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角頭鴨頭凶嫌 檢求重判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屏東角頭綽號「鴨頭」的陳昫豪,今年八月中旬在高雄市左營區遭槍殺,凶嫌楊姓男子案發後帶槍投案。橋頭地檢署十二日偵結,依殺人、槍砲等罪起訴楊男,並建請法官重判。 三十七歲屏東角頭綽號「鴨頭」的陳昫豪熱衷宮廟事務,近年曾因攜槍掃射仇家「檸檬」林姓男子住家二十多槍,再轉往林男公司連開二十七槍後投案,因有人員傷亡,屏東地檢署一審被判刑八年,併科罰金三十萬元,二審上訴仍在審理中,陳昫豪卻遭人狙殺身亡。 有詐欺等前科的三十五歲楊姓男子聽聞「鴨頭」陳昫豪常在左營一間桌遊店出沒,今年八月間,五度租車前往該桌遊店外觀察地形,以及陳男是否確實會出現,但始終未遇到人。直至八月十五日凌晨,再開車前往該桌遊店外埋伏。楊男一直等到近午十一時三十分許,發現陳男與友人走出店外後,趁著對方和友人行經停車場時,衝上前連開九槍,隨後開車逃逸。陳男經送醫後因傷重不治。楊男則帶槍主動向警方投案。 橋頭地檢署十二日偵結,認定楊男涉犯殺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加重持有槍砲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審酌被告犯案手段、造成結果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況,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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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大學馬籍男大生遭刺死 凶嫌二審仍判11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海洋大學馬來西亞籍男大生去年十一月在基隆市與友人歡唱,不同包廂的二人走錯至他們房間,當時雙方未起衝突,但後來在街頭巧遇卻爆發口角,對方一名陳姓男子竟掏出折疊刀,刺中馬籍陳姓男學生的大腿內側,男大生經三日救治仍不治身亡;一審基隆地防法院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陳男十一年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十二日以原審量刑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二十三歲馬籍陳姓男大生就讀海大海洋環境資訊系,民國一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與同學在基隆市一家KTV飲酒歡唱,而陳姓凶嫌與其十名友人則在另一包廂歡唱,過程中,陳嫌的二名友人酒後誤闖進陳姓男大生包廂,當時雙方未起衝突,但至十五日凌晨雙方街頭巧遇,卻因誤闖包廂引發口角,陳姓凶嫌隨即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先朝男大生的右大腿內側刺中一刀,再朝男大生朝謝姓友人揮砍一刀,二人經送醫急救,馬籍男大生不治身亡。 基隆地檢署在一一三年三月依傷害致死罪嫌將陳嫌起訴,一審基隆地院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陳嫌有期徒刑十一年、傷害罪判刑四月。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認定原審量刑並無不當,被告、檢察官指摘原判決量刑不當均無理由,予以駁回,仍判陳姓凶嫌十一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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乩童對少女強吻襲胸 被判八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一名擔任乩童的二十歲男子,佯稱其經神明降駕附身對一名未成年少女強抱撫摸胸部。彰化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將他判處八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該男在一間廟宇擔任乩童,其明知前來問事的少女係未成年,竟自今年六、七月起,屢次用Line佯稱其經神明降駕附身與少女聊天,藉以取得少女信任,並假借神明降駕之名義,以Line向少女傳訊稱:「吾有交代哥哥(指該男)了」、「還有神明要去找妳」等語,再以要拿飲料給少女為由前往少女住處。 男子抵達後,先在該處車庫外,假意與少女聊天,並向少女表示欲親吻她,少女拒絕後,竟違反少女意願,強行親吻得逞。待少女走入車庫後,又跟隨她走進車庫,突然自背後強行抱住她,並撫摸她的胸部。少女不甘受辱,向家人說出此事,再前往報警。 被告偵訊時辯稱他與被害人為男女朋友關係,做上述行為時,曾徵得被害人同意。因為被害人只會聽從神明的意見,不聽從他的意見,他以神明的身分要求被害人與他在一起,想法很簡單,就是想讓她過得幸福,帶她出去透透氣等語。但不被採信。 法院審酌被告為逞一己私慾,竟先假借神明降駕名義與被害人見面,再對之猥褻,對被害人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顯見被告法紀觀念薄弱,所為殊無可取,惟念其於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被告表示希望能賠償被害人,但被害人家屬表示並無洽談調解意願等情,量處八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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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東區民宅疑神明廳竄火 1女救出無意識送醫救治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東區一心北街民宅十二日上午驚傳火警,警消到場時發現該棟六層鋼筋水泥建築,其一樓雜物、神明廳起火燃燒,火勢撲滅後在三樓救出一名年約五十歲婦人,意識昏迷,緊急送往醫院救治;火警原因待調查釐清。 台中市消防局昨日上午八時四十二分獲報,東區一心北街一處住宅發生火警,且疑有人受困,出動第七大隊轄區東英分隊等六個單位,各式消防車十四輛、消防人員三十名前往搶救,火勢很快就撲滅。 消防人員表示,火警現場為六層樓建物,燃燒一樓雜物,火勢控制撲滅後,於三樓房間內救出一名年約五十歲婦人,意識昏迷,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治療;起火原因待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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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潭所長洩密涉環保犯罪 南檢搜辦公室傳喚調查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檢前偵辦環保犯罪案,發現歸仁分局大潭所長許凱智涉嫌洩密,將內部調查情資洩漏給特定人士、獲取不法利益,十二日一早即指揮南市警局督察室、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前往大潭所搜查,同步傳喚許、兩名業者及兩名證人到案調查。 檢方前偵辦環保案件發現許員涉嫌刑法洩密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十二日持搜索票至大潭所長許凱智辦公室等處執行搜索,所長也被檢方傳喚訊問,疑是與環保犯罪案件相關。據了解,許凱智疑是將警方內部調查情資,洩漏給特定人以獲取不法利益,檢方現以初步掌握相關證據,現也將進一步深入調查釐清。 警方調查資料關係後續司法調查,特定人士情資、細節案況等均屬機密,而這並非許凱智首次「知法犯法」,一0五年間,許於關廟所服務期間,就因酒駕撞傷工人遭停職,雖遭到拔官及風紀列管,但許員與地方互動良好加之能力優異,解除列管後也順利回任所長職。 但與地方關係、業者交好也不免衍生爭議,許於歸南所任職所長期間,也曾因警員對警友會幹部的砂石車開單而洗臉警員,就質疑開單程序問題劈頭臭罵警員,督察也曾介入關心。而據了解,本次被鎖定涉嫌環保犯罪的運輸業者,是許員派出所的警友副站長,平時也常到派出所泡茶聊天,不排除許是對談間走漏情資可能,是否藉由情資交換不法利益也待檢方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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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柬埔寨案 2主嫌無期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虐囚致三死案,主嫌傅榆藺及陳樺韋在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認定原審判決無違誤且量刑妥適,在十一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案件源於民國一一一年,新北市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其兒子北上應徵工作卻遭詐騙集團囚禁。警方隨後進行多次攻堅行動,成功解救被囚禁的受害者,並在桃園市龜山區及南投縣山區發現三具不幸遭虐慘死的受害人遺體。案件曝光後,被外界稱為「台版柬埔寨案」。 經調查,該詐騙集團的首腦杜承哲,利用網路平台招募受害者,誘使他們提供銀行帳戶,並將他們囚禁以進行詐騙。該集團設有「車隊」運作,透過恐嚇、威脅等手段,迫使受害人交出財物。檢警指出,共有二百六十七名受害者遭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三億九千三百四十二萬餘元。 士林地院一審判決認為,主犯傅榆藺、陳樺韋等人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將受害人囚禁並導致三人死亡,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等罪名,判處無期徒刑。法院強調,儘管二十九名被告中大多坦承犯行,但案件涉及的金錢數額巨大,犯罪手法惡劣,未與受害人進行任何調解,因此從嚴判處。全案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進行分批審理,先在今年四月間對第一批涉案犯嫌宣判,駁回其中十六名共犯上訴,仍判處一年四月至二十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另於七月間做第三波宣判,仍判處傅榆藺、陳樺韋應執行無期徒刑,另十一名共犯則各判處五年至二十九年六月不等徒刑。全案再上訴。 最高院經審理後,合議庭認定原審判決無違誤且量刑妥適,在十一日駁回檢方與二十四名被告的上訴,全案定讞。 此外,該詐騙集團首腦杜承哲及其他相關嫌犯也在案件發生後相繼落網,並遭到檢方起訴。士林地院判處杜承哲等人無期徒刑,目前該案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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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林茶室釀6死 團訟求償2.93億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造成六人死亡、二十四人輕重傷,消基會於十一日正式向台北地院提起團體訴訟,向業者求償二點九三億元。 整起事件發生於今年三月二十二日,當時多名消費者到台北市信義區的寶林茶室用餐,餐後不久便陸續出現腹瀉、腹痛、心悸等症狀。隨後,一些受害者不幸因食物中毒病情惡化而死亡,並有三十多名患者就醫。經過各醫療機構的調查與通報,最終確認食物中毒的原因為來自唐菖蒲伯克氏菌所產生的邦克列酸。 在事件發生後,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即展開調查,並於七月邀集流行病學、法學、衛生行政等領域的專家學者進行討論,確認食物中毒事件是由邦克列酸引發。消基會表示,該事件涉及的責任範圍相當廣泛,受害者及家屬的求償問題亟需妥善處理。 為協助受害者求償,消基會於六月十七日啟動團體訴訟計畫,並在接獲死亡者家屬及傷者共三十人委託後,正式成立律師團進行訴訟準備。訴訟團隊由八名專業律師組成,並在多次會議中討論策略、準備訴訟材料。訴訟內容包括要求賠償由於食物中毒所造成的醫療費用、殯葬費用、無法工作損失、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多項賠償項目,總金額高達二億九千三百零一萬九大零五十三元。 消基會指出,這起食物中毒案的成因相當複雜,調查過程中需要蒐集大量證據,因此訴訟準備時間較長。然而,為了維護受害者權益,消基會已經將相關證據提交法院,並正式進入司法程序,期待法院能夠還給受害者及其家屬應有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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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寅案調查官涉收賄500萬 仍判12年

本報綜合報導 檢調偵辦潤寅案查出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的妻子王音之涉嫌行賄前調查官郭詩晃五百萬元,一審判決郭詩晃十二年徒刑,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十一日駁回上訴,可上訴。 懲戒法院去年十一月間判決郭男撤職並且停止任用四年,罰款六十萬元;郭已上訴。 檢調調查,楊文虎、王音之夫婦涉嫌自民國九十九年八月起,向十二家銀行詐貸逾四百七十億,北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楊文虎、王音之等人。 檢調偵辦期間,發現王音之於一0六年間涉嫌透過洪姓金主交付五百萬元給當時正在偵辦潤寅違反商業會計法案的郭詩晃,希望案件不要曝光。 檢調查出,洪男涉嫌透過李姓特助將五百萬元款項放置在水果箱內,交付給郭詩晃。 檢調於一0八年間搜索潤寅公司,搜到一個隨身碟,送交數位鑑識還原檔案後,查出EXCEL檔案中有二張支票支付廠商為「調查局郭」,循序查出郭詩晃涉案。北檢起訴郭詩晃,台北地院依貪汙等罪判郭詩晃十二年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昨天認定,郭詩晃身為資歷豐富且承辦過同類型商業會計法案件的調查官,卻於收取賄款後,掩飾潤寅集團各公司人員所為顯然異常的匯款行為,明顯悖於一般調查實務,足以證明郭詩晃確實有刻意隱匿王音犯罪的情形,且郭確實有因潤寅集團違反商會法案收受洪男賄款,而有違背職務行為。 二審指出,郭詩晃罪證明確,判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六年,追徵沒收五百萬元。 潤寅詐貸案主嫌夫妻楊文虎、王音之已各被判刑二十五年、二十七年定讞,已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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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警爆集體圖利 太平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 收押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巡佐、警員,涉嫌將「白單改紅單」涉及貪汙圖利,帶回十二人偵辦,檢方十日再搜索時任西屯所所長、現任太平偵查隊長金桂明,訊後聲押,台中地院十一日裁定收押禁見,警方將依規定予以停職。 台中地檢署調查發現,這些員警一0八年到去年任職中市警局六分局的西屯派出所期間,接受關說請託,將逕行舉發「白單」(違規者不在現場),改成罰款較低的當場舉發「紅單」,今年九月已傳喚十二名員警,訊後一人請回,十人各三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交保,李姓巡佐則裁定羈押中。 十日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共通知、帶回二十三名員警訊問,並提訊李姓巡佐配合調查,其中太平警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因曾在西屯所擔任所長,也被廉政署通知到案說明。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經漏夜複訊,沈姓員警等二十一人諭令五至十二萬元不等交保,一名林姓員警請回,其中太平警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因涉嫌重大且有勾串、逃亡之虞,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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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書局涉盜版教材侵權2億元 刑事局逮4嫌

本報綜合報導 桃園市某補習班非法以影印、掃描等手法重製試卷,並公開傳發電子檔給學生,另新北某書局將出版品非法影印轉售,初估二案侵權市值逾二億元,刑事局接獲檢舉循線查獲四嫌函送偵辦。 刑事局十一日發布破案新聞,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一隊長蔡調坤表示,近年常有不肖人士涉嫌未經出版社等著作權人同意與授權,便將其發行的教材、試卷等著作,以影印、掃描等手法重製,並透過通訊軟體大量傳輸、散布,或透過電商平台公開販售,謀取大量不法獲利,嚴重侵害智慧財產權。 警方日前接獲檢舉,指桃園市某連鎖補習班涉嫌非法重製侵權試卷,並透過LINE公開傳輸、散布電子檔,提供給補習的學生及家長。 經查證確認後,五月發動搜索行動,於桃園區查扣侵權考題本六百餘份、侵權測驗卷影本二百餘張、盜版試卷PDF檔及題庫系統電子檔電磁紀錄、手機等事證,並將涉案的負責人李姓男子及班主任莊姓男子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函送桃檢偵辦。 另外,新北永和區某老字號在地書局日前也遭人檢舉,指其以經銷商身分合法取得出版社產品,卻非法影印後並張貼於蝦皮賣場販售,刑事局獲報追查,於八月初到書局執行搜索,並查扣侵權測驗卷數十箱、侵權光碟、出版社相關合約及電腦主機等證物。 警詢後,將書局的第二代負責人黃姓女子及黃姓男子姊弟二人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初估二案受害出版商共有三家,初估侵權市值各逾一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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