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遠簽署策略合作打造國際航運中心升級版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上海與中遠海運簽署策略合作協定,共同打造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升級版。 根據協定,雙方將在港航業務、全球數位化供應鏈建設、綠色低碳航運、智慧航運、航運科技創新、國資國企改革、高端航運服務、航運產融合作等領域開展合作,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物流供應鏈綜合服務生態,共同打造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升級版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 上海市委書記陳吉甯,市委副書記、市長龔正會見中遠海運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萬敏一行。陳吉寧表示,中遠海運集團是世界航運業的領軍企業,企業發展戰略與上海功能定位高度契合,希望雙方以落實新一輪戰略合作協議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合作機制、拓展合作領域、提升合作層次,共同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攜手發展高端航運產業,合力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歡迎中遠海運把更多新業務、新模式、新技術放在上海,在滬優化佈局全球物流樞紐,建設高效暢通的物流基礎設施和供應鏈系統,擴大海鐵聯運輻射範圍,加快航運領域降碳進程。上海將全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為企業在滬發展創造更好條件。萬敏則感謝上海給予中遠海運的大力支持幫助,他表示將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深化與上海各領域合作,助力上海"五個中心"建設。 中國遠洋海運集團係於2016年二月中在上海正式宣告成立,重組成立以來,中遠海運集團持續提升上海總部服務功能,助力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持續促進航運要素、功能和業態向上海集聚。下屬貨櫃運輸、能源運輸、航運金融、裝備製造、航運服務、航運科技、社會化產業等業務板塊在內的十二家二級單位總部進駐上海。

Read More

陽明海運去年營收增加一成二刷新紀錄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陽明海運公告截至去(2022)年十二月營收,當月營收雖因市場運價走跌回落,惟全年營收仍比前(2021)年度增加一成二刷新紀錄。 陽明海運去年一至十二月累計營收達新台幣3759.26億元,較前年度3344.75億元增加414.51億元,年增12.398%。該公司分析說,十二月份持續受全球通膨壓力影響,市場需求低迷致運價下跌,故合併營業收入較前(十一)月196.12億元減少32.52億元,減幅約16.58%,因運價下跌使合併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月則減53.4%。 陽明指出,海運市場供需變化迅速,難以掌握2023年度整體發展,依目前市況,不利因素包含a.全球性通貨膨脹之壓力影響購買力;b. 地緣政治如俄烏戰爭延續之不確定性風險; c. 中國疫情發展導致需求回溫推遲,勞動力短缺干擾供應鏈,且工廠普遍提前關廠放假以因應訂單削減之衝擊。有利因素包含a.環保法規CII的執行,對於船速與船數均可能造成影響,在供給減少的情況下,有助於供需平衡;b. 中國封控放寬後,港口作業較不受限制,同時為趕上經濟發展目標,後續之復甦爆發力仍可期待。

Read More

臺北關自即日起2月底止受理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北關表示,經審核符合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3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2點規定條件之業者,受託辦理委任廠商進、出口報關業務時,可降低抽驗比率。本次核定之降低抽驗比率適用期間自今(112)年4月1日起至明(113)年3月31日止。 該關進一步表示,經評定為第一類報關業者,降低抽驗比率26%至50%;評定為第二類報關業者,降低25%以內。此外,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之報關業者,降低51%至75%,且毋須逐年向海關申請辦理降低貨物抽驗比率。 「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可自臺北關網站(https://taipei.customs.gov.tw)/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11.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下載,或撥打服務電話:03-3834265分機368,將由專人提供服務。

Read More

春節連假郵政快捷郵件照常投遞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112年1月20日至1月29日春節連續假期,各地郵局營業窗口僅臺北故宮郵局營業,提供外幣兌換、各類集郵票品與代售商品販售服務, 其餘郵局一律停止營業。連續假期期間停止收攬信筒(箱)郵件及投遞包裹、限時、普通郵件,惟為因應顧客交寄快捷郵件需求,仍照常投遞快捷郵件,並開放全臺郵局郵務科(快捷股、郵務股或投遞股)及駐有守衛或保全之郵局(郵務股),收寄國內、國際快捷郵件。 另臺北郵件處理中心航郵科國際快捷郵件股及空運股(地址: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 18 號),亦提供收寄國際快捷郵件服務。惟因美國、歐盟27國、香港及日本郵政強制要求傳遞電子通關資訊(ITMATT),寄往上述國家之國際快捷商品類郵件請於營業日再至各局交寄。 郵局設於全國各地之i郵箱、自動櫃員機、開放式信箱間及自助郵局,仍提供全年無休用郵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Read More

外國營利事業經營人力派遣業務 收入不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規定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人力派遣業務,與國內有人力或勞動需求之企業簽訂要派服務合約,所取得之收入性質係屬佣金或人事管理之對價,非屬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所稱之技術服務收入,不適用該條文按營業收入15%核計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規定。 該局舉例說明,某外國營利事業甲公司與我國境內營利事業乙公司簽訂管理服務合約,派遣船員提供工程船作業服務,經查該外國營利事業甲公司係仲介派遣符合境內營利事業乙公司要求資格之船員,雖其主張船員仍由外國營利事業甲公司指揮監督,惟依據合約,境內乙公司有權要求提供合於規範之船員,並決定派遣船員派赴地點及執行工作任務,又派遣之人員如因執行業務發生損害,亦由我國境內乙公司承擔,故實際雇主仍為境內乙公司,依上開規定,本案無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 該局特別提醒,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提供技術服務之範圍,尚不包括人力派遣服務,被派遣至國內要派機構提供勞務人員,係在國內要派機構之指揮監督下從事工作,實際雇主為國內要派機構而非外國派遣機構,其勞務報酬核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報繳所得稅。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Read More

欠稅經移送強制執行倘經更正核減仍有稅額者 應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已移送強制執行之欠稅案件,如有更正核減應納稅額者,不會另行展延繳納期間重新核發繳款書,納稅義務人仍應就該更正後稅額加徵之滯納金及滯納利息一併繳納。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於收到繳納通知文書時,應即時核對,若發現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應於繳納期間內,檢附繳款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該管稅捐稽徵機關更正;稅捐稽徵機關如於繳納期限後始更正核定稅額,會改訂繳納期限通知納稅義務人繳納。惟納稅義務人於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後,始發現有查對更正事由,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更正,其更正後仍有應納稅額者,稅捐稽徵機關不會另展延繳納期間重新核發繳款書,僅通知行政執行分署就更正後之稅額及所加徵之滯納金、滯納利息續行執行程序,並請納稅義務人洽行政執行分署繳納。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未申報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經核定應納稅款8萬餘元,甲君一時不查致逾期未繳,遭移送行政執行後,才主張增列扶養親屬並請求就更正後之稅款重新展延繳納期間以方便其繳納。該局說明,在執行中稅額有變更時,僅為執行事項之更正並非原處分之撤銷,不會重新核發繳款書,甲君仍應依更正後之稅額併同所加徵之滯納金及滯納利息一併繳納。 該局呼籲,為維護自身權益,納稅義務人收到繳納通知文書,應即時核對,如發現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應於規定繳納期間內,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切勿置之不理,致逾期未繳稅款遭經移送執行後,才要求更正稅額,其應加徵之滯納金及滯納利息是不能免除的。

Read More

交部預告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修正草案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修正「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六條草案。本次主要是為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9082號文件之使用者付費原則,並參考日本成田機場、韓國仁川機場及新加坡樟宜機場等鄰近標竿機場向轉機過境乘客收取機場設施使用費之模式,以及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相關規定,爰修正本標準第三條、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明定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之收費對象、費率、收費繳納方法、代收作業方式等。 其修正要點如下:增列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之收費項目。新增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之收費對象、金額、計收方式等。明定新增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相關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Read More

FINI預先核准適用所得稅協定股利或利息之上限稅率者 2月底前申請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外國機構投資人(以下簡稱FINI)投資我國境內股票或債券取得中華民國來源之股利及利息所得,得於取得前申請預先核准適用所得稅協定關於股利或利息之上限稅率,於被投資公司給付股利或利息時,即可依較優惠之稅率辦理扣繳申報,免除事後辦理退稅之不便,且可避免資金積壓。 該局說明,為提升FINI申請預先核准適用所得稅協定上限稅率之審核效率,落實協定賦與之租稅利益,財政部以108年6月24日台財際字第10800577770號令核釋,屬基金及信託型態之FINI,依其適用之所得稅協定規定為他方締約國居住者,得提出敘明該基金或信託為案關所得受益所有人之自我聲明,免依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第25條第5項檢具各款規定之文件,包括基金或信託之受益人名冊、個別受益人為他方締約國居住者之證明或載有他方締約國居住者之受益比例等文件。 該局指出,依公司法第228條之1第1項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於每季或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即國內公司得按季或按半年發放股利。為利FINI於股利發放前及時取得核准函,被投資公司給付股利時即可依上限稅率扣繳,籲請FINI配合於當年度2月底前遞送申請文件,以利稽徵機關提早於同年3月31日前完成核發核准函作業。另近3年內已取得核准函之申請案件,考量前已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經審查在案,且有持續在臺投資意願,經受理之稽徵機關檢視FINI居住者證明、授權書及受益所有人自我聲明等資料,如無重大異常,得酌予延長核准適用年限最長為24個月。 該局呼籲FINI如欲申請預先核准適用所得稅協定股利或利息上限稅率,可儘早遞送申請文件,提早取得核准函,相關申請書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ntbt.gov.tw/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協定專區/所得稅協定相關申請書表),下載使用。

Read More

航港局研擬公家編列預算建置引水船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針對引水船建置問題,航港局副局長劉志鴻進一步說明,因由民間投資斥鉅資,似乎較不可能,因研擬由公家編列預算方向規劃,以維護引水安全。 另外,劉志鴻也指出,引水法已多年未修法,因此今年會做整體檢討,希在今年年底能提出引水法修正草案,而有關引水費率結構調整的問題,包括像是收費級距是否統一,附加費部份則因各港特性不同還是會有所不一樣,會邀集航商與各界來討論,以形成共識。

Read More

大陸春運啟動 中共交部估達20億三大一多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春運本(一)月七日啟動,中共交通運輸部估計今年春運客流總量約為20.95億人次,春運客流總量比去(2022)年同期增長99.5%,將恢復到2019年同期的七成(70.3%)。 中共交部表示,今年春運呈現"三大一多"的特點: 一是客流大幅增長。隨著"乙類乙管"措施加快落地,跨區域人員流動加速釋放,加之疫情三年來人民群眾累積的回鄉過年、探親訪友、旅遊觀光等出行需求集中釋放,春運客流將從長期低位運行到快速恢復攀升,交通運輸組織將從低負荷狀態到滿負荷運行狀態。初步分析研判,春運期間客流總量約為20.95億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長99.5%,恢復到2019年同期的70.3%。從客流構成看,預計探親流約佔春運客流的55%,務工流約佔24%,旅遊和商旅出行分別約佔10%,從時空分佈看,預計節前以大城市向周邊城市及主要勞務輸出省遷移為主,探親流、務工流疊加,客流強度有所提升;節後則以主要勞務輸出省及中小城市向中心城市聚集為主,返程客流相對錯開,本月27日(正月初六)和二月六日(正月十六)前後將出現兩個返程高峰。 二是貨運需求大幅增加。往年春運一般是"客增貨減",今年春運疫情流行高峰陸續到來,各類醫療防疫物資、節日生活物資和今冬明春能源、糧食等重點物資運輸需求均會有較大增長,特別是中小城市、農村地區物流配送基礎相對薄弱,加上一線從業人員離崗回鄉及可能出現的大面積感染,上崗人員不足,局部地區可能出現末端配送不暢問題,統籌好春運客運服務和交通物流保通保暢面臨較大壓力。 三是一線人員感染風險較大。春運期間人員流動密集,貨運物流活動頻繁,人流物流高效流動和疫情高峰交織疊加,交通運輸一線從業人員大面積感染風險激增,保證客運服務不中斷、貨運物流不斷鏈也面臨較大壓力。 四是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增多。2020年以來,受疫情反復衝擊,交通運輸面臨安全風險和疫情衍生風險相互交織疊加的複雜局面。特別是行業長時間處於低負荷運行狀態,載運工具長期停運或低位運行,從業人員技能出現生疏,加上歲末年初歷來是安全事故高發期,春運期間低溫、寒潮、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易發多發,給安全生產帶來較大挑戰。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有效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確保人民群眾安全出行,需要各級交通運輸部門付出更多艱苦的努力。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