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人與連署人重複湊數 林思銘質疑侵害個資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指控罷團灌水且提告違法操作罷免的民進黨竹縣議員歐陽霆。(林思銘提供)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十九日表示,罷團明知第一階段簽署的提議人不得再為第二階段的連署人,卻刻意重複混入湊數,中選會應依法宣告罷免案不成立。針對新竹縣議員歐陽霆非法濫用個資、惡意造謠抹黑,林思銘也委託律師提告、絕不姑息。 林思銘指出,名冊剔除四千多份不符資格的統計筆數,包含第一階段提議人混入第二階段連署人名單、連署人重複連署,令人高度懷疑其中是否有涉犯偽造文書及侵害個資事由,並呼籲檢警調應該立即偵辦。 林思銘指出,歐陽霆身為議員,在竹北市東興國小門口設攤進行罷免連署時,對一位表達反對意見的母親進行言語攻擊,甚至將影片上傳網路公審。這種針對孩子家長的謾罵肉搜的行為,不僅令人震怒,也已嚴重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的底線。 對於林思銘的質疑,中選會說,補提是法律所定,選務機關是依法辦理並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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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金廈違法蚵棚 金門縣府愁錢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金廈海域爆出違法蚵棚,違規養殖面積數十公頃,有大陸漁船越界採收,形成執法灰色地帶及國安漏洞。行政院政委林明昕十九日表示,違法蚵架將由我方處理,不會開放中國大陸漁民進入我水域拆除。對此,金門縣府無奈指出,查報拆除違法蚵架的經費龐大,非地方財政能負擔,建議讓大陸漁民進入非法養殖區自拆蚵架,再由海巡全程監管。 林明昕說,行政院開過三次會議,但還要與金門縣府溝通,同時牽涉當初開放合法養殖的縣民權益,彰顯我方海域主權及杜絕違法情事,未來在合法範圍內由金馬漁民養殖,而非以合法掩護非法,變成與對岸一起合作養殖。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提到,中共公務船或民船利用灰色手段襲擾與威脅或挑戰我海域執法的情形,一直都存在,海巡署一直以來也持續把外島與離島列入執勤重點,也會持續調派船艦做適當因應,也都有應對作業流程;對於違法蚵棚,將輔導金門縣政府協助漁民登記,落實源頭管理。 海巡署統計,自二00八年已查獲金門養殖業者非法僱用大陸人士從事養蚵等案共八船十八人,其中六船十四人經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或罰金,二船四人刻由檢察官指揮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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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我最大》藍心湄23年零缺席會議

藝人藍心湄主持節目「女人我最大」23年,期間她從未缺席每週一次的主持會議。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TVBS節目《女人我最大》扣合時下潮流,針對女性需求,每集節目打造獨特內容,屢屢掀起女性族群熱議話題收視火燙連續摘冠,主持人藍心湄23年從未缺席每週一次的主持會議,對於好成績直說自己好幸福。 《女人我最大》收視頻創佳績,藍心湄不曾懈怠,她每週一準時到TVBS開主持會議,除非遇到颱風假或國定假日,否則從不缺席,「我真的很愛這份工作,也比一般人幸福很多,我有太多熱愛的事情想和大家分享。」 她有次節目就帶來30年的香奈兒收藏,和觀眾分享精品以往與現在的工藝差別,「我很愛買,但也走過很多冤枉路,這些都要講給觀眾知道」。 奪下收視冠軍,藍心湄開心表示,節目20多年來一直都秉持,製作可以全家一起收看的宗旨,「我不設限,任何話題都喜歡,但還是有條界線是我害怕、不能聊的」是她不願意談爭議新聞人物的是非,「除非把當事人找來現場,不然就不要聊,這是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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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誘人頭開公司洗錢 起訴16人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假投資、假檢警詐欺集團以數萬至四十萬元不等報酬,引誘急需用錢民眾充當人頭,透過變更停業公司登記取得銀行帳戶,並在新北、桃園等地設立據點集中管理,涉嫌洗錢逾七千四百五十萬元,台北地檢署十九日偵結依詐欺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十六人,陳姓主嫌則另案偵辦。 該案自民國一一三年起至今,集團鎖定新北市板橋、中和及桃園市等地已停業或即將歇業的公司,以人頭為名義申辦變更登記,並由李姓、王姓、洪姓三名男子領軍的十二名監控手,分工管理超過七處據點,協助人頭往來銀行辦理公司帳戶。受害者數十萬元不等的投資款,一經匯入這些帳戶,即迅速轉往第三、第四層,或由車手臨櫃提款並交付「收水」人員,切斷金流追蹤。 檢方調查,詐騙集團自民國一一三年起鎖定急需用錢民眾,以高額報酬誘使他們擔任「人頭公司負責人」,並透過變更登記取得七家停業公司的銀行帳戶。為掩飾不法,集團王姓、李姓成員等人帶領人頭先至台北、新北、桃園等地政府辦理變更手續,再赴銀行開戶,再將帳戶用於洗錢。款項進帳後,立即透過多層帳戶轉移或由車手提領,製造金流斷點。 檢方發現,集團為管理方便,在新北市板橋、中和及桃園市設立據點,由監控手負責監管人頭並提供食宿。雖未強制拘禁,但人頭須待帳戶遭警示後才能離開。此外,集團還制定「銀行開戶應對教戰手冊」及「偵訊教戰手冊」,指導成員如何規避查緝,嚴重影響檢警追查。 全案中,原本擔任人頭的蕭姓女子後來竟加入詐團,協助帶人辦理公司登記及開戶,犯罪結構已從單純利用人頭發展為內部分工精細的犯罪網絡。檢方強調,詐團透過公司帳戶轉匯鉅額資金,利用企業交易不易被察覺的特性,四個月內詐騙十六名被害人,金額高達七千四百五十萬元,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犯後態度惡劣。 檢方在十九日偵結全案依據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王姓、李姓成員等十二名監控手求刑六年以上,對羅姓等四名人頭負責人則以幫助犯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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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馬國女大生 符合自首減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男子陳柏諺為錢殺害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案歷經多審後,最高法院十九日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認定被告陳柏諺符合自首要件,撤銷原無期徒刑判決,改判有期徒刑十八年十月確定。 全案起於民國一一一年四月,陳柏諺透過社群媒體認識蔡女,不過,雙方互動並不頻繁。但自同年十月三日起,兩人開始密集對話,並於十月七日見面用餐後,陳柏諺即多次出入蔡女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十月十三日,陳柏諺向蔡女索討新台幣九萬餘元遭拒,即徒手掐住蔡女頸部,並以抱枕遮掩其面部致其窒息死亡。犯案後,陳柏諺返回新北市鶯歌區租屋處企圖自殺,警消到場救護時,他主動坦承殺人,全案因而曝光。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定陳柏諺殺人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雖認定陳柏諺符合自首,但認為本案情節重大,仍維持無期徒刑判決。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未充分審酌自首減刑之法律效果,撤銷原判發回更審。 高等法院更一審重新審理後指出,陳柏諺在警方尚未掌握其犯行時即主動供述,且審理期間持續認罪,確實符合刑法自首要件。此外,考量陳柏諺非預謀犯案,未以凌虐手段增加蔡女痛苦,且具備更生可能性,因此改判十八年十月有期徒刑。檢方則認為量刑過輕上訴。 最高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判決已詳細說明陳柏諺自首的具體情狀,即在警方抵達其租屋處時,僅知其有尋短意圖,尚不知蔡女已死亡,而陳柏諺主動揭露犯行,確實避免司法資源浪費與無辜者受牽連。 此外,依據憲法法庭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意旨,本案犯罪情節未達「最嚴重」程度,無從科處極刑,量刑也符合罪刑相當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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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老屋疑開毒趴失火 1死1傷

新北市淡水區一處建物十八日晚間起火釀一死一傷,警方十九日表示,火場內發現爆裂瓦斯鋼瓶、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等,不排除火警原因與吸食毒品有關。(翻攝畫面/中央社)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山區一處老屋十八日晚間失火,釀成一死一傷,警方在屋內發現爆裂的瓦斯鋼瓶,還有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警方循線追查發現,火警發生時有二名男子駕車逃離現場,在三芝區台二線將兩人攔截。警方懷疑這起火警與吸食毒品有關,將持續深入追查火警發生原因。 淡水區忠愛街一處二層樓建物十八日晚間六點多從屋頂冒出濃煙,消防局獲報趕到現場,二樓已經全面燃燒,消防人員於火場二樓發現二十四歲林姓男子已成焦屍、一樓發現二十七歲陳姓男子雙腳燒傷,火勢於晚間七點十三分撲滅,燃燒面積約十坪。 淡水警分局追查發現,火警除了釀成一死一傷,火災發生時,有二名男子駕車離開現場,經調閱路口監視器,循線在三芝區台二線十公里處將兩人攔截圍捕到案。警方表示,車上二名男子都赤裸上身,目視身上有燒燙傷痕跡,清查駕駛的車輛為竊取而來,警方將二人依涉嫌竊盜罪嫌逮捕。 警方調查,二名男子與火警的傷者及死者是朋友關係,案發前都在二樓,但三人的供詞避重就輕,聲稱當時在二樓客廳玩遊戲,不清楚為何發生火警。 警方在火場發現爆裂的瓦斯鋼瓶,另外還有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已對二名男子採尿送驗,並在訊後將二人依竊盜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由於四人之中,僅死者沒有毒品前科,警方懷疑火警與吸食毒品有關,但真正起火原因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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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涉貪又爆銷罰單

本報綜合報導 北市松山警分局陳姓員警涉嫌收賄包庇應召業者,去年經北檢搜索約談後交保;檢方分析相關證據發現案外案,另查出陳男涉嫌幫友人查個資、找兩名國道員警銷罰單,十九日指揮警調搜索四人、七處,約談陳男等三名員警共六名被告到案。 檢調接獲檢舉,指北市松山區等地應召業者,疑為規避查緝,自民國一0六年至一一三年間行賄原本在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的陳姓員警;陳男調任中崙派出所後,疑似持續收賄及以不作為方式包庇應召業者。 陳男另涉嫌接受退休員警邱姓男子請託,協助車行及保母業者陳姓女子,透過警政系統查詢車籍資料及應徵保母的前科紀錄,北檢去年六月指揮警調展開首波搜索約談,訊後諭令陳男以新台幣五十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邱男五萬元交保,陳女三萬元交保。 檢方獲報,陳男於民國一一二年間涉嫌協助二名友人透過警政系統非法查詢個資;國道公路警察局自清也發現陳男於一一三年間涉嫌請託國道警艾姓、何姓員警銷除友人交通罰單。 北檢昨天指揮警調再度展開搜索約談,搜索四名被告的七處場所,包括艾姓、何姓兩名國道員警的住處及辦公室,帶回陳男等六名被告、三名證人,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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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性侵夜歸女 男判賠百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王姓男子深夜在逢甲商圈隨機找落單夜歸女子,還攜帶手銬尾隨女子進入公廁,企圖銬住她手限制行動,經女子尖叫反抗仍遭王指侵,法院刑事依強制性交罪判王男三年十月,民事也審酌女子精神受重創,再判王應給付對方一百萬元,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王男一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凌晨一時多,在台中西屯區逢甲公園廁所前假裝滑手機,實際物色落單夜歸女,他見一名年輕女子進入公廁就戴上安全帽尾隨,並趁對方還沒上鎖時闖入女廁隔間。 王男強拉女子手,又持預藏的手銬想將她銬住控制行動,女子嚇到尖叫猛力掙扎,從王男手中搶下手銬丟到隔壁間,但王仍強行朝女子指侵得逞。警方獲報後調監視器逮人,但王男事後又未按時到庭應訊直到遭通緝才落網,法院以有逃亡之虞將他收押。 王男在偵查中否認,又沒遵期到庭被通緝才到案,顯見他試圖逃避司法追緝,至今也沒和女子和解、賠償,依強制性交罪判他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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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肝診所私打疫苗 200萬免罰

本報綜合報導 COVID-19疫情期間,北巿府認定好心肝診所施打對象不符規定,罰二百萬元。診所抗罰一審敗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十九日認定,衛福部未依接種政策發布及刊登公報,醫療機構不配合「中央指揮中心」的措施也不能處罰,本件開罰有誤,判免罰確定。 全案緣於,COVID-19疫情嚴峻期間,民眾搶打疫苗,好心肝診所爆出私打疫苗,施打對象大多非一至三類醫事人員,許多名人也坦承在好心肝診所接種疫苗,台北巿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對好心肝診所開罰二百萬元,另在廉政透明委員會網站公開「衛生局配發好心肝等診所COVID-19疫苗爭議調查報告」。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中央指揮中心以其名義,自行對外發布的預防接種應變措施,醫療機構就算沒配合,仍不得以違規為由,予以開罰。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本件傳防法主管機關(衛福部)或中央指揮中心依法律授權發布的預防接種政策或相關必要應變措施,若屬法規命令,也應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並非僅以記者會發布新聞、發函轉知合約醫療院所或在網頁上公告等方式發布,明顯欠缺法規命令的生效要件。 最高行表示,本件台北巿府衛生局開罰原處分,明顯有違誤,因此廢棄原判決,由最高行政法院自為判決,判決原處分撤銷,即好心肝診所免罰新台幣二百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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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式飯糰店房東秀傷口 反告傷害

高雄日式飯糰店與房東間糾紛延燒,邵姓房東十九日帶著驗傷單控訴遭飯糰店老闆攻擊,並秀出瘀傷。   (中央社)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市鼓山區青海路「樋口飯糰」張姓老闆娘與邵姓房東因房租屋糾紛延燒,邵姓女房東十九日帶著驗傷單,指控飯糰店老闆十六日晚攻擊其下巴,並提告傷害罪附帶求償新台幣十萬元醫療費,更打算聲請強制執行。邵女十九日下午二時許前往高雄地檢署按鈴遞狀提告傷害罪,並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要求飯糰店夫婦搬離。 高雄市鼓山區青海路「樋口飯糰」張姓老闆娘與邵姓女房東六月十六日因租賃問題再有爭執,飯糰店夫婦十八日在委任律師陳頂新等人陪同下,到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強制、恐嚇、侵入住居及毀損等罪。陳頂新指出,房東十六日晚間突然敲擊夫婦房門,且大力撞開門闖入,並且破壞房間物品,在夫婦報警要下樓去警察局過程中,房東還從後方大力推張女丈夫,害對方差點跌下樓梯。 但邵女還原十六日晚間衝突現場表示,當時是因為只收到水電費,要去找飯糰店夫婦商討房租問題,但張女卻直接回應「我為什麼要繳房租」,想以押金抵租金,自己氣不過才撞開門破壞房間物品。但也被飯糰店老闆樋口先生攻擊左下巴,造成左下巴挫傷、牙冠、牙根斷裂等,至今第四天瘀青都還沒消。所以昨天提告傷害罪,並附帶民事求償後續拔牙、植牙等醫療費用,共約新台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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