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委託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常駐地方法院的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記者陳俊文攝)
記者陳俊文∕台南報導
新北家暴案件演變成殺人事件,家暴案件年年有增無減,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受市府委託,設於地方法院的家庭暴力防治服務中心是受害者可前往請求協助的最佳去處,只是一般人都不知道。秘書長兼家暴社工督導蔣月琴表示,目前每年申訴案件約三百件左右,受暴者除女性,也有三成是男性。
蔣月琴指出,台南市女權會做家暴服務已有十幾年,一一三年接受市府委託進入地方法院成立家暴防治中心,接受社會局轉介的案件,中心配備四位家暴社工,每位家暴社工每人每年服務案件至少都是六、七十件,去年起改成一站式服務,連受害者的「就業務服」都予協助,因為他們在服務過程中發現,很多受害婦女走不出來的原因是經濟上的依靠,若能經濟獨立,就能脫離家暴環境。
蔣月琴指出,根據統計,申訴案件中,大部分都是女性,但也有三成男性,其中大部分是未成年孩童。男性被害人一般都不會積極求救,因為礙於自尊,覺得被老婆打是何等丟臉的事。
申訴家暴的年齡,最高曾接到八十歲的年長受害者,且統計上是台南溪北比溪南嚴重很多。
蔣月琴強調,家暴案件會有循環期,剛發生時,相對人(加害者)會因懺悔,買禮物、請吃飯、贏得受害人信任,進入甜蜜期,但往往相處一陣子又會發生。但最怕類似新北土城那種需高風險管控的相對人,家防中心沒有強制性,警察局家防官除家暴案之外還有其它業務,保護令也需由法官開立,家防中心也有無力感。
台南市高風險的家暴相對人,一年約有十來位,台南家防中心表示,最有效的辦法是和警政單位配合,在受害者家前裝巡邏箱,警察常來巡邏,相對人會產生約束力,近幾年曾實施二、三案,成效很好。
女權會理事長邱美月則指出,台南市家防中心另一功能是為申請保護令的雙方上課,受害者學習自我保護,相對人學習情緒控制,上課會造成認知行為的改變,讓家暴不會一直惡性循環。
台南市家暴服務中心位於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對面,服務電話0六|二九五六五六六轉二一0八五。家暴防治,台南市除社會局一一三專線之外,還有女權會家暴防治服務中心、勵馨基金會、新世代協會,歡迎有問題的民眾多加利用。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