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藝人教唆傷人爆「吃案」警:查無此事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王姓藝人近日因違反兵役法相關案件成為輿論焦點,現有爆出涉嫌教唆傷害事件,更是登上熱搜。警方專案小組指出,檢警專案小組偵辦王姓藝人涉嫌違反兵役法相關案件,於調查過程中主動發現查扣證物內王男涉及教唆傷害情事,經進一步過濾相關資訊後,隨即由新北地檢署聲請搜索票、核發拘票,拘提嫌犯到案,並擴大偵辦。目前全案仍在深入調查中,專案小組將持續追查其他共犯,依法嚴辦。 新北市警察局指出,針對部分媒體質疑本案是否涉及吃案情形,經查並無此情事。警方偵辦案件均秉持公正、依法處理。至於本案嫌犯如何取得被害人相關資訊,檢警正積極追查釐清中。 新北市警察局呼籲,民眾如遭受不法侵害,可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或立即就近至警察機關報案,警方將全力依法處理,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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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前書記官偷拍21女 二審減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顥倫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於工作場所及公共區域裝設微型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及民眾更衣、盥洗等私密畫面,犯行長達三年,受害人數高達二十一人,犯罪次數八十二次。士林地院一審判處林男四年徒刑,另八月得易科罰金;經上訴,高等法院審酌林男已與部分被害人和解,四日改判三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另一年徒刑得易科罰金三十六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林顥倫原任職於士檢,已婚並育有兩名子女,一0二年起擔任書記官,負責收發室發文及贓物庫管理業務。檢方調查發現,林男自一0九年一月至一一二年三月間,利用微型攝影機於士檢女廁、盥洗室、百貨公司,甚至被害人住處等地,偷拍女性更衣、沖澡及裙底等私密畫面。其手法包括將攝影機夾於腳趾、拖鞋或藏於背包。 士檢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一一二年三月兩度搜索林顥倫住處及車輛,查扣手機、攝影機、硬碟、隨身碟及記憶卡等證物,並發現其存有一百九十九張偷拍影像的彩色列印紙本,依「無故以錄影攝錄性影像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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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走私加熱菸 移民署退休分隊長被訴

本報綜合報導 退休移民署國境大隊田姓分隊長,涉嫌在松山機場任職期間協助陳姓友人私運加熱菸入境,讓陳男獲取三百三十一萬餘元不法利益。台北地檢署四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兩人。 田男一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至一一二年二月二十日任職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松山機場國境事務隊分隊長期間,陳姓友人為規避菸品進口管制,在田男協助下將未經取得許可執照的加熱菸輸入販售牟利。 檢方查出,陳男於前往日本前先向田男確認輪值勤務而可協助私運加熱菸入境的日期,自日本返程當天登機前,在日本機場管制區內免稅商店購買台灣列為管制品的加熱菸每次至少一百一十五條,分裝於背袋、手提袋並隨身攜上飛機。 陳男的班機抵達松機後,在國際線入境身分查驗區將加熱菸交給田男藏匿於其值勤的公務檯或查驗檯下等處,田男在同事下班離開後,將加熱菸攜出管制區,放松山事務隊補辦證辦公室並上鎖,翌日再交給陳男。 另外,台北市某醫學診所吳姓院長得知陳男曾私運加熱菸,為避藥物進口管制,一一一年間也委請陳男私運萊爾康胎盤素注射劑。陳男於同年十至十一月間透過日本友人分次購買六十五盒,再用國際包裹寄送或夾藏於託運行李成功輸入至少四十九盒交給吳男,收取報酬四十四萬六千元。北檢也依《藥事法》輸入禁藥罪起訴陳、吳兩人,另依販賣禁藥罪起訴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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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小三照片貼電桿公審 元配緩刑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婦人將丈夫外遇對象的肖像貼在電桿上公審,並寫上「專門破壞人家家庭的小三」等字眼,一審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僅一時偶發案件,給予緩刑機會,須接受法治教育三場次。 沈姓婦人不滿陳姓女子介入她的家庭,除向陳女提告求償,並在陳女住家附近電桿上張貼陳女照片,還寫上「專門破壞人家家庭的小三」等字眼。 屏東地院判處陳女侵害沈婦配偶權應賠償二十萬元;但沈婦張貼陳女肖像公審行為觸法,經陳女提告後,沈婦被簡易庭依違反《個資法》判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 沈婦提起上訴強調,因陳女破壞她的婚姻,讓她精神痛苦,多次有輕生念頭,更因此罹患憂鬱症,希望法院能減輕其刑。 合議庭審理認為,一審判決核屬妥適,沈女所為屬惡性輕微偶發犯,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給予緩刑兩年,一年內須接受法治教育三場次,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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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非法查洩個資 檢求重刑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一分局陳姓偵查隊小隊長受兩名友人委託,登入警政知識聯網非法蒐集民眾刑案資料三次,並將資料洩漏給兩名友人,新竹地檢署四日偵結,依洩密、違反個資及財產來源不明等將三人起訴。 陳姓偵查隊小隊長受鄭姓、黃姓友人私下委託,假借其職務上機會,以其所配發之警政知識聯網帳號、密碼,登入警政知識聯網,並將刑案資料洩露予兩名友人。 新竹地檢署指揮警政署政風室、調查局北機站分析其金融帳戶金流,發現陳員透過渣打銀行、凱基銀行及國泰世華銀行帳戶,分批存入來源不明現金八百四十三萬二千四百九十五元。陳員多次密集存入大額現金,並刻意將單筆款項拆分為數筆,或存入不同帳戶,以規避《洗錢防制法》規定。 檢察官要求陳員說明可疑財產來源時,其僅泛稱為合會會款、借款、投資等,並舉證部分款項;然迄今仍有一百三十九萬五千六百八十元財產無法提出完整說明,亦無法證明來源為合法。 新竹地檢署依洩密、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將陳員與鄭姓、黃姓二人依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使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起訴,審酌陳員身為偵查隊小隊長,利用其職務上之機會,嚴重違背法定職責,敗壞警察形象,足以影響民眾對於公權力及公文書之信任,並對陳員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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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斬金行動查緝73人 52人收押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成立打詐「預警中心」,與轄內金融機構建立聯繫平台,規劃四波「斬金行動」共計查緝七十三人,其中五十二人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在二月溯源查獲的詐騙水房案,總計有五千五百八十四人受害,詐騙金額達一百七十億餘元。 「斬金行動」由北檢指揮新北市刑大溯源偵辦,動員十五名檢察官、十七名檢察事務官及逾三百六十名警力,自去年十二月底至今年一月十日分三波執行,共羈押禁見四十二人。檢警持續追查上游水房,二月二十四日展開第四波行動,搜索二十一處所,拘提十五人、通知一人到案,其中十人遭羈押禁見。 這次行動查扣手機二十七支、筆電兩台、點鈔機兩台及空白匯款單一批等證物。北檢統計,目前已報案的被害人達五千五百八十四名,詐騙金額推估約一百七十億餘元(已扣除重複報案,金額持續清查中)。 該詐騙集團以假投資話術引誘民眾投入資金,再以假出金手法(初期給予小額假獲利)讓被害人誤信投資獲利,進而投入大筆資金。假出金匯款給被害人金額達八億七千九百五十一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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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陷投資詐騙 警方與郵局聯手成功攔阻百萬詐騙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新城警分局四日表示,新城派出所接獲新城郵局報案,指稱一名婦人欲提領新臺幣一百萬元,聲稱是為女兒裝潢修繕,但同時詢問虛擬貨幣相關資訊,行員察覺異狀,遂通報警方協助查證。 新城警分局表示,新城派出所立刻派員警抵達現場,詢問婦人其改口表示是接獲女兒電話稱急需現金新臺幣一百萬元要投資虛擬貨幣,員警隨即聯繫婦人女兒林女,經詢問林女表示這一百萬元是要準備用於投資其任職的科技公司股票供內部員工認股用途,但之後又改口說是要支付裝潢修繕費用,員警隨即識破林女說謊,懷疑女子已遭詐騙,林女表示在網路投資虛擬貨幣,投資公司稱如果要拿回之前投資的錢,需再匯新臺幣一百萬,所以林女才會不斷假藉各種名義試圖從其母親取得一百萬元鉅款並準備再匯款,員警了解狀況後,立即勸阻婦人匯錢,並趕緊請林女去報警,防止財損擴大。 新城警分局表示,由於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警方積極執行打詐策略,與金融機構、超商等業者建立聯防機制,若遇民眾疑似遭詐騙情形,立即通報轄區警方到場,協助攔阻民眾被害款項,防止詐騙案件的發生;最後提醒民眾,如有遇疑似遭詐騙情形,請立即撥打一六五防詐騙諮詢專線或撥打一一0報案,以避免辛苦的血汗錢遭詐騙集團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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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不停讓行人罰6千 違規數下降3成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駕駛人搶先通過行人穿越道而未停讓行人恐受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近期就有吳姓駕駛人不服舉發而提起行政訴訟,聲稱已停讓行人且有保持適當距離,但經法院勘驗採證影像,駕駛人車輛駛近行人穿越道時,行人穿越道已有行人通行,但駕駛人未停讓行人且與行人間距不足三公尺(三組枕木紋,約一個車道寬),違規屬實,因此法院判決敗訴。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車輛不停讓行人自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修法加重罰責,最高罰鍰由三千六百元加重至六千元,並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三小時。經裁決處統計,在一一二年上半年未修法前,車輛不停讓行人違規件數達二萬一千三百二十九件,修法實施後一一三年同期違規件數已下降至一萬四千二百一十五件,相較減少三成。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再次呼籲,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可供行人穿越的路口時,無論路口有無號誌或有無人指揮,請減速、暫停,遇有行人一定要停讓行人先行;也提醒行人穿越路口時,請走行人穿越道,並應依照號誌通行,勿闖紅燈,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身安全也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共同營造友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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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酒店女公關還猥褻 無期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五十七歲男子陳冠霖因長期迷戀酒店張姓女公關不得,竟於前年三月二日晚間預藏水果刀再至該酒店消費,因不滿張女拒絕出場,遂持水果刀連刺張女胸部、腹部及頸部七刀,致其重傷不治,案經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高院維持原判後,最高法院三日駁回陳嫌上訴,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陳男為該酒店常客,因對張女產生愛慕之情,屢次前往酒店搭訕。張女因不欲與陳男發展超越工作關係的私情,多次拒絕其出場要求。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二日晚間,陳男獨自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某酒店消費,並指名張女陪酒。雙方飲酒至隔日清晨,陳男要求帶張女出場遭拒,兩人爆發激烈爭執。 陳男一怒之下,竟持預藏的水果刀朝張女胸部、腹部及頸部連刺七刀,導致張女肝臟破裂、肋骨斷裂,當場血流如注。更令人髮指的是,陳男在行凶後竟跨坐在奄奄一息的張女身上,進行猥褻行為,直到酒店工作人員衝入包廂他才停手。張女雖經緊急送醫後,仍因失血過多不治身亡。 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起訴,但一審台北地院國民法庭認定陳男雖有猥褻行為,但未達性侵程度,改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而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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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毒黑吃黑怕被殺自首 4人判刑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賴男受委託運輸海洛因來台,透過黃男找游男擔任「空中飛人」,自泰國運輸海洛因入境,嗣游攜帶內裝有海洛因的條狀洗面乳三條入境後,黃、游二人竟共謀私吞該毒品,後來二人被賴找到,要他們交出毒品,黃向其母稱被綁走,其母報警,黃、游二人向員警自首運毒,並帶員警取出該海洛因毒品共五包。彰化地院審結,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將賴姓兄弟分別判處十六年、八年有期徒刑,黃、游各處二年八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賴男受不詳之人委託運輸海洛因來台,賴找上黃男,並與黃男議定以三十萬元,由黃找人擔任「空中飛人」,自泰國運輸海洛因入境。黃找來游擔任空中飛人,並約定事成之後,黃可分得五萬元,游分得二十五萬元。 游於去年六月二十六日出境,六月三十日攜帶內裝有海洛因的條狀洗面乳三條入境,未料,黃、游二人共謀私吞該毒品。 之後,二人被賴姓兄弟找到,要他們交出毒品,黃稱東西被藏起來了。隨後打電話給其母稱被人綁走,黃母心急如焚報警。黃、游卻向警方說是和賴有債務糾紛,員警將他們帶回派出所了解,因派出所外有多名不詳人士深夜徘徊等候,二人因擔心生命安全,而向員警自首運毒,並帶員警取出該海洛因共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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