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路收購個資 偽造郭台銘連署書 判刑九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陳姓男子與一名身分不詳男子,為使郭台銘達到總統連署門檻,在網路群組傳送收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之訊息,涉嫌以二千元向他人購買二二六人的個人資料,再由該不詳男子冒用其中一一四人名義偽造連署書,彰化地院審結,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將他判處九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男及身分不詳之某成年人,為使郭台銘、賴佩霞得以達到連署門檻,由陳於一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晚間,以通訊軟體在群組內,傳送收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之訊息。嗣一名男子傳送訊息聯繫陳,二人約定由陳以二千元向該男購買約二百組不知情之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照片檔案。 經該男傳送內含近二百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照片檔案給陳,陳即委由不知情之朱男到超商以條碼繳費方式,支付二千元給陳。 之後,該男陸續傳送零星不知情之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照片檔案給陳,共有二二六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照片等檔案,再由身分不詳之某成年人冒用其中一一四人之名義,偽造不實連署書而行使之。 被告否認犯行,辯稱本案並非他所為,他把帳號交給朱男使用,再把驗證碼告訴朱男,當時他不知道收購身分證這麼嚴重等語。 法院審酌被告陳男夥同身分不詳之某成年人未經他人同意無故蒐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偽造連署書而行使之,不但損害本案各該告訴人、被害人之權益,並危害國家選舉制度之公平與正確性,應予非難等情,量處九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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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籍潛客溺斃 教練夫妻賠2千萬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日籍遊客在屏東後壁湖潛水,因天候不佳及耳壓問題,發生溺斃身亡;屏東地院判決招攬潛水的教練夫妻及公司,賠償死者的雙親及妻女合計逾兩千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教練和妻子均領有潛水教練資格,在屏東恆春經營潛水店,二0一九年八月間,招攬鯨井亮治與妻女進行三天開放水域水肺潛水活動。當天恆春沿海為陣風九級、浪高二至三公尺,水中能見度僅二至三公尺,天候不佳。 林姓教練夫妻在後壁湖軟珊瑚區,對鯨井亮治進行耳壓平衡訓練,見他反覆下潛上浮十八至二十次,顯有耳壓平衡困難症狀,在鯨井亮治下潛後,耳膜因水中壓力破裂、內耳聽骨損壞及出血,又未能及時獲救,因而溺水窒息死亡。 鯨井亮治的父母與妻女,針對喪葬費、撫養金、撫慰金等,總計求償新台幣八千多萬元,屏東地院最終合判兩千零七十三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刑事部分,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林姓教練有期徒刑八月、妻子王女有期徒刑六月,雙雙定讞;目前林男在監服刑、王女雙眼失明,潛水公司已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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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巡署官員涉幫詐團洗錢案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海巡署秘書室前視察洪肇義,因涉嫌提供四名下屬銀行帳戶供詐騙集團洗錢,高雄高分院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判處洪男有期徒刑一年,並處新台幣十萬元罰金,最高法院十三日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洪男任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秘書室視察期間(現已免職),被控將仇姓、陳姓、高姓、黃姓下屬及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的翁姓男子使用。自民國 一0九年九月起,翁男所屬詐騙集團向民眾謊稱上網投資賽馬可獲利,以此詐騙劉姓民眾。洪男聽從翁男指示,將劉男款項轉匯、提領現金,製造金流中斷點,隱匿犯罪所得去向,並獲取經手款項百分之零五、共計新台幣四千二十一元的報酬。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洪男身為警職人員多年,理應對犯罪行為更具警覺。但因個人投資虧損,貪圖利益,貿然將自己與同仁帳戶供他人使用,助力詐騙集團得逞,且按指示拆分、轉款與提領,增加檢警機關查緝難度與被害人求償困難,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判處其一年徒刑,並處十萬元罰金。高雄高分院此前已駁回洪男上訴,最高法院十三日再度駁回,全案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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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代書誘騙抵押房產投資 6名騙徒落網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一名婦人於去年十一日遭「假愛情交友」投資詐騙,詐騙集團以虛擬貨幣投資,誘使被害人陸續六次面交,共交付五百三十七萬元,直到被害人要贖回獲利時,詐騙集團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要求支付更多款項才能贖回,她才恍然大悟受騙報案。新北市淡水警分局於蒐證齊備後,十二日兵分多路將六名詐騙集團成員逮捕,全案警詢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六十四歲的何姓婦人去年八月認識一名男網路,雙方都喜歡唱老歌而產生共同興趣,密集聯絡之後,男網友邀請她一起參加投資虛擬貨幣的計畫,她陸續投入大量資金後,當要贖回獲利卻被投資公司百般拖延,甚至要再拿出一筆錢才能贖回,這才發現受騙上當。 淡水分局員警受理報案時,發現婦人擔任飯店房務,生活並不寬裕,她誤入詐騙陷阱投入畢生積蓄,更可惡的是,詐騙集團勾結代書誘騙婦人到地政事務所,將唯一的房子抵押借貸,婦人平白遭受龐大損失,員警感同身受,受理報案後立即啟動偵辦。 專案小組經過抽絲剝繭的追查,發現這個詐騙集團遍布全台,經過蒐證後,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於今年一月十二日指揮淡水分局兵分多路持拘票及搜索票,至新北市板橋區、泰山區、桃園市中壢區、台中市南屯區、東區、台南市南區將三十七歲宋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及五名共犯一舉擒獲,同時攔阻何姓婦人的畢生積蓄,並查扣二千多萬不法所得、香奈兒限量精品名牌包、手機、筆電、隨身碟、契約書、匯款單據、貸款資料、房地產登記收據、存摺簿、地政士公會識別證、公司發票等贓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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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破獲實體幣店勾結詐團案 初估被害金額達三十億元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偵辦假投資車手詐欺案過程,發現周姓父子涉嫌勾結詐騙集團水房,成立實體幣店參與詐騙被害人,擴大偵辦於去年七、十一月間,動員百餘名司法警察分至全臺逾三十二處所同步執行搜索,查扣現金約九八六萬元、虛擬貨幣泰達幣一七一三三二三顆(約新臺幣五四八二萬元),另凍結帳戶內九百多萬現金及跑車等,初估被害金額達三十億元,聲押六名被告獲准,十四人具保。 雲林地檢署指出,五十五歲周男和二個兒子原係經營薑母鴨店,廿七歲大兒子擔任前案詐欺集團水房合作之一的個人幣商,其認場外交易有暴利可圖,一一二年與詐欺集團水房合作,先加盟U○○實體幣店並佯以合法交易之○○分店,總店要求至店內賣幣者全數實名,致影響至台中南屯分店合作之水房成員,但因獲利可觀,周姓父子不願放棄與水房成員合作機會,改以「T○○ 泰達幣兌換所」之店名於台中展店,全台陸續成立十間泰達幣兌換所。 地檢署說,一一三年四月間更名為F○○實體幣店,店內刻意標榜防詐宣導等,以合法交易的外觀切割幣店責任來取信被害人,實則由詐欺集團跨境機房手以各種暱稱及名義,誘使被害人加入如「舊衣回收」、「親子之小店長活動」、「求職徵才」、「打工廣告」等群組,或以「網路交友」為幌子取信被害人後,在群組或個別聊天推薦投資資訊,使被害人因信賴跨境機房手而下載虛假之投資APP或釣魚網站,再以各種理由向被害人稱投資需以儲值泰達幣之方式進行,誘使被害人下載虛擬貨幣錢包。 此外,更以「有店面較可信、場內交易一天限額上限、場外交易無上限」等話術,「養、套、殺」模式坑騙被害人將泰達幣轉匯至被害人所相信假交易平台指定錢包,後臺之詐欺集團成員則將收取的泰達幣層層匯出。當F○○幣店累積到一定金額之現金,由五十五歲周男和大兒子通知配合的天○物流公司負責人員五十七歲游男,派收水人員至各店收取現金上繳給游男、周男或其他不詳之人,渠等再扣取平盤價之匯差,向國外真實姓名不詳之詐欺集團成員購買平盤價之泰達幣,以此方式洗錢,從詐欺款項中賺取暴利價差,自一一三年一月至七月十日,初估已報案的損害金額達新臺幣三十億元以上。 檢察長戴文亮極為重視,指示段可芳檢察官規劃執行,全案被害人眾多,動員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檢察官助理及司法警察百餘人,一一三年十二月廿三日起陸續傳喚被害人,許多被害人都因養、套、殺誘騙加入各類投資群組而致血本無歸,呼籲民眾投資虛擬幣務必審慎,若有類似至實體幣店購買虛擬幣遭詐騙,請儘速至鄰近分局或派出所報案,共同打擊詐騙集團、減少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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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露鳥猥褻女童 收押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男子日前躲在屏東縣民公園溜滑梯上,疑沒穿衣服露鳥猥褻女童,被專案小組拘提到案,屏東地檢署認為男子對未滿十四歲女子強制猥褻犯罪嫌疑重大,經屏東地院裁准羈押。 谷姓男子於九日下午疑在屏東縣民公園溜滑梯第三層露鳥,一名女童玩溜滑梯時,他竟抓腳還摸屁股。女童逃離大哭,家長通知保全人員,會同公園正義哥出面質問谷男,他落荒而逃,但過程都被錄下來。 屏東地檢署表示,獲報屏東縣民公園有女童遭到猥褻案件,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經追查於十一日下午持拘票,前往谷姓男子位於高雄市前鎮區住處拘提到案。 屏檢指出,訊問後,認為谷男涉犯刑法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及羈押必要性,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於十一日晚裁定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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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逃還打人 火爆翁到案

記者吳門鍵∕高雄報導 七十四歲的孫姓老翁開車追撞前車後卻離開現場,巫姓自小客車駕駛攔阻時遭對方揮拳打到臉部,警方據報趕到現場,孫男已離去,警方以車追人,孫男十二日下午已到案說明。 高雄林園警分局大寮分駐所十一日下午五時五十一分接獲報案,指大寮區鳳林三路有一件行車糾紛案,員警趕到現場了解,查出七十四歲的孫姓老翁開車追撞前方三十八歲的巫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孫姓老翁事後竟想逕自離開遭到巫男攔阻,孫姓老翁出手打對方臉頰後離去。 警方表示,有民眾目擊孫姓老翁肇事後下車察看,竟然忘了拉手煞車,車子滑行險些輾到孫男的腳,最後車子滑到路邊撞到商家的鐵門才停下來。 警方指出,巫男遭孫男傷害部分,巫表示驗傷後保留法律追訴權,警方則據影像調查以車追人,已鎖定肇逃孫男身分,孫男則在十二日下午已到案說明。警方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至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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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2千元找少年援交 緩刑

本報綜合報導 前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葉姓警員在支援基隆市警察局勤務期間,以新台幣二千元約一名少年援交遭起訴。而少年事後和同學分享,意外揭開此事,葉員遭起訴。法院審理後,判葉男一年徒刑,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葉男於去年三月十九日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少年;去年五月五日以二千元價格邀約少年性交,少年同意後,葉男將通訊軟體LINE帳號給少年,雙方以LINE聯繫性交事宜。 判決書表示,葉男於去年五月六日下午四時許開車前往少年的學校,將少年帶到葉男位於基隆市住處,少年為葉男口交,結束後,葉男當場交付二千元給少年。 事後少年將過程告知同學,同學轉告學校老師,校方通報相關單位並報警處理,全案才揭露。基隆地檢署偵查後,對葉男提起公訴。 法院表示,考量葉男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素行,以及葉男在法院審理時自述大專畢業已自警界辭職,待業中等情狀,另葉男無犯罪前科,因一時衝動而罹刑章,且已付清賠償,足見葉男已有悔意,應能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對葉男宣告的刑責,以暫不執行為適當。 判決書指出,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葉男一年徒刑,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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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長貪汙 前文資局長退休金減定了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文化部文資局前專委蕭銘彬因收受賄賂於去年十一月遭判刑三年八月定讞,監察院經調查對蕭銘彬及前局長施國隆提出彈劾並移付懲戒,懲戒法院一審判蕭銘彬撤職並停止任用三年,施國隆減少退休金百分之二十,二人不服上訴,懲戒法院二審日前駁回二人上訴,全案確定。 全案起於蕭銘彬在擔任文資局專委期間,圖利特定廠商,前後共計收受新台幣八百五十七萬元的賄款。彰化檢方在調查彰化離岸風電工程「綠能蟑螂」索賄案時,發現蕭銘彬的行為,並將其起訴。經過一、二審的審理,法院判處蕭銘彬有期徒刑三年八月,並於去年十一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確定。 後續監察院調查,前文資局長施國隆在任內明知蕭銘彬曾遭檢舉調離職務,並被列為廉政風險人員,卻仍讓其主辦採購事務,導致公帑平白損失高達新台幣一千四百萬元。監察院因此對蕭銘彬及施國隆提出彈劾,並將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在一審中認定,蕭銘彬的貪汙行為及施國隆未盡監督防範之責,均對政府信譽造成嚴重損害。合議庭法官判決蕭銘彬撤職並停止任用三年,施國隆退休金則減去百分之二十。 蕭銘彬及施國隆不服此判決,認為原判決存在理由不備或矛盾等違法情事,隨後提起上訴。然而,懲戒法院二審日前以原審無違失,駁回他們的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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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法官網戀遇詐 失金還被關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詐騙集團手法層出不窮,自稱司法機關退休的吳姓男子去年欲匯款至海外帳戶給「女軍官」,不顧警方勸阻堅持匯款,為籌措現金匯給下輩子牽手,將轎車抵押融資,轉頭又提告業者竊盜,警方調查後依誣告罪嫌將吳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判處五十日拘役。 一一一年間,警方獲報有人欲匯款數百萬元至海外指定帳戶,立即前往查處攔阻,後將吳姓男子帶回關心,吳男稱這筆款項是為了幫助在海外服役的女網友,女方需從海外轉移資產回台與其共度餘生,需這筆錢打通關節等,警方當即指出這是假交友詐騙慣用手法,但吳反認警方蓄意阻撓其未婚妻來台。 吳男向警強調自己是法官退休,詐騙案件見得多,但自己未婚妻要來台絕非虛言,員警幾經勸說無果反遭洗臉「警察不專業」。吳男後來仍閃過阻詐防制網,還是將大半積蓄送到歹徒人頭帳戶。 經詐騙後,吳男同年九月間晚間與方男動手扭打,方男腹部受有三處撕裂傷及兩處穿刺傷,警方調查吳男控訴是聽聞方在罵他等,但當晚雙方在衝突發生前並無接觸,吳也因涉傷害遭判刑。 吳男匯款數百萬元等不來未婚妻,卻仍不願相信被騙,一一二年十月歹徒再要求匯款,吳男只能拿轎車抵押數十萬元。再報案謊稱其車輛在某市場停車場失竊等,警方追查找到融資業者,業者也拿出雙方交易影像,打臉竊車說詞。警方幾經調查,卻發現吳已入監,前往借訊吳才終於坦承誣告犯行。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吳明知車輛未失竊卻謊報誣指他人犯罪,浪費司法資源實不應該,考量吳智識程度、職業、家庭經濟狀況等,依法判處五十日拘役,易科罰金五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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