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撞死人落跑 保險公司代求償160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英國商人林克穎十年前酒駕撞死黃姓送報生後潛逃英國,旺旺友聯產物保險公司賠償黃男的父母一百六十萬餘元後,日前再向林克穎代位求償全額保金。林克穎因潛逃英國,均未答辯或陳述,台北地院審理後全額判准。全案仍可上訴。  但因林克穎已潛逃出境至英國,其名下又無財產,雖判決獲准,實際上恐難拿回賠償金。  林克穎於民國九十九年間酒駕撞死黃姓送報生,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四年定讞,但他在判決確定前持假護照逃回英國。我國與英國於一0二年十月間簽署引渡備忘錄提出引渡請求,林克穎之後在英被捕關押在蘇格蘭監所。  蘇格蘭地方法院一0三年六月間判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回台服刑,但林克穎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一0五年九月,改判駁回台灣引渡請求。去年六月六日,蘇格蘭高等法院更審以林克穎上訴有理,判決不必引渡回台確定。  承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旺旺友聯產險公司,十年前依法賠付黃姓送報生的父黃掛號費、診療費與死亡給付金共一百六十萬餘元。旺旺友聯事後向林克穎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全數金額。  林克穎已潛逃至英國,法院審理期間均未提出書狀或陳述,北院依林克穎的刑事確定判決,及醫療費用收據、強制險給付明細等證據,認定旺旺友聯求償有理由,全額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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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定大型車 白河警宣導安全駕駛

 記者陳佳伶、王勗/綜合報導  大型車有內輪差及視野死角,大型車轉彎時如未減速慢行,加上用路人未與大型車保持安全距離,恐成為大型車的「輪下亡魂」。白河與永康警分局為有效防制大型車釀禍,深入社區並向大型車司機及業者提醒駕駛注意視野死角,宣導安全駕駛觀念。  內輪差係車輛轉彎時,內側前輪劃出的圓半徑比較大,後輪劃出的圓半徑較小,前後輪間差距即稱為內輪差;此外,大型車因車頭前方或A柱視線死角,及駕駛無法藉後視鏡間接看到的視野區域稱作視野死角,若駕駛行車轉彎時未減速慢行,內輪差及視野死角恐讓用路人成為「輪下亡魂」。 白河分局表示,該分局員警十三日前往宅急便、混泥土場、貨運行、客運轉運站等處,向業者及各司機駕駛人宣導內輪差及視野死角觀念,並可以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盲點偵測警示系統」,幫助自己注意周遭人車,千萬不要疲勞駕駛或酒後駕車,減少交通事故。  永康警方也在十二日前往統聯客運公司,提醒駕駛注意視野死角。說明車輛越大型、車體越長,內輪差範圍越大,駕駛更需要特別小心。而大型車輛於轉彎時,往往會先往反方向轉彎加大轉彎半徑,駕駛的左、右、前、後等四處視野死角範圍也隨之擴大,其他用路人也容易因誤判而置身險境。  警方強調,為保障自身安全,行人、腳踏車、機車、汽車都應避免進入內輪差的範圍,提醒機車族切勿長時間逗留在大型車輛左右兩側的視覺芒區,最好快速通過或禮讓先行,不論在大型車輛前或後方,都應確保安全距離,同時萬不可以從大型車輛轉彎方向的內側跟車。若未與其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發覺危險的瞬間,已來不及迴避,因此務必「遠離大型車,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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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井警感謝德慧螺絲加保義舉

 記者黃文記/玉井報導 德慧螺絲工業公司董事長陳金得為保障玉井分局員警執勤安全,讓員警安心值勤,除市警局投保一0九年警用汽車保險外,於七月十六日起另幫玉井分局員警們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計有警用汽車二十五輛、警用機車五十九輛,總保費九萬七千多元。玉井分局長楊青垂十三日頒贈感謝狀,感謝陳金得的義舉。  玉井分局指出,該捐助的投保類型為第三人傷害責任險一百萬元、第三人財損責任險十萬元、駕駛人傷害險二百萬元、住院日額二千元;捐助日前由分局長楊青垂代表接受,並於十三日回贈感謝狀。 陳金得表示,警察是人民保母,以維持社會治安及交通為己任;另一方面,每位「波麗士」大人也是家庭的支柱,他希望為玉井分局八十四輛警用汽、機車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能讓員警執勤時無後顧之憂,工作及家庭都能獲得保障。 分局長楊青垂表示,這次結合陳先生經營的企業資源,傾全力努力照護每位員警的安全與健康,希望員警能持續保持高度的工作熱情,讓市民安居樂業,「做的更好,讓人民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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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新制上路週年 違規減1成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酒駕肇事造成不少家庭破碎,是民眾最痛惡的行為之一,依內政部警政署統計,酒駕加重罰則上路一年來,酒駕違規已減少一成二八、酒駕肇事傷亡減少零點三四成,酒測拒檢更減少四成四八。  內政部指出,為防制酒駕,立法院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去年七月起加重酒駕罰則,包括騎車或駕車酒測超標可處一萬五千元至十二萬元的罰鍰、同車乘客可處六百至三千元罰鍰、拒測一次可處十八萬元罰鍰,另酒駕累犯者,重新考照後,車輛將會被強制安裝酒精鎖一年等。  警政署統計,酒駕新制自去年七月一日施行至今年六月底止屆滿一週年,警察機關取締酒駕違規共八萬五千七百六十四件,較去年同期減少一萬一千零六件。  移送法辦五萬零六百二十七件,較去年同期減少四千六百六十九件。酒駕拒測五千一百四十件,較去年同期減少四千一百七十五件。酒駕肇事傷亡人數五千零五十六人,較去年同期減少一百七十四人,已看見修法執行的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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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警關心高齡長者交通安全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為關懷年長者交通安全,市警永康分局特與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分院附設樂活日照中心合作,十三日上午辦理高齡長者交通安全宣導,提醒長輩騎車用路於路口落實停、等、慢,避免意外發生,也呼籲轄區民眾注意禮讓高齡長輩先行。  市警永康分局與長者分享事故案例影片,透過問答互動方式,提醒高齡長者因行動較慢,謹記外出時應穿著明亮衣物或配戴反光配件,確實遵守號誌勿闖紅燈,如遇綠燈秒數不足切勿強行通過,同時遵守標線規定勿任意穿越車道,步行時應面向來車靠邊走等注意事項。  警方表示,全台每年有將近六成左右的交通意外是發生在交叉路口,通常是因為車輛行經無號誌路口沒注意到來車的行人,或者搶紅燈、黃燈而造成傷亡。近期永康多起交通事故,均是因駕駛行經路口未減速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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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報告用抄的 屏縣議員陳明達重寫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民進黨屏東縣議員陳明達,以及國民黨議員曾義雄,去年兩人出國考察地點不同,引發心得報告內容抄襲風波!十三日真相大白,陳明達態度豁然承認是抄曾義雄的建議事項,並為錯誤做出道歉。  受無妄之災的曾義雄則表示,不會向陳明達做任何追究,但如果是純屬抄襲,麻煩請陳再看一下建議內容,他謝謝陳對他心得報告的肯定。  曾義雄同時說,考察心得被綠營認同,感到蠻高興的,最好是受到所有議員同仁的肯定,因為,監督政府光憑他一人之力有限,必須全體議員共同監督,才能造就屏東觀光的發展。  去年八月二十八日,陳明達赴不丹公務考察七天,但在出國考察報告當中「建議事項」的部分,與七月前往峇里島考察的國民黨議員曾義雄完全相同,且行程內容,竟是參考旅行社文宣後改寫,引爆最近頗夯的抄襲風波話題!  陳明達已在臉書對曾義雄、縣議會長官及所有同仁、愛護和支持他的好朋友、還有屏東地區所有的民眾表示道歉;他承認參訪心得抄襲的錯誤。  陳明達表示,身為議員,做了不好的示範,他懇請所有愛護支持的鄉親好朋友,給他一個錯誤改進的機會,能夠為此錯誤道歉,重新公開參訪心得暨城市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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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花亡夫私生子 親子關係確認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徐姓男子自稱是歌仔戲國寶楊麗花丈夫洪文棟的私生子,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二審高院認為,徐男多次會面喊洪男「爸爸」均未被否認,且洪男確有匯款生活費給徐男等撫育事實,判決洪徐具親子關係。最高法院十三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徐姓男子主張,生母於民國四十五年間曾與洪文棟交往,於五十一年五月間生下他,但洪男當時已有婚姻,母親獨自將他扶養長大,直到十歲才與洪男相認。  洪文棟分別於九十三年三月、九十七年二月,匯款總計九萬美元(約新台幣二百七十萬元)支付其學費、手術等費用,可見確有撫育事實,但是對方漠視親子關係,決定提起親子關係確認訴訟。  一審士林地院指出,洪文棟具相當身分地位,不太可能任由一般人在他人面前直稱「爸爸」還不否認,儘管洪男拒絕做親子鑑定,但撫育事實明確,認定雙方親子血緣關係存在。  洪文棟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期間,洪男於前年十一月間過世,由楊麗花承接訴訟。  高院認為,洪文棟拒絕親子血緣鑑定不影響訴訟,依徐男多次會面喊洪「爸爸」,洪男均未否認或駁斥,並透過秘書匯生活費給徐男等,足認有撫育事實,判決兩人具親子關係。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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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指遊說法登記制成效不佳申請自動調查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依內政部統計資料,遊說法實施至今十三年,但遊說申請登記案件僅四百二十四件,無法反映實際遊說情形,監察委員王幼玲、施錦芳認為遊說法登記制度落實不力,十三日已申請自動調查,將了解遊說法執行不彰的原因為何。  遊說法規定,遊說者意圖影響法令、政策或議案的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直接向被遊說者表達意見之前,應作申請登記。  但監委發現,遊說法從九十六年八月八日公布實施至今年六月底止,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受理的遊說申請登記案件,總計僅四百二十四件,似未能反映實際遊說情形,各界質疑遊說法形同虛設。  監委指出,遊說法在中央及地方的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執行成效不彰,其原因為何?遊說者、被遊說者及其所屬機關,於辦理申請遊說登記時,面臨哪些問題?  主管機關內政部,有無檢討相關法規規範?有無積極推動落實遊說登記制度,以落實「防止不當利益輸送,確保民主政治參與」的立法目的?相關疑義,有深入了解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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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超明助理梁文一 收押禁見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收賄案,查出立委陳超明的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日前獲交保後涉嫌勾串證人,再度將梁男約談到案,十二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有勾串之虞,裁定將他收押禁見。他也成為本案第十名遭收押的被告。  法院指出,梁文一在本案扮演居中協調角色,供詞避重就輕,且梁男上司陳超明或行賄業者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均已遭羈押,若梁男未遭羈押,恐透過他人串證。  法官也認為,梁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受賄罪嫌疑重大,牽涉金額龐大,若遭認定有罪恐遭判重刑,有羈押原因。  法官也表示,由於國內媒體近日持續以大篇幅報導立委集體收賄案,梁男與同案被告在社會上均具相當影像力,可透過報導了解偵查進度,恐影響偵查結果,除裁准羈押禁見,也諭知梁男不得受授任何物件(新聞媒體)。  檢調偵辦立委收賄案,於七月三十一日發動模搜索,檢方於八月一日凌晨諭知以十萬元交保,陳超明則涉嫌收受李恆隆一百萬元,被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檢調本週密集提訊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案情進一步明朗,檢方認為梁男涉案的情節升高,且交保在外恐有礙後續偵審追訴,前天再次約談梁男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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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 叫兒頂罪被拆穿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嘉義縣新港鄉上月二十七日發生小貨車與BMW轎車追撞,造成五十六歲黃姓婦人不幸慘死。檢警追蹤後發現,自稱肇事的二十歲蘇姓男子無外傷且在旁滑手機,疑有頂替嫌疑,蘇父到案坦承肇事並找兒子頂替,十二日遭檢方聲押獲准。  這起死亡車禍,黃姓婦人駕駛小貨車遭一輛黑色轎車猛力撞擊,婦人從駕駛座被甩飛到馬路上,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然宣告不治。  肇事的黑色轎車車頭嚴重變形,零件碎裂一地,自稱肇事的蘇姓男子及車上兩名乘客皆沒有受傷,有民眾經過車禍地點,拍到蘇男等三人在車禍後,還躲在安全島上陰涼處滑手機。面對警方詢問,蘇姓男子還辯稱是小貨車突然衝出反應不及才會撞上。  然而,檢察官在相驗過程中,認為自稱肇事的蘇姓男子在如此嚴重的車禍由竟然毫無外傷,與一般強烈撞擊車禍肇事者應有的狀況有極大差異,於是指揮民雄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調查,經調閱相關監視畫面及訪視附近民眾,發現真正的肇事者竟是蘇姓男子的父親。  嘉義檢指出,蘇姓父親酒後駕車肇事後,以手機叫兒子到場頂替,蘇姓被告等四人接受審訊均坦認犯行,因涉及刑法酒後駕車致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已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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