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裁准3億交保戴電子腳鐐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京華城容積弊案遭羈押至今,目前其因腎臟感染在台大醫院戒護就醫,委任律師在十日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十一日裁定,沈慶京須提出一億元現金保證金,並由具資力者提供二億元書面保證,同時須配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八個月,即准予停止羈押。 沈慶京因涉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於去年十二月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汙等罪起訴,並與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十一人遭求刑。全案移審後,北院兩度裁定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北院於今年一月二日認定沈慶京等人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三個月,後又二度延押至八月二日。 沈慶京近期因腎臟黴菌感染住院,律師以戒護就醫困難為由聲請交保。北院合議庭審酌醫療報告後,提出三項條件:首先,沈須自籌一億元現金(高於年初交保金額);其次,需有資力者擔任「人保」並出具二億元保證書;第三,須配戴電子腳鐐及隨身攜帶個案手機,接受雙重科技監控。法官強調,交保目的僅為醫療需求,若需離院掃墓須提前報備,避免監控系統誤判。 沈慶京辯護律師表示,沈因遭銀行抽銀根,籌措一億元已屬不易,且「人保」難尋,現正積極協調。至於電子腳鐐,律師要求裝設於左腳以避免干擾醫療儀器,法院予以同意,並准許住院期間暫時拆卸。由於沈的住院時間延長至七月十七日,若屆時完成交保,將直接在醫院安裝監控設備。 北院裁定沈慶京交保後須限制住居於台北市大安區的住所,八個月內不得出境出海,且禁止接觸同案被告或是證人。若違反條件,法院將沒收保證金並重新羈押。全案審理程序持續進行,沈慶京能否如期籌足保金,將是重獲自由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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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檳榔攤虐殺命案 9人涉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十九歲鄭姓男子九日被發現陳屍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一處檳榔攤,警方調查後發現,鄭男因疑似糾纏二十六歲李姓主嫌的十八歲許姓女友,遭李男夥同七男二女設局誘出,再囚禁於案發地毆打致死。全案共九人涉案,其中四名成年嫌犯十一日下午被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五名未成年人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警方調查,李男與死者鄭男平日以兄弟相稱,李男身為宮廟陣頭成員,因渾身刺青且年紀最長,被視為團體中的「大哥」。七月初,李男獲悉鄭男頻繁聯繫其許姓女友,懷疑兩人關係曖昧,遂於七月七日策劃將鄭男誘騙至新北市三重區某旅館,由李男、許女及另外六人埋伏,強押鄭男至艋舺大道檳榔攤二樓拘禁毆打。過程中,李男持棍棒擊打鄭男頭部,其他人員則拳打腳踢,導致鄭男當場昏厥。事後,李男等人離開現場,僅留十六歲黃姓少年看守,但黃男見鄭男仍有呼吸,竟自行至一樓沙發睡覺。 警方連夜追查,陸續逮捕李男、許女等八人,加上先前查獲的黃姓少年,全案共九人到案。訊後發現,除李男、許女外,另有湯姓女子、朱男及二名未成年人直接參與毆打。李男向警方供稱,因不滿鄭男「追求女友」才會動手,但死者母親強烈指控,兒子是遭設局「仙人跳」勒索不成慘遭殺害,並質疑兇手利用感情糾紛掩飾殺人動機。 警方在十一日下午三時許,將四名成年嫌犯移送台北地檢署,四人全程低頭不語。警方表示,全案依殺人、凌虐致死罪嫌偵辦,涉案少年則由少年法庭審理。由於部分嫌犯供詞反覆,案情仍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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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律師遭攻擊 公會譴責暴力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有三名女律師日前於開庭時接連被對造當事人攻擊、威脅、恐嚇,甚至在法庭外被毆打。台中律師公會發布聲明譴責暴力,並呼籲各級法院及檢察署,應高度重視律師的人身安全保護。對此司法院十一日嚴正譴責此類暴力行為,籲請各界共同維護律師執業環境的安全與尊嚴。 律師林瓊嘉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今年有三名女性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接連遭同一名對造當事人攻擊。對方不僅在台中地方法院、台中高分院開庭時公然威脅、揚言傷害律師,更於庭後尾隨、拉扯、毆打律師,嚴重影響律師的人身安全與正常執業。 台中律師公會發布聲明表示,除譴責暴力,呼籲各級法院及檢察署,應高度重視律師的人身安全保護。律師公會並建請司法院及法務部,加強司法人員危機處理訓練、強化法庭及偵查庭內人身安全的維護機制,於判斷具有人身安全風險的案件,採隔離或分開時間到庭、退庭,或全程有法警在場待命等方式進行,共同維護社會安寧與司法正義。 司法院表示,任何對律師的人身攻擊或威脅,不僅侵害個人安全,更嚴重破壞司法制度的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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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起訴吳國勝主委等人 移審基隆地院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偵結偽造基市議員鄭文婷及張之豪兩罷免提議案件,起訴七人,緩起訴八人;在押吳國勝被告等四人,十一日移審基隆地院審理。 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偵辦偽造基隆鄭文婷及張之豪市議員罷免提議案件,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被告吳國勝、張金發、游正義、紀文荃、張淵翔等五人,都觸犯刑法偽造私文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偽造提議等罪嫌;被告江男、林男等二人,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 不起訴處分,被告謝偉仁、韓吉元、許姓等三人,查無證據足認渠等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偽造提議等罪嫌。 非法利用黨員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未經黨員同意或授權,逕行抄寫至空白提議人名冊上而偽造之,並責由游正義、張金發統籌抄寫事宜,即「第一階段提議人名冊抄寫計畫」,渠等遂於一一四年農曆年假過後,第一周上班日間某日起至同年二月十九日間偽造大量提議人名冊,再於同年二月十九日,由張金發、游正義及蕭姓男子等人共同將含有以上開抄寫方式偽造的提議人名冊送交至中選會而行使之。 審酌被告吳國勝、張淵翔、游正義、江鑑育、林姓男子,就本案分別處於主導、統籌或關鍵的執行角色地位,雖其等人終坦承犯行,惟於本案發動調查之初,其等人有串、滅證、飾詞狡辯情況,經耗費司法資源後,方坦承犯行,故難認其等犯後態度良好。若於審理過程時,能真誠悔悟,亦請審酌予以量處適當、具有懲戒效果之刑,以儆效尤。另被告張金發、紀文荃於偵查過程中,均含糊其詞、飾詞狡辯,犯罪態度不佳,故請從重量刑,以為警惕。 緩起訴部分,被告鄭姓、李姓、郭姓、吳姓、蕭姓、張姓、林姓、吳姓等八人,考量已坦承犯罪,且其犯行非居於具決策權限的指揮角色, 予以緩起訴處分, 並分別依其犯後態度、身分及涉案情節,諭知緩起訴處分條件。 不起訴部分,被告謝偉仁、韓吉元、許姓男子等三人,雖分別參與會議,或加入微信之對話群組,或擔任罷免案備補領銜人等,  然查無證據認其有參與「第一階段提議人名冊抄寫計畫」或「補提階段重謄及查核計畫」之規畫或執行,故為不起訴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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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少校包庇私菸集團收賄名車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偵辦海巡署偵防分署少校偵查員林男涉嫌勾結私菸集團、製造假績效、詐領檢舉獎金等案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收賄、洩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將林男等六人提起公訴。 檢方說,林男涉五次犯行,其中收受賄賂部分,具體求處十五年有期徒刑,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三百三十二萬餘元。其餘四次犯行,也分別求刑。 彰檢檢察官蔡奇曉於一一二年間偵辦一起妨害農工商案件時,發現有員警長期使用警用系統為特定人查閱車籍資料,疑包庇私菸集團,經長期蒐證搜索,查悉海巡署偵防分署林姓少校偵查員,與私菸集團成員黃男等人間有長期不正當往來關係,並有假破案及詐領檢舉獎金情事。 檢方指出,林男明知黃男夫妻(均在逃,通緝中)所經營的私菸集團,為以集團方式大規模非法製造私菸,業者為擴大其在國內私菸市場版圖,竟自一0八年間起相互協議,由林男洩漏查緝情資予黃男夫妻,包庇該私菸集團並充當集團打手,由黃男夫妻提供國內其他私菸產製業者予林,林即強力查緝競爭對手,另也增加林查獲私菸績效。 黃男等更以時價二百餘萬元電動名車向林男行賄,林男收賄並持續利用職權查詢黃男等認為可疑之車輛以避免遭其他政府單位查緝,並多次洩漏海巡署偵防分署等多個單位聯合稽查行動時間,及查緝現場概況等秘密予黃男等,檢方又查出林男涉有財產來源不明罪嫌。 檢察官審酌林男所為嚴重破壞官箴,使對國內私菸查緝制度意旨蕩然無存,而且犯後態度不佳,並無悔意等情,五次犯行,分別具體求處十五年、八年、八年、五年、五年徒刑;犯罪所得共三三二萬餘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林男於偵查中在押,經移審後,法院九日裁定接續羈押。另五名同案被告也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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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檳榔攤凶殺命案 4嫌到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一處檳榔攤,九日下午驚傳凶殺命案!十九歲鄭姓男子被發現陳屍二樓租屋處,渾身瘀傷、臟器出血致死。萬華警方追查後,十日於新北市三重區逮捕涉案的二十六歲李姓主嫌等四名陣頭成員,初步研判因感情糾紛,鄭男遭多人持球棒圍毆致死。全案意外因汐止分局緝毒行動曝光,現場更查獲毒品「依托咪酯」煙彈,由於案情牽涉幫派及未成年犯罪,引發社會關注。 全案源於新北市汐止分局緝毒專案。汐止警方今年六月查獲未成年吸毒者後,鎖定毒品「依托咪酯」來源為萬華艋舺大道某檳榔攤,經蒐證懷疑該處為竹聯幫地堂據點。九日下午二時,警方持搜索票攻堅取締,一進門便發現一名十六歲少年在一樓沙發昏睡,並從其身上搜出了毒品煙彈;隨後在二樓驚見鄭男倒臥血泊,已無生命跡象。 轄區萬華分局接手調查,發現現場雖無大量血漬,但死者頭部、軀幹佈滿鈍器傷痕,身旁遺留球棒。警方研判,鄭男遭長時間毆打,導致顱內出血與臟器損傷致死。員警經突破黃姓少年心防,他供稱八日晚間李男等六人將鄭男押至案發租屋處,眾人持球棒輪流施暴,事後三人逃離,僅留他看守。 經查,鄭男生前與黃姓少年熟識,常出入該檳榔攤二樓辦公室。涉案六人均混跡新北三重、新莊一帶陣頭,由李男帶頭。警方追查動機,發現李男疑不滿鄭男與其女友過從甚密,前晚以談判為由誘騙鄭男到場,夥同多人動手洩憤,未料釀成死劫。 警方十日於三重地區拘提李男等四人到案,初步確認包含黃姓少年在內至少五人涉案,其中多人未成年。由於現場為幫派堂口兼毒窟,警方正釐清是否另有毒品債務糾紛,並擴大追查幕後幫派介入跡證。 目前李男等四人依殺人、妨害自由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偵辦,全案也由萬華分局擴大追查在逃共犯及幫派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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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棒球隊參賽國3翻車 8傷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縣忠和國中棒球隊十日出發至台東參加比賽,載球員廂型車行經國道三號南下三0八公里處發生翻車,車內一名教練及七名學生受傷送醫,其中三名學生須住院,其餘四人輕傷。 據了解,棒球隊教練開車載七名青少棒球員,大雨傾瀉視線不佳,路面突出現一根大樹枝,反應不及迎頭撞上,箱型車打滑撞向外側護欄,大雨中失控翻覆,橫躺在外側車道,現場一片混亂,散落球棒、手套、行李包,教練和孩子們慌亂中爬出車外,等待救援。 忠和國中校長方信于說,其中四名傷勢較嚴重球員緊急送至台南柳營奇美醫院,經醫院治療後,一人已可出院,二人須住院觀察,還有一人因疑似腦出血須轉院治療。 方信于表示,教練及另外三名球員傷勢較輕,則被送往嘉義市聖馬爾定醫院治療,目前都已出院。 教育處表示,忠和國中校長方信于第一時間趕往醫院協助,安撫受傷學生及家長情緒,教育處也指派人員全程協助,提醒各校如需外出比賽,遇到惡劣天候務必評估風險,必要時應通知主辦單位取消、延後或無法參賽,確保以學生安全為最優先考量。 方信于說,至於發生事故的廂型車為和興國小接送學生的車輛,因欲前往台東比賽,則向和興國小借用並載送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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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貨監視器改標台製 中山大學求償24萬勝訴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國立中山大學公開招標「仁武校區監視系統建置」,謝姓科技公司負責人得標後,購買廉價中國製設備改成台灣廠商標籤,彰化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四個月,而中山大學求償二十四萬多元,高雄地方法院判賠,可上訴。 由謝男經營的科技公司於民國一一0年中參與國立中山大學公開招標「仁武校區監視系統建置」,並以新台幣二十四萬多元得標後,但謝男在履約安裝期間,先向不知情科技公司購買中國製監控系統,再借來標籤機偽造成自家公司的產品標籤,藉此佯裝成台灣製產品,順利取得價金。檢調調查期間,發現另有院校也依同樣手法受騙,彰化地方法院依犯二次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罪、一次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可易科罰金,另依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之罪,處罰金二十四萬元。 中山大學另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法官依相關事證判賠二十四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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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模擬槍改造、試射 男判5年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方姓男子網購模擬槍及空包彈,並在住處改造後拿去田野試射,對著田間廠房及小貨車射擊,致擋風玻璃破損。車主報警,查出方男持槍亂開,移送法辦。法院依槍砲罪之改造及持有兩條罪,判他五年半,併科罰金六萬元。 方男於今年一月十五日下午五時許,持改造手槍到田野間試射威力,他先朝何姓男子的廠房射擊兩發,接著朝洪姓男子停放在該廠房後小貨車射擊一發,致擋風玻璃破損,隨即騎車離開現場。洪男發現車輛有彈孔報警查得方男,並扣得一把改造手槍及四十二顆子彈,其中卅九顆具殺傷力。 台南地院認為,方男開槍射擊處為田野間廠房及停放產業道路旁車輛,地處荒郊,並朝廠房屋頂、水塔射擊,開槍時段並無人車經過,被害人何男未提告訴、洪男也已撤回告訴,情狀尚屬情節輕微。然而,方男觸犯非法製造非制式手槍及持非制式手槍於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若各科以最低法定刑度七年、三年半,猶嫌過重,情輕法重,均依法酌減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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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欠16萬酒駕罰款 查扣存款才繳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辛姓男子騎車上路因拒絕酒測被重罰十八萬元,只繳了二萬元就沒再繳,被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出辛男有存款,立即動手查扣,並從存款內取得其罰單所欠款項。 台南分署調查,辛男(四十八歲)二0二三年十一月間騎機車行經南區南和路與興隆路口,被交通警察大隊攔查拒絕接受酒測,遭台南市交通局重罰十八萬元,經申請分期繳納,惟繳納第一期兩萬元後即未繼續繳納,剩餘十六萬元,經交通局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今年六月間收案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辛男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經銀行回覆足額扣押,續行核發收取命令,將存款交付移送機關收取清償全數罰單。 台南分署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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