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港集團今年首季海鐵聯運量增長近三成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遼港集團今年首季海鐵聯運量比去(2023)年同期增長近三成,據統計,遼港集團第一季度該集團海鐵聯運量超過40萬TEU增長29.3%,其中大連口岸比去年同期增長24.2%,營口港增長28.3%,中歐班列發運量增幅近一點五倍(+147.2%)。 遼港集團稱,新增海洋網聯、達飛海運外貿"一單制"業務;與哈爾濱局集團公司、哈爾濱鐵路物流中心、中鐵集裝箱公司、上海中穀物流合作,採取"班列+班輪+物流總包"運輸模式,合力打造內貿"一單制"鐵海快線,豐富多式聯運服務產品,提升港口服務能力;在既有"滾裝海運+鐵路特貨籠車""滾裝海運+公路轎運車"的基礎上,首次採用"滾裝海運+貨櫃班列"聯運模式,將過境商品車運輸至中亞地區,拓展商品車過境運輸模式。 該集團在既有'大連-沈東'往返、'大連-長春'往返、'白城-大連'三條公共精品班列基礎上,開通'大連-通遼'往返精品線路,實現大連和通遼兩地貨運的快捷聯通,帶動精品班列櫃量增長35%。針對糧食敞頂箱班列到港量大、櫃區吃緊等問題,強化碼頭公司與鐵路車站協同配合,合理規劃櫃區,擴大場地堆存能力,糧食敞頂櫃作業量翻倍。其中營口港單日班列裝卸量達3618TEU再創歷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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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發佈修正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發佈修正「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包括明訂第一條本辦法依關稅法第十七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有關第二條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有錯誤須更正,或與事實不符有變更必要者,得由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貨物進出口地海關申請更正。 前項情事之發生如係報關業者疏失所致者,得由報關業者憑報關時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所提供之報關文件,主動代理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向海關申請更正。 另有關第三條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申請更正進、出口報單,其申請更正項目及理由未臻具體者,海關得不准予更正。 貨物放行前,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申請更正進、出口報 單,如有正當理由未能及時檢附證明文件者,得於事後補送。 第四條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經更正後,應更改電腦通關檔;涉及沖退原料稅者,應併予更正其資料檔。更改後涉及輸出入規定變更者,亦應依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辦理。 在第五條進口報單得申請更正之項目如下: 一、納稅義務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或海關監管編號。 二、賣方名稱、地址、統一編號、賣方國家代碼或海關監管編號。 三、報單類別代號或名稱。四、收單關別。五、生產國別。六、提單號數。七、貨物存放處所。八、起運口岸及代碼。九、標記及貨櫃號碼。 十、報單號碼、進口日期、報關日期或放行日期。 十一、離岸價格、運費、保險費、幣別或應加應減費用。 十二、起岸價格。 十三、貨物名稱、商標(牌名)、規格或成分。 十四、稅則號別及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 十五、數量、重量或其單位。 十六、單價或完稅價格。十七、納稅辦法。 十八、保稅料號。十九、原進倉報單號碼及項次。 二十、其他申報事項。 另外,第六條納稅義務人於貨物放行後申請更正者,除關稅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於進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但情況特殊並檢附證明文件經海關查核屬實者,不在此限。第七條出口報單得申請更正之項目如下:一、貨物輸出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負責人、加工製造廠商名稱、輸出許可證號碼、簽證日期或輸出人海關監 管編號。二、報單類別、報單號碼、報關日期或放行日期。 三、買方名稱、地址、統一編號、買方國家、目的地或買方海關監管編號。 四、離岸價格。五、運費、保險費、幣別或應加應減費用。六、貨物名稱、商標(牌名)、規格或成分。 七、數量、重量或其單位。八、申請沖退原料稅代碼。 九、統計方式代碼。 十、稅則號別及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 十一、外銷品使用原料及其供應商資料清表內之成品名稱、原料名稱、規格、數量、重量或單位。十二、外銷品使用原料及其供應商資料清表內之原料供應商、進口商、加工製造廠商名稱、公司或商業統一編號。 十三、外銷品使用原料及其供應商資料清表內之原料核退標準文號。十四、保稅料號及保稅貨物註記。 十五、原進倉報單號碼及項次。 十六、其他申報事項。申報出口報單所檢附或於外銷品沖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系統製作供退稅用之外銷品使用原料及其供應商資料清表,如有漏附、誤附、漏製作或誤製作者,應經海關查證屬實,始准予補附或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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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再生能源市場支持機制之發展與未來4月29日舉行 歡迎踴躍報名

(經濟部提供)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由經濟部能源署主辦,眾博法律事務所執行的2024年能源法律系列課程-「台灣再生能源市場支持機制之發展與未來」將於4月29日在中國文化大學大新館圓形演講廳(一)舉行,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本次課程是為使能源產業從業人員、專業人士、對能源法有興趣之社會人士能了解能源法令議題,2024年能源法律系列課程(共五場次)將邀請能源法律領域專家或學者講授報告,主題均為時下熱門議題,對能源相關法律議題有興趣的您一定不能錯過! 第一場課程「台灣再生能源市場支持機制之發展與未來-兼論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議」,日期及時間:4月29日(一)下午13:30 - 16:00,地點:中國文化大學大新館圓形演講廳 (一)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B1,進行方式:實體及線上(Microsoft teams)同步進行,主持人:許兆慶律師(眾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報告人:蔡岳勳教授(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報名日期:即日起至4/22 (一) 17:30 截止,報名網址:https://reurl.cc/13D3pD 聯絡人:江小姐 ((02)2719-695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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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三省成立一區多式聯運發展聯盟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東北三省成立一區多式聯運發展聯盟,以“暢聯海陸通道、服務東北振興”為主題的東北三省一區多式聯運發展聯盟成立大會在瀋陽市召開,東北三省一區多式聯運發展聯盟正式成立。 消息指出,東北三省一區交通運輸廳、遼寧省有關部門、各市交通運輸局以及公路、鐵路、港口水運、民航、郵政等相關企事業單位主管參與本次會議。據稱,該聯盟的成立旨在加強協作交流,合力破解區域多式聯運難點與障礙,推動東北三省一區物流鏈、資料鏈、金融鏈、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深度融合,打造高水準的多式聯運服務模式,構建規範、開放、統一的運輸市場。以平等互利、優勢互補、資源分享為原則,將聯盟打造成為溝通政府的橋樑、聯繫企業的紐帶、合作共贏的平臺。 據瞭解,東北三省一區多式聯運發展聯盟是在四省區交通運輸廳共同推動,由遼寧省多式聯運發展研究中心(遼寧省交通規劃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發起成立,東北三省一區相關生產製造企業,公路、鐵路、水運、航空、郵政等交通運輸企業,多式聯運平臺企業,高校院所、科研單位、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等共190家企事業單位加入聯盟。啟動儀式上,三省一區交通運輸廳並對十七家典型企業授予“東北三省一區多式聯運創新發展示範企業”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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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預告採用IMO MSC 2011 ESP Code 及其後續7件修正案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2011年國際散裝船及油輪加強檢驗方案章程(2011 ESP Code)」及其後續7件修正案。 本案為維護船舶航行安全、因應航運需求、符合國際公約規範,並提升法律位階及明確性,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2011年國際散裝船及油輪加強檢驗方案章程(2011 ESP Code)」及其後續7件修正案,包含A.1049(27)、MSC.371(93)、 MSC.381(94)、MSC.94/21/Add.1/Corr.1(勘誤)、MSC.405(96)、MSC.412(97)、MSC.483(103)、MSC.525(106)。 本案另載於交部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政策、法規與研究/公告發布令」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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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NK核發日企聯合開發攀壁機器人創新認可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日本海事協會(ClassNK)核發日企聯合開發「攀壁機器人」創新認可。(見圖,日本海事協會提供) 日本海事協會核發產品與解決方案的創新認可證書給住友重機械工業(Sumitomo Heavy Industries, Ltd.)、商船三井(MOL)、以及MOL船舶管理公司(MOL Ship Management Co., Ltd.)所開發的「攀壁機器人」(Wall Climbing Robot)。 該協會表示,攀壁機器人可移動到先前靠人力或是機器人都很難到達的高處位置,還可對該位置拍攝照片與進行檢查,甚至可遠端操作機器人來測量鋼板厚度。如此一來,不僅可避免高空作業等危險,也不需再另外搭設鷹架,進而減少了相關人力成本。 根據前述三家日企提出的申請,該協會驗證攀壁機器人以下功能後,即核發證書: 於高處位置及其他不同位置進行遠端檢驗,像是船體外板、壓艙水艙、以及鍋爐; 透過厚度規與攝影機等此類測量工具來取得定期維護所需的資料; 透過遠端作業來降低工作人員執行任務時的風險; 減少搭設鷹架等此類輔助作業。 該協會將進一步地推廣協會的船舶、產品與解決方案、以及供應商的創新認可服務,並致力於支援各類創新技術與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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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飛航運五月份升級歐洲-非洲EURAF航線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達飛航運(CMA CGM)升級歐洲-非洲服務網路,總部位於馬賽的CMA CGM宣佈今年五月份增強其EURAF航線。 該公司將自下(五)月開始,塞拉里昂和加蓬將納入CMA CGM的EURAF 4線,而EURAF 5服務將擴大其覆蓋範圍,包括西非港口的中部和南部地區。 EURAF 4線將以42天為週期運作,依序靠泊以下港口:瓦倫西亞(西班牙)/阿爾赫西拉斯(西班牙)/坦吉爾地中海(摩洛哥)/弗里敦(塞拉里昂)/洛美(多哥)/巴塔(赤道幾內亞)/馬拉博(赤道幾內亞)/克裏比(喀麥隆)/利伯維爾(加蓬),新靠港序自五月十日由瓦倫西亞港啟航。 EURAF 5線也將以42天航程操作,該航線升級後的靠港序如下:坦吉爾•邁德(摩洛哥)/阿爾赫西拉斯(西班牙)/特馬(加納)/萊基(尼日利亞)/科托努(貝寧)/黑角(剛果共和國)/羅安達(安哥拉),首航船將於五月二日駛離坦吉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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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海航運舉行峰春輪與宙春輪聯合命名典禮暨公益捐贈活動

命名儀式。(萬海航運提供)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萬海航運於4月11日上午於日本聯合造船公司有明船廠為兩艘新造船「WAN HAI 372峰春輪」與「WAN HAI 376宙春輪」舉行命名典禮暨公益捐贈活動。 聯合命名典禮特別邀請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商務部 張博達副總經理與夫人曾羚霖女士,以及有限會社運盈商事代表取締役鈴木明達和夫人鄭盈盈女士,分別擔任兩艘新造船的命名人和擲瓶人,為新船獻上「一帆風順,保人船貨均安,富無盡之商賈,引豐盈之業績,創傳世之福祉」的滿滿祝福,典禮在現場嘉賓的見證下圓滿完成。 萬海航運與日本聯合造船公司合作布建第3批3,055TEU新造船共計12艘,「峰春輪」與「宙春輪」為系列船中的第8艘、與第11艘,該兩艘新造船於工藝超群的有明船廠 (ARIAKE SHIPYARD) 建造。萬海航運為落實環境保護與永續經營的理念,著眼於節能減排的各項推動,全系列船以環保節能概念打造,安裝新型節能設備,使用低碳燃油降低對海洋生態的影響。該型船更配備智能船舶系統與監控及通訊設備,盡全力強化船隊安全管理,保證安全可靠並符合綠色航運的趨勢。此兩船的陸續交付與投入船隊,將有利於加速本公司船隊船齡年輕化,透過船型優化以及多元與精緻化營運船隊,為客戶打造安全與高效率的貨櫃運輸服務。 萬海航運積極推動社會公益活動,除了舉行新造船命名典禮,並捐贈日常物資給日本的社福機構-湯出光明童園,期盼可以幫助在地弱勢群體,傳播溫暖與關懷到需要幫助的地方,體現「因為萬海,世界很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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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關籲請快遞業者遵守併袋通關規定 以免受罰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北關表示,近來空運快遞貨物專區時有查獲來自大陸進口快遞貨物併袋夾藏未申報情形,該關提醒業者,漏列艙單及併袋內有貨物未申報分號,因事涉違規私運貨物,海關將依規定裁罰。 該關進一步表示,承攬民眾網購貨物之快遞業者,切勿利用併袋通關違法夾藏走私,倘經查獲,將依違反海關緝私條例及貨品主管機關法規予以裁處;案涉刑事責任者,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此外業者利用併袋通關違法夾藏違禁品,或貨物重量、外袋、面單及標示不符併袋規定,抑或將非電商貨物併袋通關等違規情事,海關將視情節輕重,取消或停止一定期間併袋通關資格,以維護快遞通關秩序。 臺北關呼籲,快遞業者應遵守電商貨物有條件少量併袋通關相關規定,經查獲併袋夾藏違禁品或其他違規情事,海關將依相關規定予以嚴懲,請業者切實遵守規定,以營造便捷安全通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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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8件申請案爭取參與區塊開發第2期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經濟部完成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2期選商收件作業,目前已有6個開發團隊,8個風場親送申請案,分別來自臺灣本土、歐洲、美洲等地開發業者,持續共同合作推動臺灣再生能源、能源轉型的步伐。 經濟部說明,臺灣累積風場開發推動經驗及各界寶貴意見,區塊開發第2期選選商在制度上新增包括產業關聯項目自選、加大風場可開發容量、給予一年的併網彈性、履約保證金可分批繳納等機制,持續完善選商制度,以吸引國內外優秀開發商投入臺灣離岸風電開發。 對於國際原物料上漲、融資成本提高等外在環境下,經濟部積極與開發商溝通交換意見,務實探討解決方案,提供更多合理且具彈性作法,並秉持合理、合法精神,提供更友善的開發環境,完備臺灣離岸風電投資環境。 臺灣過去在疫情、俄烏戰爭等外在環境考驗下,持續推動離岸風電建設,目前風電設置容量已達2.33GW,為全球少數離岸風電突破2GW的國家。本次區塊開發選商亦面臨建置成本飆升的嚴峻挑戰,但經濟部考量臺灣企業為因應國際減碳的趨勢,有大量綠電需求,離岸風電開發勢在必行,故在兼顧能源轉型、國內產業發展及淨零減碳的目標下,努力排除困難與挑戰,本部感謝各開發商持續選擇投資臺灣,一起公私合力攜手前進,達成離岸風電設置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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