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波醫師」爭議 實習限額 15畢業生告輸衛福部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波波醫師」爭議不斷延燒,針對衛福部公告國外牙醫學系畢業生返台實習名額每年僅限五十人,分別有六名及九名畢業生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衛生福利部公告違法,侵害其工作權與考試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就此二案作出判決,認定衛福部限制名額是為維護醫療品質與市場均衡等重大公共利益,目的正當,因此判決十五名畢業生全部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此爭議源於衛生福利部於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二年,接連公告國外牙醫學系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名額,均以五十名為上限。此舉引發部分已通過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等待分發實習的畢業生不滿。其中六名畢業生針對民國一一一年的公告興訟,另有九名畢業生則對一一二年的公告提告,兩案均請求法院廢除或撤銷該公告,並要求衛福部不得再以固定名額限制實習機會。 原告方主張,因衛福部設下名額限制,導致他們無法順利獲得分配,進而影響其參加第二階段考試及取得牙醫師執照的資格,已實質侵害其受憲法保障的工作權與考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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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紅火案逃亡 陳俊哲3.4億沒收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的前妹婿,同時也是前中信銀行總經理的陳俊哲,因涉及「紅火案」等重大金融弊案,於民國九十五年滯留海外至今,遭檢方發布通緝。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此案作出最新裁定,沒收陳俊哲因案件所獲取的不法所得共計一千0四十五萬八千九百九十七點七二美元(約折合新台幣三點四億元),全案仍可抗告。 此案起於民國九十四年間,時任中信金控高層的辜仲諒、陳俊哲等人,透過子公司買進近四十四萬張與兆豐金股票連結的結構債,隨後再轉賣給海外掛名公司「紅火公司」,紅火公司再將相關股票脫手,從中套利三千0四十七萬美元,卻造成中信金控承受重大損失。此舉引發檢方調查,並牽連出陳俊哲除涉及紅火案外,還與天母購地、中信銀澄清湖大樓購地案等爭議有關。 由於陳俊哲自民國九十五年起,便拒絕返台接受司法調查,持續滯留國外,北檢因此發布通緝,並由法務部調查局將其列入外逃名單。他因逃亡在外,檢方無法以刑事判決進行追訴,遂於民國一0七年間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其不法所得。該案歷經台灣高等法院兩度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後,再度進入司法程序。 北院在最新裁定中指出,陳俊哲因相關案件而取得不法利得,金額達一千零四十五萬八千九百九十七點七二美元(約折合新台幣三點四億元),檢方所提出的單獨沒收聲請理由充分,予以准許。此裁定在法律上仍可繼續抗告,但在延宕近二十年的金融案件中,等同為追討不法所得開啟新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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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父子偷渡來台缺錢自首 起訴

本報綜合報導 陸籍四十一歲男子宋元坤認為台灣富裕,五月帶著十七歲兒子搭橡皮艇從福建偷渡來台找出路,在缺錢下向警方自首。桃檢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宋元坤,宋元坤兒子則由少年法庭審理。 起訴書指出,宋元坤與兒子均為大陸地區人民,五月十五日上午六時許,搭乘從大陸購物網站購買的充氣式橡皮艇懸掛馬力船外機之小艇來台。兩人自距離台灣海岸約六十八海里的福建省平潭縣君山鎮海岸出發,下午五時三十分許,抵達桃園市觀音區觀塘液化天然氣廠旁沙灘。 十六日上午八時許,兩人自行前往桃園市警察局大園分局觀音分駐所求助,全案才東窗事發,並在兩人船中起獲出油桶、新台幣、盥洗用具等。 檢警調查,宋元坤與兒子是大陸雲南人,宋元坤做工維生,因對台灣有富裕的印象,希望帶從事美髮的兒子來台讀書,出發當天是從雲南的農村到福建取貨橡皮艇後再到海邊,到台灣後有用銀聯卡提款吃晚餐,隔天因為沒錢才去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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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女童緩刑又偷拍 檢求重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徐姓男子多次性騷擾、猥褻女童,都因他和解獲緩刑、撤告,但徐沒反省還變本加厲,上網下載兒少性影像,又在書店、地下街偷拍女童裙底,甚至從過去和解經驗中,想出「一人分飾兩角」手法恐嚇網友,台中地檢署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十六罪起訴他,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查出,徐一0七年從社群下載少女性影像,一一一年三月在台中、桃園的書店及台北地下街,拿手機拍女童臉部,又靠近蹲低偷拍裙底,並透過通訊軟體向十歲、十二歲少女索取裸照、性影像。此外,徐男又透過臉書社團,鎖定想和女子索取裸照的男網友,再一人分飾兩角,先是假冒女網友聊天、傳自己留存的少女性影像給對方,沒多久又扮成女網友的父親,恫嚇對方道歉、要求五萬元和解金,最終得手三萬一千元。 警方今年三月持搜索票,到徐男位於新社區住宿逮人,查扣存有大量兒少性影像的手機、電腦等證物,將他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訊時,徐男均認罪,有被害人證詞、查扣性影像可佐;檢方指出,徐男過去多次對女童性騷、偷拍,因和被害人和解,屢經司法給予自新,觀護人也一再告誡勿再犯,但他卻不悔改,反而繼續作案。 檢方也說,徐男還從先前自己和被害人和解經驗中,萌生「一人分飾兩角」方式,對男網友施詐、恐嚇,可見其越陷越深,從事兒少性犯罪惡行已積重難返,急需矯治,依兒童及少年性 剝削防制條例等十六罪起訴他,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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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高調拍片分享詐騙 撤銷假釋

本報綜合報導 最近一名車手假釋後,竟在網路上高調分享詐騙手法,引起社會譁然。對此,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十五日曾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大酸詐騙車手繳回犯罪所得就可以減刑,引起卓揆當場震怒。雲林縣西螺警分局表示,已通知廖姓男子到案說明,並提報撤銷假釋。 據了解,這名詐騙犯廖男假釋後不僅毫無悔意,還拍影片炫耀曾詐騙二十六人得手三百萬元而入獄,但法院僅強制扣款七千多元,並在網路上表示「想要賺錢可以找我,我可以給你們各種意見」,甚至還炫耀自己的判決書就是履歷表,影片一曝光,引起網友撻伐。 雲林地檢署出面回應,指本署假釋附保護管束人廖男在網路平台講述犯下的詐騙經歷,並稱賠償被害人只是為了假釋等語,其言行公然挑釁被害人及社會,並有煽惑他人犯罪之嫌,已於十五日以煽惑他人犯罪函送偵辦。 雲檢強調,廖男在保護管束期間,曾叮囑對方應遵守法律,不得再重蹈覆轍,卻沒想到假釋後,不僅未知悔改,竟還態度囂張拍片炫耀,已於十五日晚間通知廖男到案接受複訊,並提報撤銷廖男的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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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債權人就付款事實 有完全陳述義務

永康區陳先生問:本人目前與李先生正在進行返還借款的訴訟,李先生的父親生前提供擔保品並簽付本票及收據,陸續向我借款三筆合計一千萬元,我均已依約交付借款。李父於一年前死亡,李先生為其繼承人,未拋棄繼承,我依消費借貸及繼承的法律關係,訴請李先生於繼承其父遺產範圍內給付一千萬元。李先生於訴訟上抗辯,本件借貸金額高達一千萬元卻未見借據,且以現金交付,我未提出金流,顯違常情,我所提出的本票屬於無因證券,所為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亦不以擔保債權為要件,不足以證明我已交付借款予其父的事實。朋友說,我必須要舉證已交付借款的事實(俗稱金流)。請問,這是真的嗎,難道有借據和本票,仍無法證明這項借貸款項交付?   答: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於其主張的事實,應為真實及完全的陳述。且當事人對於其請求及抗辯所依據的基礎事實,應為具體的陳述,以保護當事人的真正權利及維持國家的法律秩序。在此原則下,負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就其主張的事實提出足以使法官形成確信其主張的事實為真正,而已盡證明責任,惟不負舉證責任的他方當事人為否定負舉證責任當事人所主張的事實,並使法官已形成的確信發生動搖,亦應有反駁及反證提出的機會,因此負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就其主張事實即有完全的陳述義務,以便他方當事人得據以反駁或提出反證。 陳先生提出李父生前書立的借據,記載在立借據當日收到借款現金計一千萬元,雖與李父同日簽發的本票相符,且陳先生取得李父所設定同金額的最高限額抵押權。不過,李先生抗辯借款金額屬於高額,陳先生提不出金流,顯違常情,李先生否認陳先生所主張交付款項的事實,則在訴訟中,陳先生就其交付款項的事實經過,自有為完全陳述義務,以利李先生據以反駁或提出反證,以便法官憑以判斷借款是否交付。(作者∕林瑞成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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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女房客內衣褲 房東判賠27萬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將四樓房間出租,竟持備用鑰匙侵入女房客房間竊取三萬多元,還偷走九件內衣褲,嚇得女房客報警搬家,事後還求助心理師諮商。法院判陳男一年,民事賠償的部分,也獲賠廿七萬多元。 二0二四年一月間,陳男將住家四樓房間租給一名郭姓女子,先後六次持備用鑰匙侵入她的房間共竊取金錢和內衣褲被告上法庭。郭女說,陳多次無故侵入其房間行竊貼身衣物,侵害其居住安全及隱私權,每次想到時均驚恐不已,時常感到不安全而且反覆確認門鎖是否上鎖,終日惶惶。 郭女列出請求賠償項目,包括心理諮商費用、遭竊及丟棄內衣褲、家具、搬遷後增加通勤油資及精神慰撫金等,共計卅三萬多元。最後,台南地方法院判決陳男總共要賠付廿七萬四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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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養2狗7貓環境惡劣 1貓餓死慘遭同類啃屍到見骨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女子與蕭姓親戚等三人同居,一家前後養了二隻狗、七隻貓,但身為飼主卻沒提供充足空間、食物,反而將多隻貓塞在同個籠子內,一天只餵一餐,釀其中一隻貓嚴重營養不良餓死,屍體還遭其他貓啃食到胸骨外露,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三人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林女和蕭姓親戚、蕭的女友等三人同住台中市烏日區,其等一0八年起陸陸續續養了多隻貓狗,家中累積多達二隻狗、七隻貓,但三人卻沒有提供寵物適當生活空間或足夠食物。 檢警發現,林等人將多隻貓關在同一個籠子內,且一天只提供一次食物,就連動物異常也沒即時予以醫療或其他必要處理,導致籠中一隻貓因長期飢餓、嚴重營養不良及消瘦,於去年十二月三十日死亡,還慘遭同籠的其他貓舔食、啃咬,主要臟器大部分都不見,甚至胸骨外露,後來有民眾向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報案,經檢查員到場採證並將貓屍送台大獸醫解剖鑑定。 檢察官訊時,林等三人均坦承不諱,並有動保處人員證詞、調查,以及現場貓屍照片、獸醫解剖等可佐證,偵結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而死亡罪嫌,將三人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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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區某幼兒園疑似違法對待幼兒案 已刻正辦理調查中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針對文山區某幼兒園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台北市教育局十六日提出回應,該案係於一一四年五月接獲民眾陳情,隔日即至該園實地稽查及調閱工作紀錄器影像,並自五月至八月已依程序召開十八次監視器調閱檢視會議、七次調查訪談會議,且該案主要行為人第一時間已離園靜候調查,亦不在其他教育現場任職。後續將於調查完成後,提送認定委員會審議,並依認定委員會審議結果對行為人及園所逕為裁處。 台北市發生此等違法對待幼兒案件,教育局必當依法從重從嚴辦理,倘經調查小組查行為人確有違法情事,將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提送台北市認定委員會審議,依調查事證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終身或一至四年不得被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要件,並審其情節最重可罰至六十萬元罰鍰,並對園所負責人從最重裁罰,必要時並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對園所從嚴處分。 教育局再次重申,台北市堅守兒虐零容忍的態度,維護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是教育施政首要目標,任何形式的體罰或不當對待皆不可容忍。後續亦將持續關心幼兒身心狀況,協助提供所需的專業輔導資源與諮詢服務,致力建構台北市安全安心的教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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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戀暈船 男領百萬救小舅子警揭騙局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五十多歲的王姓男子,十四日至民族路銀行欲提領剛貸款的一三六萬餘元,然而因帳戶太久未使用遭限制交易,男子急切領錢態度引起行員懷疑,隨即通報轄區警二分局海安所協助,警方獲報到場時,王男聲稱老婆弟弟化療急需用錢等,當即遭警方揭穿愛情詐騙陷阱。 王姓男子先前透過通訊軟體認識女友,雙方雖有通過電話,但從沒有見過面,但王男已將對方視為知己,LINE暱稱也設定為「wife(老婆)」,日前女方稱弟弟罹癌需要化療,急需一筆醫藥費等。王男聞言立即申請貸款,十四日,一三六萬餘元貸款剛核發入帳,王男便立即趕往銀行欲提領現金。 然而,王男太久沒使用該行帳戶,被限制交易無法提領,王男急著表示錢要給女友家人治病等,行員研判王可能遇上詐騙陷阱,立即通報海安所協助。 所長顏呈叡及警員黃順發獲報立即到場,讓王提供對方借款證明、醫院收據等,惟王無法提供任何證據證明,且王男跟女方認識時間不長、對方身分也一概不知。 警方會同行員勸導,也向王說明歹徒慣用手法,王男聽聞後終於恍然大悟、打消匯款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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