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詐團洗錢2700萬 徐巧芯大姑等4人重判6至15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劉向婕丈夫杜秉澄、友人林于倫以及吳姓助理等人,因涉嫌協助詐騙集團洗錢二千七百萬餘元,遭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二十日宣判,劉向婕判處十年、杜秉澄十五年、林于倫八年、吳沂珊六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杜秉澄在一一二年三、四月間,邀集劉向婕、吳姓高中學妹、林于倫加入詐騙集團,共同運作「後端水房」。由杜秉澄擔任控盤指揮,不僅與前端水房負責人聯繫,還指揮劉向婕使用LINE官方帳號製作虛假對話記錄,以應付檢警調查,並招募林于倫提供其名下公關顧問有限公司的銀行帳戶作為洗錢帳戶。 檢方調查發現,當前端水房將詐騙款項匯入林於倫公司帳戶後,杜秉澄指揮劉向婕、林于倫、吳女等人通過現金提領、跨行轉帳或匯款等方式取出款項,並將新台幣轉換為虛擬貨幣,回存至前端水房指定錢包內,營造虛擬貨幣交易的假像。 法院宣判同時,追征沒收未扣案的杜、劉夫婦犯罪所得六十八萬餘元、林於倫二十二萬餘元、吳沂珊九萬餘元,以及四人共同的洗錢金額二千一百八十八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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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監林明佐涉貪延押牢中過年 九州集團一幹部400萬交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前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涉與九州博弈集團掛鉤,收賄、當「內鬼」洩漏偵查機密等,被台中地院延押至今,審理期間,林被羈押,林律師以「脊椎腫瘤」為由,聲請保外就醫,一審裁定駁回,林從今年一月二十三日起延押二個月,另外陳政谷等在押被告延長羈押,僅九州幹部劉宗奇獲四百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八月。 林明佐的羈押期將屆滿,林的律師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主張此案相關被告都已到庭,檢方、法院訊問完畢,物證悉數查扣,已無湮滅、偽造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另林患有脊髓瘤,需長時間靜養且有開刀需求,更強烈依賴體制內醫療資源照護,無逃亡可能,有「保外就醫必要」。 不過合議庭認為,林明佐在羈押期間都有戒送至培德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診,可見台中看守所有視林病況程度,在所內健保門診診療,也有因醫療急迫情形,戒護外醫的情形,林在今年一月九日已戒護到中國附醫神經外科,進行脊椎腫瘤切除手術,目前仍住院觀察待進一步檢驗結果,以確認後續診療方式。 合議庭指出,林明佐狀況沒有保外治療,顯難痊癒之情形,加上林涉犯貪汙重罪,依目前訴訟進行程度,認仍不宜准予具保而停止羈押,因此從一月二十三日起延長羈押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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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投資虛擬幣遭詐千萬元 大安警逮三嫌送法辦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徐姓退休女教師和一名傅姓從商女子在網路社群軟體上,因遇陌生人攀談投資虛擬幣可高獲利,進而投入四百五十三萬元及七百餘萬元,直到想要出金時,才發現對方已退出群組。大安分局接獲報案循線追查,先後逮捕自稱是虛擬幣商的黃姓男子和二名陳姓男子等三人,警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警方調查,五十五歲徐姓退休教師在臉書上被陌生網友主動搭話,對方稱有投資虛擬貨幣的管道,且能帶來高額獲利。徐女未加查證,多次向詐騙集團假冒的幣商交付款項,總計四百五十三餘萬元。直到想要出金時,才發現對方已退出群組,人間蒸發。 另四十六歲的傅姓女子則是在IG上被陌生網友攀談,對方以投資虛擬貨幣穩賺不賠的說辭哄騙她。傅女下載對方提供的APP後,陸續投入七百餘萬元。但到了結獲利出金時,卻被對方以各種理由拖延,此時才驚覺受騙。 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在去年底和今年初接獲被害人的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循線查緝到二十八歲黃姓男子和二十八歲與三十三歲的兩名陳姓子等三人。經調查,這三人並未依規定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依法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卻仍向被害人聲稱可提供代購或交易虛擬貨幣服務。警方在訊問後,依據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黃姓男子等三人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表示,政府為強化對從事虛擬資產服務事業或人員的洗錢監管,去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通過《洗錢防制法》,並於十一月三十日施行。未依規定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違者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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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師/女商人投資虛幣 遭詐千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徐姓退休女教師和一名傅姓從商女子在網路社群軟體上,因遇陌生人攀談投資虛擬幣可高獲利,進而投入四百五十三萬元及七百餘萬元,直到想要出金時,才發現對方已退出群組。大安分局接獲報案循線追查,先後逮捕自稱是虛擬幣商的黃姓男子和二名陳姓男子等三人,警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警方調查,五十五歲徐姓退休教師在臉書上被陌生網友主動搭話,對方稱有投資虛擬貨幣的管道,且能帶來高額獲利。徐女未加查證,多次向詐騙集團假冒的幣商交付款項,總計四百五十三餘萬元。直到想要出金時,才發現對方已退出群組,人間蒸發。 另四十六歲的傅姓女子則是在IG上被陌生網友攀談,對方以投資虛擬貨幣穩賺不賠的說辭哄騙她。傅女下載對方提供的APP後,陸續投入七百餘萬元。但到了結獲利出金時,卻被對方以各種理由拖延,此時才驚覺受騙。 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在去年底和今年初接獲被害人的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循線查緝到二十八歲黃姓男子和二十八歲與三十三歲的兩名陳姓子等三人。經調查,這三人並未依規定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依法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卻仍向被害人聲稱可提供代購或交易虛擬貨幣服務。警方在訊問後,依據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黃姓男子等三人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表示,政府為強化對從事虛擬資產服務事業或人員的洗錢監管,去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通過《洗錢防制法》,並於十一月三十日施行。未依規定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違者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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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被酒駕移工撞倒 又遭3車輾死

本報綜合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十九日清晨三時許發生死亡車禍,八十七歲洪姓老翁穿越員山路時,先被酒後騎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印尼籍諾姓男移工撞倒,隨後又被行經的一輛貨車、二輛計程車輾過死亡,四駕駛都遭送辦。 據了解,被撞死的八十七歲洪姓老翁,清晨從住家離開後行經中和區員山路時,疑似要從路邊穿越馬路,先遭二十四歲諾男所騎的二輪微電車擦撞倒地後失去意識,諾男肇事後立即至距離二百公尺遠的員山派出所報案。 不料,二十四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經,疑因下雨且天色昏暗未注意到洪男倒在路上當場輾過,緊接著後方六十二歲李姓男子、五十二歲張姓男子駕駛計程車行經事故現場再度輾過躺在路中央的洪男,當場死亡。 警方表示,經酒測,諾男酒測值為零點二二mg∕L,其餘三名駕駛酒測值均為0。詢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四人移送檢方偵辦,至於詳細肇事責任仍待調查釐清。(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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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進司法審理階段 北院23日首開庭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以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假帳案,在去年底依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正式起訴包括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內十一人,台北地方法院訂於二十三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將分別傳喚彭振聲、邵琇珮、李文宗到庭進行說明。 此次被起訴的人員除柯文哲、沈慶京外,還涉及多位曾在台北市政府任職的官員。包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此外,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其助理吳順民、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也在起訴名單之中。這一系列案件牽涉人員廣泛,社會影響深遠,如今正式邁入司法審理的重要階段。 彭振聲被控在擔任台北市副市長期間,明知違法,仍圖利財團高達百億元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不過,考量其認罪自白,檢方原求刑六年依法減為三年,同時褫奪公權 三年。在偵查期間,北檢聲押禁見彭振聲獲准,案件移審後,北院裁定其以新台幣五百萬元交保。 邵琇珮被控為求仕途迎合柯文哲,拋棄依法行政原則,違背法令圖利財團。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檢察官請求法官將其刑責減至一年三個月徒刑,併宣告緩刑二年。 李文宗涉嫌收受沈慶京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元政治獻金,更積極指示胞妹李文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北檢對其求刑合計十七年四個月。李文宗在偵查期間被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案件移審後雖兩度交保,但最後仍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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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獨居男倒臥浴室 警勘察採證報請司法相驗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海山分局於日前獲報,民眾表示在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住處陽台聞到異味,且多日未見到樓下鄰居,因此報請警方到場處理。 經海山警分局海山派出所、救護人員及里長至住處屋內,發現獨居男子於浴室內倒臥,明顯死亡多日。後續由海山警分局鑑識人員到場勘察,未發現有明顯外傷及外力介入之跡象,詳細的死亡原因,將依規定報請新北地檢署辦理司法相驗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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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小隊長涉洩密 10萬交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二分局連姓小隊長涉嫌洩密,台中地檢署偵辦相牽連案件,以他涉有重嫌,十七日指揮調查局等單位搜索連男時任第五分局等地,初步將連一人列被告,同時傳訊七名證人,十八日依洩密罪嫌命連員十萬元交保。市警局表示,本案為自清自檢報警政署案件。 中檢偵辦案件時,發現連男在之前的案件中,疑與被列為治平對象的其他被告有不正當接觸,涉及洩漏偵辦機密。 連員先前時任市警五分局,因六年條款近期才調任二分局,中檢十七日指揮市警局、警政署政風室、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單位,兵分多路搜索,包括五分局辦公室、連員住處等,依被告身分傳訊連到案,另也通知七名證人。十八日以連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依洩密罪嫌令他十萬元交保。 市警局表示,本案是自清自檢發現,並陳報警政署政風室,也報請台中地檢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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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大馬販毒走私軍火 被逮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 馬來西亞媒體指出,大馬警方破獲台灣的販毒及軍火走私集團,近日在雪蘭莪州逮捕二十五歲台灣男子,並起獲價值約一億一千八百萬令吉(約新台幣八億六千萬元)毒品,還有大量槍械。 《星洲日報》十八日報導,武吉安曼警察總部毒品罪案調查組的警隊十六日突擊雪蘭莪州本查阿南一間被用來提煉毒品的屋子,逮捕一名二十五歲台灣男子且起獲前述毒品。 嫌犯之後帶著警方來到首都吉隆坡郊區的一間房子,再起出十五把手槍、一把衝鋒槍及四百五十顆子彈。 大馬警方初步調查,該嫌犯是一名來自台灣的販毒及軍火走私集團成員。當地警方將於近日發布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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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4度酒駕 罕見機車被沒收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江姓男子第四度酒駕被抓,台中地院法官列舉判例、見解,認定他騎的機車屬於「供犯罪所用之物」,為避免他再犯危及公共安全,衡量比例原則、財產權侵害,除依公共危險罪判他八月徒刑,罕見宣告沒收他機車,防止他再度酒駕上路。可上訴。 江男去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在潭子區朋友家喝五瓶啤酒後,騎機車於下午五時許行經中市神岡區大豐路四段,因無照駕駛而為警攔查,酒測值零點六四,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台中地院查出,江男過去曾三度酒駕,各被判刑四月、六月及併科罰金五萬元,以及七月徒刑,曾入監服刑、罰金易服勞役。這次再犯構成累犯,應加重其刑,考量他酒駕且酒測值達零點六四,犯後坦承,依公共危險罪判刑八月。 法官認為他屢犯酒駕,基於犯罪預防等考量,認定他的機車屬於犯罪工具,宣告沒收這輛機車。法官強調,機車雖是憲法保障財產權,但若濫用財產權利,國家也能在符合比例原則下,限制或剝奪財產。 中院依比例原則、權衡江男財產權,及交通安全公益目的,認為唯有沒收他的機車,才能有效防止其再酒駕上路,宣告沒收本案「機車本身」,且不宣告替代價額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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