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爭議十餘年的台電核一室外乾貯興建案,其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案去年三月經北高行判決應予核定,新北市政府最終與台電和解後,新北市府十日核定該案的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籲經濟部負起主管機關責任,督促台電按核定計畫施工。
農業局表示,該案是一件未按原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施工,在市政府進行施工中檢查查獲違規並開罰新台幣六萬元,而衍生的水土保持計畫變更設計案。
農業局表示,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水保計畫在民國九十九年核定,一0一年台電未按圖施工遭新北市府開罰後,提出變更設計計畫。
農業局表示,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針對台電水保變更計畫中的侵蝕區範圍、邊坡穩定、微型樁參數及地下水位調查四個部分,提出審查意見,台電送件十三次均未依專業審查意見修正完成。
農業局說,去年三月十六日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後,市府決定不上訴,歷經一年又一個月,今年四月十九日收到台電六份水土保持計畫書圖辦理核定,市府會以安全為第一考量,嚴謹監督台電辦理核電廠水土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