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之家執行長涉侵吞千萬性侵院生 求重刑21年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私立少年之家張姓執行長等四人侵占少年之家款項近千萬元,被告張嫌另涉妨害性自主案,近日業經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四人,建請法院量處張姓執行長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其餘被告三人量處有期徒刑六月至六年。 桃檢表示,張姓執行長私下成立公司,再以少年之家名義受邀參與表演或於網站上販售某機構製作的蛋黃酥、滷鴨翅等商品,使民眾誤信該等商品是少年之家生產販售、所得將全數歸屬少年之家而購買。 張姓執行長自民國一0六年九月十二日起至今年二月十五日止,侵占新台幣八百四十一萬八千零三十二元;自一0九年九月至一一二年三月間,利用不知情之員工簽立提供領據申領勞務費,侵占勞務費用七十八萬九千一百元;張姓執行長也和妻子、三名未成年子女等六人前往日本遊玩,以教會赴日交流名義辦理核銷,以此而挪用少年之家款項三十七萬元。 桃檢表示,張姓執行長也挪用少年之家款項繳納三名子女學雜費三十九萬八千六百二十九元,以上開方式侵占款項共九百九十七萬五千七百六十一元。 桃檢表示,張姓執行長也分別於一一一、一一二年間,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員工之機會,以刮痧名義強制猥褻二名院生,更假借刮痧治療子宮肌瘤為由,按摩員工進而以手指強制性交。 桃檢表示,張嫌涉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占、強制性交、對精神障礙女子犯強制猥褻等罪嫌;其餘被告三人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占等罪嫌,提起公訴。審酌被告張嫌等四人均明知該之家係為庇護弱勢,卻恣意挪用該之家資金近一千萬元供其等私用,惡性重大,且被告張嫌身為執行長,所為嚴重侵害被害人身體自主與人格尊嚴,造成被害人身心難以回復之傷害,並動搖社會對公益機構之信任,爰建請法院量處被告張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以資懲處。 檢察官起訴後建請法院接續羈押被告張嫌等三人,經法院裁定除被告洪姓嫌犯法院以八十萬元具保外,被告張嫌夫妻均繼續羈押,以保全被告俾利後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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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再傳喚 郭信良又捲收賄建商900萬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無黨籍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今年五月才因為佃西土地重劃案涉嫌向廠商索賄一千三百萬,遭一審判刑十三年;現又捲入光電開發弊案,今年四月橋頭地檢署帶回郭信良、鍾姓某集團創辦人等人調查,訊後均交保。事隔數月,檢調發現發現郭信良收受建商九百萬元,橋頭地檢署十九日再將郭、鍾等人帶回釐清案情。 橋頭地檢署布線調查,掌握台南某些光電案場有弊案,及涉案人金流往來等相關事證,四月二十二日指揮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執行搜索,帶回無黨籍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鍾姓某集團創辦人等人調查。郭信良及鍾男等人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郭信良訊後以三十萬元交保,鍾男則以二十萬元交保。但事隔多月,橋檢十九日上午指揮高雄市調處,再次帶回郭信良及鍾男等四人釐清案情。至於複訊後是否另作處分,檢方沒有多作說明。 據了解,檢調發現,郭信良涉嫌透過岡山營造負責人朱更楠擔任白手套,收受建商九百萬元,向市府官員施壓,加速推動案場,同時也在案場底下,發現掩埋大量廢棄物。不過郭信良否認,表示是與朱更楠之間的純借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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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惡火奪3命 早餐店堆雜物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林園區中門路十層大樓發生火警,造成王姓屋主兒子以及越南移工阮姓、趙姓租客三人成焦屍一案,起火點初判為一樓早餐店堆放易燃物,轄區警方十九日先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早餐店三十九歲林姓業者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偵訊後,諭知兩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警方調查,王姓屋主係以每月五千元租給一樓早餐店林姓業者,經營烤布蕾、布丁燒甜點與簡餐;由於火警起火點初判在大樓一樓早餐店,轄區警方認為早餐店內堆放一些簡餐、鍋燒麵及冰品等紙製品雜物,加上二樓用木板隔間,周圍都是易燃物,火勢才迅速燃燒,不易逃生,導致三名死者活活被燒死。 據查,死者王男當時曾打一一九求救,但仍逃不過死劫,大樓內一名患有帕金森氏症的住戶,因行動不便,在鄰居協助下才告脫險,另有一名同屋越南移工因外出逃過死劫。 早餐店的林姓業者在警詢時供述,他從十七日晚間待到十八日清晨三時許才離開,均無異狀。 因消、警初判起火點在一樓早餐店,且大量堆積雜物,轄區警方先將早餐店林姓業者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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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海吸金4億 老董二審仍判10年半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台灣藍海公司涉吸金四億多元,董事長劉威廷等三人一審遭判刑五年至十二年不等。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十九日宣判,劉男及執行長李進倫維持原審刑度,法務黃耀正則從輕改判。可上訴。另外,泰國藍海公司董事長李陳妙音夫婦被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後續因羈押屆滿,李女聲請具保停押,經高雄地院審理裁定三十萬元交保。 李陳妙音與其夫李長安於一0四年間邀李男、劉男共同投資位於泰國曼谷湄南灣景酒店會所,由李男、劉男、李陳妙音夫婦共同在泰國成立泰國藍海公司,約定由李陳妙音經營的公司出資泰銖五千萬元,李男及劉男經營的台灣藍海公司出資泰銖五千萬元,並由李陳妙音擔任泰國藍海公司董事長、李男與劉男為董事。 李陳妙音夫婦等人為籌措興建會所資金,以湄南灣會所投資案吸收資金,並由黃男負責擬定契約條文,再透過網路、文宣、舉辦說明會、僱人銷售等,招攬不特定民眾參與投資。李男、劉男自一0五年十月至一0七年十月,共招攬七十多名投資人,涉違法吸金四億多元。 高雄高分院指出,劉男及李男上訴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為原判決量處李男十二年、劉男十年六個月徒刑,及分別諭知沒收二人犯罪所二百六十二萬元及二百五十萬元,在認事用法部分均無違誤,駁回二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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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遭諷怒火起 持剪刺傷同事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兩名男子因工作問題酒後發生爭執,吳姓嫌犯不滿遭吳姓男子言語嘲諷,涉嫌持剪刀刺中被害人胸口,所幸送醫沒有生命危險。 屏東警分局指出,十八日晚間八時許,長治鄉繁華路發生持刀傷人案,三十八歲的吳嫌與五十五歲的吳男,雙方因工作問題酒後發生爭執,犯嫌不滿對方言語嘲諷,返家拿剪刀後,再回到現場並發生衝突,過程中將吳男刺傷,導致胸口受傷流血,所幸吳男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緊急送醫急救,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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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出院返家休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日前在台南住處昏倒送醫,一度失去呼吸心跳,經急救後恢復,送往台南新樓醫院治療,住院觀察後漸穩定,十八日上午出院返家休養。 新樓醫院昨天也證實,吳淑珍上午由家屬辦理出院手續後,已出院返家休養。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十六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姿勢性低血壓」是脊髓損傷病人嚴重後遺症,隨時有致命高風險,吳淑珍受傷四十年來,此次已不知道是第幾次在鬼門關前來回走,經搶救恢復心跳呼吸,到院時昏迷指數只剩三。 吳淑珍是在十五日下午於住處突然不明原因昏倒,疑似失去呼吸、心跳,台南市政府消防局獲報後,由線上人員透過電話指導報案人急救,同時調派人員、車輛前往。 救護人員到場後接手急救,由救護車送往台南新樓醫院,送醫途中恢復呼吸心跳,到院後由醫院團隊接手治療,病情逐漸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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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或加熱菸禁入境 最重罰500萬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前不久,有民眾搭乘郵輪回國入境時遭海關查獲攜帶加熱菸,被控違反菸害防制法。衛生局提醒,民眾出國旅遊不論搭乘飛機或郵輪,回國入境勿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違者可處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很多人都不知道菸害防制法自一百十二年三月廿二日修正施行,已明訂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以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之指定菸品(加熱式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入境。 民眾無論購買的菸品是自用或是受他人委託代購,入境本國時海關人員皆會加強攔檢,切勿因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而觸法,被處以高額罰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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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2處科技執法 1測速照相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為防制交通事故、減少交通違規,南市警交大經評估易肇事路段、路口相關數據及違規態樣、道路順暢程度等,規劃再增加兩處違規停車科技執法設備及一處固定式測速執法設備,十八日正式上線啟用,經兩個月宣導期後將正式舉發。 南市警交大表示,十八日新啟用兩處科技執法與一處固定式測速執法,分別位於南區西門路段,藍晒圖文創園區前公車站周邊區域及東區小東路段,成大醫院門診大樓前公車站周邊。固定式測速則位於善化區台十九甲線廿一點三公里處。科技執法將針對違規停車進行即時取締。 南區西門路藍晒圖文創園區周邊時有觀光人潮,且緊鄰商圈、百貨公司等,與中西區鬧區接壤,平日人車潮眾多;而東區成大醫院時有就診民眾違規停車導致壅塞,違規停車恐有影響安全與交通順暢疑慮,籲請用路人配合、遵守法規。駕駛人於黃線停車時,應注意不得停放超過三分鐘。 另外,針對已啟用科技執法設備,南警交大經檢討分析調整兩處。歸仁區高鐵台南站前U型載客車道違規停車科技執法,偵測範圍擴大延伸至出口處,提醒駕駛人注意車輛停放之相關規範及時限。 新市區樹谷大道與紫楝路(王甲路口)固定式執法設備,南往北測速照相偵測範圍擴充至機慢車道,呼籲用路人勿超過四十公里時速限制。 南市警交大強調,新增及調整的執法地點及相關細節已公告於南市警局官網,提醒駕駛人養成守法用路習慣、彼此禮讓,共同營造友善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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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扶天地 〉共有人可否出租共有土地?

東區李小姐問:我先生兄弟三人繼承公公的土地,繼承後辦理登記兄弟各應有部分三分之一共有。我先生欲活用土地,想要將該土地出租給建商作展售中心,但其他兩兄弟則不同意;建商說那就僅租三分之一面積的土地,搭蓋臨時性的展示屋。請問我先生要怎麼辦理出租? 答:首先要說明一般常對共有權利的誤解,以為占有使用共有土地,只要不超過自己應有部分換算的土地面積,就屬合法。然依民法第八百十八條規定:「各共有人,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也就是說任何一個共有人,對於共有土地的每一個位置、每一個點,都有權利存在。若未經上開法條規定的「契約另有約定」,即譬如共有人的分管契約約定、或經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在共有土地上占有使用,皆屬侵害其他共有人的權利。所以李小姐的先生,在未取得共有人同意或分管約定的情形下,如將共有土地的特定部分出租給建商搭蓋展售屋,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張將該地上物拆除。 關於此類情形,最高法院即曾以七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三三五號作出判決闡明:「民法第八百十八條規定,各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但共有人對於共有物之特定部分使用收益,仍須徵得他共有人全體之同意。非謂共有人得對共有物之全部或任何一部有自由使用收益之權利。是共有人未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占有共有物之全部或特定部分為使用收益,他共有人即得本於所有權之作用,請求除去其妨害或向全體共有人返還其占有部分。」 而共有土地出租係屬於共有物的管理行為,依現行民法第八百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依此,李小姐的先生僅有共有土地三分之一的所有權應有部分,須至少協商一位兄弟同意,才可將共有土地全部或其中三分之一面積的特定部分出租。 所以,李小姐的先生目前對於共有土地的出租,倘其他兄弟仍不同意,是有困難的。解決的方法僅有將共有土地分割,如三兄弟無法協議分割,就向法院訴請判決分割;於分割後分配取得單獨所有之土地後,才可單獨占有使用土地,將其出租。 (作者∕黃厚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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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性侵 行善團長更審判無罪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嘉邑行善團創團團長黃塗德被控利用靈療治病性侵兩名女信徒,纏訟九年,從一開始被判刑卅年,經上訴改判十年確定;黃不服,提再審救濟。台南高分院十八日以罪證不足,改判無罪,可上訴。 黃塗德除了曾任嘉邑行善團長,還創辦無憂山慈善功德會、太昊殿及龍天科技公司,平時在太昊殿傳授風水、命理等,被信徒尊稱「老師」;他在二0一三年被控假藉治病為由,多次性侵一名大學剛畢業的女子與另名國中女學生,二0一六年被雲林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一罪一罰判刑三百四十六年,應執行卅年;上訴二審改判十年;最高駁回其上訴確定,黃塗德需入監服刑。 在入監前,黃塗德取得錄音檔,有女信徒談及並未與黃塗德發生性關係及虛構之方式等內容,他立刻以取得新事證為由,向法院聲請再審並停止刑罰,二0二0年二月經台南高分院裁准。再審結果,法官以罪證不足改判黃塗德無罪;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南高分院於二0二五年八月十八日仍以罪證不足,再度改判無罪。 台南高分院昨天改判無罪理由,核對通聯紀錄及錄影光碟,內容與被害人A女所指訴接電話之時間不符,且A女所指訴之期間內,黃並不在其所稱之性侵害地點,而是在他處進行線上講道,無從認定黃塗德有對A女強制性交。另一被害人B女就其受性侵害時間證述歷次反覆,經現場勘驗照片及鑑定錄音聲紋,內容顯示A女、B女於錄音中所言與審判中之陳述有重大不符之處,應予撤銷原審有罪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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