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策站>上位者被罵不吭氣就是民主政治

賴姓男子在臉書社團發文指「阿中部長隱暪疫情,無恥誹」,如此尖酸刻薄的言論,難道陳部長就該吞下來?(中央社,資料照) 王瀚興 一名賴姓男子對衛福部長陳時中對新冠肺炎防疫政策有意見,今年6月在臉書社團發文「阿中部長隱暪疫情,無恥誹」。陳時中得知後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無恥舔美賣台」以貶低其人格及社會評價,認為前開隱瞞疫情是基於新聞公知事實自由而為評述,屬善意發表言論,然前開言語仍構成公然侮辱罪,故起訴賴男。 然筆者以為法律上有割裂適用而入人於罪的情況,試申述之。 公然侮辱應被吸收於誹謗罪 或謂:法律評價上,可能不成立加重誹謗罪外,另成立公然侮辱?按臺灣板橋(目前的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6年自字第32號:「…誹謗罪質每附隨有公然侮辱之罪質在內,因此二者間具有吸收關係,公然侮辱罪被誹謗罪吸收…。」著有明文。 又按,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89年度上易字第4670號「…惟查原判決已說明被告係一個陳述行為,內容同時有侮辱…及誹謗…者,應屬法條競合之吸收關係,僅論以誹謗罪…。」著有明文。查依照報載陳部長告訴事實,依前開司法實務見解,皆僅論誹謗罪之有無,依照罪數關係,公然侮辱應被吸收於誹謗罪。 申言之,正如殺人者通常毀損被害者衣物,不會在殺人罪外另論毀損罪,本案檢方已經認定無誹謗罪,不能再給民眾論以應該吸收掉的公然侮辱,此乃實務通說。 或問:難道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不是同一件事情?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易字第160號「…又按『公然侮辱』乃指對被害人抽象的予以謾罵(無敘述事實),使人難堪之行為,若於所指摘敘述之事實中為評論,縱評論中夾雜有謾罵性字眼,仍難以公然侮辱罪相繩(參見台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易字第147號判決、同院99年度上易字第1630號判決、台中高分院101年度上易字第34號判決、本院98年度上易字第270號判決等相關見解)。本件被告○○○於所敘述之事實中,縱夾雜有『不會羞恥』字眼,然並非未敘述事實之抽象的謾罵,…,如前所述,均屬針對特定事實評論所為字句,非屬單純抽象謾罵,亦不構成公然侮辱罪…。」著有明文。 查本案被告就前開涉嫌對陳部長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事實,實則並非單純辱罵,還係夾敘夾議,依前開司法實務見解,不構成公然侮辱罪,檢方起訴,法理上容待商榷。 被告言語縱使情感上冒犯但仍屬善意 或問:難道如此尖酸刻薄的言論,難道陳部長就該吞下來?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2年度上易字第376號與102年度上易字第377號「…再事實陳述與意見表達本未盡相同,前者具有可證明性,後者乃行為人表示自己之見解或立場,屬主觀價值判斷之範疇,無所謂真實與否,在民主多元社會,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即使施以尖酸刻薄之評論,仍受憲法之保障(最高法院著有98年度臺上字第1129號判決意旨足以為參)。至所謂『以善意發表言論』係指非出於惡意而發表言論,表意人只要係針對公益有關之事提出其主觀意見或評論,而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者,即可推定表意人係出於善意。」著有明文。 查本案,被告言語縱使情感上冒犯陳部長,且然依前開高雄高分院實務見解,被告仍屬於善意發表言論,並非單純貶抑告訴人名譽,亦有刑法第311條第3款的阻卻違法事由,既不成立加重誹謗,依照前開說明,也應不成立公然侮辱。 或謂:阿中部長如此勞苦功高,吃果子拜樹頭,為何要這樣辱罵他?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易字第160號「…又刑法第311條所謂『善意』,倘名譽權所涉對象係公眾人物,因公眾人物較一般人更可得近用大眾傳播媒體為其自身作為進行辯護,就公共事務之辯論處於較為有利之地位,則人民對公眾人物所為有關公共事務之批評,自應嚴格認定其是否確非出於善意…。」著有明文。 相對於老百姓被告,上位者有優勢地位 查李敖之先生以前曾引美國第三任總統傑佛遜,被報紙公開汙衊:與寡婦通姦、貪汙、不信教、與黑女人交往,整天在報紙上罵他,他不還嘴,也不會找發言人出來放話,別人罵不吭氣,就代表民主政治。敖之先生說,有人疑問:「為何政治人物要受氣?」李先生說,「受氣受委屈,就代表人民有更多的言論自由。」本案阿中部長目前為防疫總指揮,全國知名人士,依照前開判決意旨,自屬較為優勢之人,相較於老百姓被告,自應從寬認定,被告系爭言論係為刑法第311條之善意,更不應構成公然侮辱罪。 最末,以美國總統雷根卸任演說為結:他說「美國憲法獨特,開頭就是「我們人民」,人民是司機,政府是車輛,要開到哪?開多快?都是人民決定。曾有人想引我們到60年代的管制措施,還好我們都擋下來了,筆者更要提醒各位:「政府不受限,人民無自由」,與物理規則可預測,如因果關係般明確,政府擴權,自由崩解!」今日陳部長防疫有成,然民主「核心」在於言論自由與人民監督,若以提告來杜悠悠之口,檢方又配合起訴,試問:政府怎不擴權?自由怎不崩解?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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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策站〉國民黨當然親美

台中市長盧秀燕日前對美國AIT處長酈英傑表示,台中市民對萊豬進口存有疑慮。(本報資料照) 宋磊 蔡英文總統宣布於明年開放萊豬進口後,國內進入恐慌,擔心萊豬傷害國人健康,因此,國民黨選擇站在國人的健康上,積極面對美方的壓力。 日前美國在台協會處長酈英傑,拜會台中市長盧秀燕。盧秀燕以禮貌但堅定的口吻明確表達不願意開放萊豬進口台中的意見。然而,過程中非但得不到儷英傑的正面回應,AIT更在臉書粉專上,強烈指責「部分台灣的政治人物,因散播不實消息導致民眾緊張。」而執政的民進黨也砲轟盧秀燕有違外交禮儀,甚至給國民黨貼上了反美的標籤。 究竟國民黨是親美或反美?其實,國民黨始終都是親美的政黨。二戰時,帶領對日抗戰的總統蔣中正,因親美策略獲得當時美軍的援助,最終不但在中國戰場擊退日軍,中華民國也成為二戰後的戰勝國之一。 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無論在態度、政策上均以親美政策為主軸,1953年時任美國副總統的訪問台灣,1960年美國總統艾森豪更是至今唯一訪問台灣的美國元首。 不但如此,艾森豪與後來的甘迺迪政府,皆是軍援中華民國最多的美國政府。國民黨親美有歷史可循,雖然後來面對中美斷交的遺憾,但國民黨始終與美方維持緊密的合作關係,其格局與規格更是民進黨至今所無法突破的障礙。 2008年國民黨取得執政權,當時馬總統在對外關係中以親美、和日、友陸為政策方向,任內更是台美關係最為親密的時代。馬政府一方面積極修補兩岸關係,二方面也積極與美交往,不但獲得美方信任,馬政府任內的對美軍購金額更超越陳前總統與李前總統。 2016至今,雖然國民黨在兩次總統選舉中敗選,但無論是朱立倫候選人,或是韓國瑜候選人,均表達台美關係的重要性,韓國瑜市長甚至喊出「國防靠美國」,由此可見親美政策一向為國民黨的基因。 馬前總統卸任後,仍積極耕耘對美關係,多次前往美國演講;現在蔡政府的多項國防政策,奠基於馬前總統任內,例如國機國造、潛艦國造,在馬政府任內早已獲得美方首肯,積極將關鍵技術轉移台灣。換言之,馬政府8年的對外成果絕非只有兩岸政策,外交政策與對美關係同樣豐碩。 如今盧秀燕市長僅針對萊豬開放一事表達反對意見,隨即遭到執政黨的大力抨擊,蔡政府認為國民黨此舉不但是傷害台美關係,更是台美關係的絆腳石。根據觀察,美方其實也尊重盧秀燕的意見,同時,國民黨與美方依然維持緊密溝通,並未因萊豬議題導致雙方關係破滅。 親美為國民黨的堅持,但國民黨的方式與路線更為務實,在親美的過程中不失主權與志氣;相形之下,民進黨的親美政策卻形同失去國格,連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基本底線都做不到。 (作者為中華戰略前瞻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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