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懼鏡面?遊民毀公物10餘起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五十多歲的劉姓男子自稱因「恐懼鏡面」,今年四月起多次破壞公車站牌的LED、ATM、郵筒等具反射光滑平面物品。近期遭警五分局逮捕並清查所涉案件,台南地院本月初就劉男四月破壞東區自動櫃員機、加水站販賣機進行審理,依毀損罪嫌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三月。 今年四月廿九日晚間,居無定所的劉姓男子行經東區小東郵一帶,突然抄起不明棍棒攻擊郵局自動櫃員機,機器螢幕當場被打碎。當晚行經附近某加水站,見販賣機螢幕又二度憤起攻擊,又打碎加水站販賣機玻璃,案經南市警一分局追查,將劉男依毀損罪嫌法辦。 然而黃男所涉並非重罪,離開地檢署又故態復萌,只要看到光滑鏡面就出手攻擊,以隨手撿拾的石塊、磚頭等打砸物品,公車站牌LED、ATM等均遭其毒手,短短三個月破壞公物部分價值估計就超過五十萬元,六月間警五分局陸續接獲通報,稱東豐路、小東路一帶共計十六支智慧停車柱遭人砸毀,一經調查赫然又是劉男手筆,更清查出北區十餘件與其相關的毀損案。 遺憾的是,儘管警五分局費盡心力,歷經多日查緝蹲守將劉拘提到案法辦並建請羈押,或由相關單位協助治療諮商,劉男還是在當天晚間被放出來。如劉男所言「恐懼鏡面」辯詞屬實,可能就屬特定的焦慮障礙,並非單純就法律層面約束即可的社會問題,刑責也只能治標不能治本,且劉居無定所是否如約到案服刑還是未知數。 就其毀損郵局自動櫃員機、加水站販賣機部分,台南地院認劉到案雖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告訴人等和解或賠償損害,有多次毀損及搶奪、竊盜、詐欺等前科等情狀,依兩案毀損罪嫌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三月,易科罰金九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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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義消協助災後復原

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參與漢光41號演習的第四作戰區在實兵演練期間,發揮作戰應變能力,持續檢討可用兵力與裝備資源,支持麻豆地區果農回收落果和協助台南地區清理倒塌樹木,展現「軍民一家」精神看。到國軍也讓受災居民看到了災後的一線曙光。 丹娜絲颱風過後,已過一週,台南沿海還有沒電人家,沒電什麼事都做不了,沒電冰箱沒有食物,沒電回到最原始的生活模式。受災居民表示,還好有民間的力量,讓他們得以溫飽,而這一場如同與丹娜絲颱風的戰爭,雖颱風已遠離台灣,但造成的災情卻給受災居民很大的不便。 因風災過後適逢漢光演習,國軍忙著演習,原本可依靠的災後最有力的支援,未能適時調派協助。所幸第四作戰區在實兵演練期間,持續檢討可用兵力與裝備資源,支援南部地區災後復原工作。且自五日起就動員兵力投入防、救災任務,十二日持續支援兵力協助麻豆、七股、新營及下營區等十四處各項救援作業及復原工作,讓居民看到了最得力的幫手來到。 受災居民認為,這一場人民與颱風的戰爭,已有不少沿海老弱婦孺受風災所苦,這正是土地和人民都受災,那演習作戰計畫也該隨時調整應變,若一成不變的依著演習計畫前進,那就失去作戰的應變能力,所以希望政府正視此次風災造成的困境,全力復原災區。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丹娜絲颱風過境加上連日豪雨,南市七股、將軍、學甲、柳營、鹽水、後壁等區嚴重受創,多處民宅及公共設施嚴重損毀。為助民眾早日重建家園,南市消防局特動員超過一五0名義消人員投入重建工作,盼能成為災後復原工作的堅強後盾,幫助災民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丹娜絲直撲嘉義,台南市鄰近區域也因風災受創,七股、將軍、學甲、柳營、鹽水、後壁傳出嚴重災情,颱風離去仍留下一片狼藉,等待復原整理,但連日大雨卻讓災民更情況愈加雪上加霜。南市義消人員獲召集後不畏天氣與艱難地形,紛紛挺身而出前進災區,汗流浹背地穿梭於倒塌建築與泥濘巷道之中。 義消人員不辭勞苦地協助進行瓦礫清除、帆布搭設、家園整理、物資搬運與心理關懷等任務,展現高度韌性與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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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清潔隊員 加強交安宣導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丹娜絲雖然已經離開,但近期天候仍然不穩,為加強清潔隊員作業行車安全,南市警交大交通安全宣導團結合市府環保局,於日前前往安平區、東區、永康區等地,向跑遍大街小巷清潔隊員,宣導「防禦駕駛」、「雨天行車安全」、「大型車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等安全觀念,盼有效提升人員安全。 路旁不起眼的水窪可能潛藏事故危機,水漂效應可能導致車輛打滑、危及車內人員安全,為加強環保人車安全,宣導團也特別播放實際案例影片,解釋雨天行車的危險性,提醒參與宣導人員如遇車輛因水漂效應打滑,要保持冷靜,千萬避免突踩剎車或急轉,保持方向盤或龍頭穩定,讓車輛慢慢減速,雨天行車減速慢行才是安全上策。 南市警局持續與市府各局處及私人企業、團體合作,將交通安全觸角伸向各族群,擴大宣導效益,增進市民自我防禦能力,持續宣導「遠離大車,勿與大車併行」。因應近期豪大雨頻繁,交大警方也特別呼籲駕駛人雨天務必開大燈增加自身能見度,減速慢行、保持行車距離。 行經路口或轉彎時不搶快,轉頭查看注意無來車再通過,保持良好行車習慣與安全意識,不僅是對自身生命負責,也是對公共安全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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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山刀刺死醉漢 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七歲周姓男子到朋友家聊天時,不滿陳姓男子酒後到門前叫囂,拿開山刀狠刺其胸口,陳男摀著傷口走沒幾步就噴血倒地,被要回家的母親撞見,送醫不治;台中地檢署依殺人罪嫌起訴周男,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周男三月二十日晚間到台中市龍井區一處民宅找屋主聊天;陳男因和屋主有糾紛,酒後多次跑到屋主家前叫囂。周男多次出門驅趕無效,竟拿了一把長三十公分的開山刀刺向陳男的胸口。陳男受傷後轉身離去,才走不到十公尺就昏迷倒地,大量鮮血噴濺在柏油路上。因陳男家住附近,陳母剛好要回家目睹,當場嚇到崩潰。 消防局獲報到場,發現陳男身上多處流血,已無呼吸心跳,立即施以急救處置後送台中榮總救治,最終仍傷重死亡。 警方調查,陳男和屋主是朋友,彼此過去曾有糾紛,當晚八時許陳男酒後到屋主家前叫囂、大吵,周男驅趕無效拿刀攻擊奪命。檢方根據證詞、周邊監視器及死者相驗報告等,認定周男犯嫌明確,依殺人罪嫌起訴,移審後依法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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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難教父偽造證書詐340萬 緩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消防署前急流救生訓練班外聘教官葉泰興涉嫌自民國九十八至一0八年間,偽造國際救援教練協會(IRIA)證書開課授證,發出二千六十五張假證書,獲利近三百四十萬元,遭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起訴。台北地院日前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五年;其妻劉容慈一年十一月徒刑、緩刑五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葉泰興僅具IRIA三級救生員資格,且未獲授權;卻與妻子佯稱「IRIA台灣辦公室秘書長」,取得消防署及花蓮、雲林等縣市消防局信任,編列預算開班授課。 葉男透過偽造證書及盜用IRIA名義,以每人八百至六千四百三十二元不等價格收費,十年間非法獲利近三百四十萬元。法院認為,葉男夫妻坦承犯行、繳回贓款且無前科,除判處徒刑外,並命二人支付公庫四十五萬元及三十五萬元,同時須完成義務勞務及法治教育課程。 葉泰興在台灣搜救界曾被譽為「救難教父」,九十八年起擔任消防署、國防部等單位教官,甚至參與編寫急流救生教材。他更以IRIA─ASIA名義生產販售水壺等商品,直到正牌IRIA揭發其偽冒身分,全案才浮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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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悠遊卡退票詐上萬 台鐵報警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鐵台北站近日發生偽造悠遊卡詐領退票事件。有人涉嫌持偽卡辦理電子定期票退費,初估得手逾一萬二千元。台鐵十二日向鐵路警察局報案,提出詐欺、偽造文書及妨害電腦使用案告訴。警方已掌握特定對象偵辦中。 據悉,犯嫌分別在六日、九日於台北站售票窗口辦理退票。六日兩筆退費詐領三千三百六十六元,九日再以三筆退費詐領九千五百八十五元,合計一萬二千九百五十一元。站務人員事後發現,票卡卡號先前已經辦理過退票,懷疑涉及偽造票卡。台鐵表示,事件發生後已通報各車站加強防範,並協助警方釐清交易紀錄。 鐵警局台北分局指出,經調閱監視畫面與交易數據,確認嫌疑人持偽造悠遊卡進行退費,目前已鎖定特定對象,將朝團夥犯案方向追查。呼籲知情民眾提供線索,協助盡速緝獲犯嫌;並將透過跨部門合作強化防範機制,確保旅客權益與運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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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了解立遺囑5種方式 避免紛爭

永康區王先生問:我的父親生前擁有數筆土地、建物和其他財產,父親為避免後代因財產分配意見分歧而有糾紛,於是在生前已經以「代筆遺囑」的方式完成預立遺囑。最近兄弟姐妹間因認為父親遺囑分配財產的方式顯失公平而告上法院,法院竟然判決父親生前所預立之代筆遺囑無效,原因是因為父親沒有口述遺囑內容,而且見證人是繼承人,所以資格不符。請問「代筆遺囑」的要件究竟為何呢?   答:依照我國民法第一一九四條規定:「代筆遺囑,係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依照上揭規定,代筆遺囑之法律要件必需具備「口述」、「見證人」、「筆記」、「宣讀講解」、「填寫日期及簽名」在內。 實務上,常常有遺囑人以點頭、搖頭或其他動作表達的方式來表示同意與否,又或者常見有代筆人先行把遺囑內容寫好後,直接在遺囑人和見證人面前宣讀完畢,上面兩種方式都不符合法律規定之「口述」,故常被判定為遺囑無效。此外,對於代筆遺囑見證人的資格,我國民法第一一九八條亦規定:「下列之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一、未成年人。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三、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四、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本例中,若是以繼承人為見證人將違反見證人資格而無效,所以不可忽視法律規定。 再者,實務上常有民眾會詢問見證人所為之「筆記」是否一定要用手寫或是可以使用電腦打字?此部分因為法律沒有規定筆記之方式,且代筆遺囑方式規定,是著重在代筆見證人將遺囑人之遺囑意旨以文字予以表明,故由代筆見證人親自以筆書寫固屬之,其由代筆見證人起稿而後送打字者,亦應認已符筆記之法定方式,以符合社會現況,解釋上均可以電腦打字或自動化機器製作(此可參酌法務部法律字第一0八八0三五0一六八八0號函示內容)。 許多立遺囑人百年後才發現遺囑無效,但已無法補救而留遺憾。我國法律上立遺囑之方式有五種,每一種都有不同的法律要件,建議尋求專業人士幫忙執行立遺囑的程序,除了多一分保障,也可避免將來發生爭議無法解決。 (作者∕梁家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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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徒步區騎機車亂竄作勢撞人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一名中年男子十一日晚間在台中火車站一樓鐵鹿大街徒步區違規騎機車上人行道,見路人錄影,還刻意蛇行作勢衝撞。該路人向警方反應,卻得到「無法舉證車牌、只能勸導」的回應。鐵警表示,將加強站區秩序維護、取締違規。 一名女網友發文指出,她十一日晚間七時許在台中火車站內差點遭機車撞到。她當時站在一樓鐵鹿大街商場的人行道,見一輛機車飆進來先到一旁街友聚集處停下;她想錄影留證,未料騎車的中年男子發現後竟故意朝她方向拐過來,作勢要撞她。她當下被嚇到往旁邊閃沒錄到車牌,男子也就加速騎走。 事後,女網友到警局詢問可以如何處置?警方告知她無法舉證車牌、男子有閃開應沒想撞她,頂多只能加強勸導,也無法調監視器看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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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下士送外套給通緝犯好友 警察意外找到1發子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陸軍機械化步兵阮姓下士打靶後回寢室,才發現有一顆步槍制式子彈卡在身上,卻沒交回反而放進私人外套中持有收藏,直到其王姓友人因通緝被逮,阮拿外套到派出所借給王時,警方檢視當場在外套口袋發現子彈,台中地院依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罪判刑二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一萬元,緩刑二年。 起訴書指出,阮男去年四、五月到新竹湖口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及一0五靶場參加實彈射擊,因環境因素部分子彈落地難尋回,有部分子彈遺失,但不明原因有一顆口徑五點五六㎜制式子彈卡在他戰鬥背心與彈匣袋縫隙中,直到回大里竹坑營區寢室時發現該顆子彈。 檢方指出,阮明知子彈未經許可不得持有,但他認為具有紀念價值想要收藏,就將其放到自己私人外套再收入行李袋並置於車內,直到九月一日其王姓友人因通緝遭警方逮捕,王致電向阮借用外套,阮凌晨一時多前往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拿外套給對方時,經警方檢視當場在外套左前胸口袋發這一顆子彈才曝光。 台中地院審理時,阮均坦承不諱,有扣案物、軍方調查等可佐;中院認為,阮是職業軍人,明知子彈是違禁物,考量他持有數量甚少、未供任何犯罪之用,犯後坦承無前科。 法院審理後依未經許可持有子彈,判他二月徒刑,併科罰金一萬元,易科罰金、易服勞役,緩刑二年,並應向公益團體提供八十小時義務勞務,參加法治教育二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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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街頭辱罵母親 警即時處置轉介社福單位

https://d1j71ui15yt4f9.cloudfront.net/wp-content/uploads/2025/07/12130009/773978488.082586.mp4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於昨(11)日晚間7點多獲報,民眾指稱在文化路二段182巷內發生糾紛。經派員到場,發現為蘇姓女子因照護問題,一時情緒失控,在街上對渠坐在輪椅上的母親辱罵並拍打。 警方立即將雙方帶返回派出所,並通知家屬呂姓女子至所協助處理。經了解,蘇女疑因獨力照顧年邁母親,近期壓力過大,加上當日其母不願返家,遂引發情緒失控行為。家屬表示暫不須警方協助,隨後將其母帶返家安置。 海山警分局表示,海山警分局已依家庭暴力防治法進行職權通報,並聯繫社會局介入,進行後續關懷,以提供必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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