!我就孽子啦!」 檢方認為,邱男竟然用這一推,去回報養育他一生的母親,且自最初報案謊稱母親跌倒,又將跌倒原因嫁禍給姊姊,還一連對醫護、檢察官及法官說謊,甚至在醫院時,還當著姊姊面對昏迷的母親說「你必須活著,才能證明是自己跌倒的」講這種風涼話。 檢方指出,邱男手段惡劣,犯錯後永遠是先推卸責任,即使最終認罪,也不應忽視他犯後說謊、滅證,收押在看守所仍賭博娛樂的行為,顯非輕易反省之人,具體求刑十年六月至十二年六月。 邱男也反駁說,當下自己慌了,不知道有推媽媽,講了什麼也不清楚,卻被稱是說謊、滅證,自己實在不知該說什麼,還說是檢察官把他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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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內線交易 國產實業前董座五百萬交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上市公司國產實業前董事長林孝信等人,涉嫌於去年一月間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時進行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六日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兵分十四路展開搜索,並約談林男等七人到案說明。檢察官七日凌晨諭令林孝信以新台幣五百萬元交保,另劉姓被告一百萬元交保、柯姓被告三十萬元交保,其餘人等請回。 據了解,國產實業去年一月三十一日代子公司「欣睿信資產開發公司」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將處分位於台南市東區東光段的上千坪土地及四千多坪建物,總交易金額高達十六億三千多萬元,預計處分利益約十億三千九百餘萬元。檢調獲報,林孝信等人涉嫌在重大訊息確定後、未公開前,透過相關帳戶買賣公司股票,擬制性獲利約二百餘萬元,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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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陸案外案 北市刑大三警涉洩密交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藝人王大陸涉嫌教唆傷害Uber司機案件持續延燒,近日更爆出台北市刑警大隊劉姓員警涉嫌洩露個資的風波。劉姓員警於六日晚間被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後依涉嫌洩密、公文書登載不實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諭令以新台幣二十萬元交保。此外,承辦案件的邱姓、林姓員警也從證人身分轉列被告,分別以五萬元、十萬元交保,全案仍由檢方深入調查中。 據了解,王大陸日前因遭詐騙損失新台幣三百餘萬元,於今年二月在友人游姓男子陪同下向警方報案。游男隨後透過通訊軟體LINE,將相關證據傳給承辦案件的劉姓員警。然而,劉姓員警在處理案件時,原本應將涉案犯嫌資料傳給同事,卻不慎誤傳給游男,且當時並未察覺此錯誤。直到近日王大陸與游男因涉嫌教唆傷害Uber司機案引發關注,劉姓員警檢查手機後才發現此事,並主動向台北市刑大報告。 另外,新北市警永和分局六日晚間成功逮捕涉嫌教唆毆打Uber連姓司機的四海幫堂主「小阿俊」陳子俊。 陳子俊向警方供稱,自己並未收取王大陸的報酬,純粹是受游翔閔之託「出一口氣」才介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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