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里斯籍油輪馬祖觸礁 1船員溺斃

本報綜合報導 貝里斯籍油輪「WEISENNO8」二十四日晚間疑因於馬祖海域觸礁,船體破損進水,有八名印尼籍船員待救。海巡啟動陸海空救援,二十五日凌晨救出七人,一名船員因失足落海不治。 海巡署第十一巡防區指揮部二十四日晚間九時許,通報馬祖海巡隊北竿三連嶼附近海上有不明目標滯留;經線上艇查處發現,貝里斯籍油輪「WEISENNO8」疑似因觸礁,且船體破損進水情況緊急,船上八名印尼籍人員待援。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隨即與第十一巡防區同步成立應變中心,除緊急增派四艘巡防艇馳援,並考量因夜間海象惡劣、能見度不佳,且事發地點位處淺礁區,同時申請空偵機前往吊掛,漏夜展開海空救援行動。 二十五日凌晨三時許,該油輪上七名船員成功獲救;另一名船員則因失足落海,經巡防艇救起後,送至連江縣立醫院急救,仍搶救無效宣告死亡。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表示,除將持續監控其海上動態與有無漏油等情事,後續也將配合連江地檢署、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及連江縣政府處理船舶移除及海面油汙監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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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9天治療 倒臥魚塭黑琵野放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一隻黑面琵鷺一月十六日倒伏安南區魚塭,台南市野鳥學會獲報將牠送往慈愛動物醫院急救,歷時九天的治療照護,二十五日繫上「W12」腳環及發報器野放。 安南區陳姓養殖業者巡視魚塭,發現灘地有一隻倒臥的白色鳥禽,上前瞧看竟是黑面琵鷺。台南市野鳥學會獲報前往救援,將牠送往慈愛動物醫院急救,經過三天觀察,黑琵的狀況明顯改善,再送往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進行飛行訓練,並繫上「W12」腳環及發報器野放。鳥會救傷組成員護送W12黑琵到安南區土城濕地,牠探頭走出鳥籠,不久就振翅翱翔天際,回歸大自然。 市長黃偉哲任內陸續於學甲濕地、安南區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七股頂山賞鳥亭野放十八隻傷癒的黑琵,其中T85已經回來三次。二0一五年肉毒桿菌中毒事件治療野放的T69,當年北返後在中國大連外海形人坨產下小黑琵,這幾年都會回到城西濕地度冬,對棲地忠誠度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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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遭職場霸凌如何尋求法律協助

東區陳小姐問:我是銀行職員,最近因為職務調動的關係,必須承擔以前沒有做過的業務,且工作量也有增加,但主管和同事中都沒有人願意幫我,我每天都覺得壓力好大,前天不小心犯了一個錯,主管把我罵得狗血淋頭,我覺得好傷心,請問這樣算是職場霸凌嗎?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答:目前司法實務上關於職場霸凌,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法規就此予以定義,而是透過各個具體訴訟中,由法官對個案進行判斷。依照目前累積的民事判決,對於職場霸凌的理解是: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帶來沉重的身心壓力之行為,且此一行為並非偶發性的衝突而維持長達一定時間,進而對受凌者造成身體、心理和社會問題之負向結果而言。但是,職場霸凌之情形涉及人與人關係之互動行為,形式及成因多元,難以單依一方所述即概予認定,仍應確實觀察工作內容、職場環境、對工作之認知、應對方式、衝突原因、行為方式及結果等情形,並探究行為人之目的及動機等因素予以綜合判斷。 除了上開概括式的描述外,實務上也嘗試提出職場霸凌的判斷要素應涵蓋以下五個指標:一,經常發生且持續數週、數月以上之長期事件;二,至少有一位或一位以上加害者;三,對受害者進行語言或非語言的攻擊行為;四,對受害者產生負面的影響;五,受害者無力反擊或終止反抗行為。 一般來說,主張自己受到職場霸凌的員工,通常係作為原告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例如主張因職場霸凌導致須至身心科看診,或主張人格權受損等等),然而在實務上員工會面臨舉證上的困難,特別是霸凌行為中「長期施行」的這個要素,時常因難以舉證、使法官認為原告僅是自說自話,而使原告於訴訟中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 綜上所述,依照陳小姐的說法,似乎只是一次性的事件,而不具備上列實務見解中所說的「經常發生且持續數週、數月以上之長期事件」之要素,因此難以認為是職場霸凌。但是若這樣的情形持續發生,基於保護自己的立場,建議陳小姐須保留證據,與律師討論是否提起訴訟以維權益。     (作者∕孟憲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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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位長榮空服員懷孕期間被減薪 提告勝訴追回200餘萬元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昔日長榮空服員在懷孕期間暫時轉任地面工作(簡稱孕轉地)期間,都會被長榮航空扣減職務津貼,長榮空服員如不同意被減薪,就只能被逼留職停薪,懷孕期間的生活更難以為繼。空服職業工會常務理事林昱嘉、李瀅等人,依據勞動事件法選定本會提告長榮航空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一條,經桃園地方法院一一二年度勞簡上字第三號案判決本會勝訴,才成功討回懷孕期間被扣減的薪水。 空服職業工會二十四日指出,後續許多在懷孕期間有相同受害經歷的空服員聯繫本會,本會再度協助八十二位會員提告,桃園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勞訴字第三十九號在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判決本會勝訴,長榮航空應返還得金額總額超過二百餘萬。 較為遺憾的是,長榮航空違法多年、受害空服員人數眾多,而民法所定的薪資請求權僅有五年,部分受害空服員已超過請求權期限,沒辦法追討回被扣減的全部薪水。但因長榮航空扣減薪水,導致空服員短領的生育給付、育嬰留停津貼等,長榮航空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請求權為十五年,八十二位受害空服員全部都能得到部分賠償。 空服職業工會表示,本案體現了工會團結運作的重要性,如果沒有工會,難以號召大規模會員團結提告,分攤訴訟風險和壓力,大量的訴訟資料,更有賴於工會幹部、秘書處和律師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一場法律戰,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呼籲所有的女性受雇者都應該加入、組織工會,如需協助,歡迎聯繫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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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東黑幫槍戰火併 1死1命危4傷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竹東鎮廿四日十六時五十一分疑似發生黑幫火併,兩派人馬當街在北興路二段一百零三號爆發激烈槍戰,混戰中一名四十多歲男子左腋下及左大腿中彈,手掌當場被砍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不治,現場有小孩目睹一切,嚇到嘔吐不止。警方表示,現場有六人分別遭槍傷及刀械砍傷,其中一死一命危,傷者有幫派背景,不排除為外地人糾眾尋仇,正調查中。 據了解,這起黑幫火併案疑似是竹東在地幫派因利益談判破裂,其中一方亮刀要砍對方,另一派人馬則直接從外套內袋抽出手槍,直接在北興路與仁愛路口爆發槍戰。 竹東警分局表示,目擊者指稱雙方有人拿西瓜刀互砍,警消接獲通報立即出動多輛救護車到場救護,同時出動快打部隊警力到場壓制。 消防局說,現場有五名傷者,其中一名四十多歲男性腿部中彈且有刀傷,傷勢嚴重,已呈OHCA送醫搶救不治,另外四人分別為五十多歲男性腹部槍傷、五十一歲男性手腳刀傷、四十四歲男性雙腿及肩背刀傷、四十多歲男性左腿刀傷,分別送醫急救。 竹東警方表示,案發後掌握現場另有一名傷者自行就醫,六名傷者中,包含現場OHCA男子在內,一死一人命危。 附近居民向媒體說,事發前看到一輛車開到事發店門外,約有五人下車直接衝入店內上樓,不久就聽到「砰砰砰」聲響,接著一群人下樓隨即駕車離開,事後發現屋內有多人受傷,趕緊報警將傷者送醫。 附近居民指出,多名男子持刀械闖入店家宛如電影幫派鬥毆情節,直呼「真的嚇死了」。 警方證實,傷者多有地方幫派背景,至於五名行凶者疑為外地人士,犯案後逃逸,不排除為幫派間糾眾尋仇,目前已掌握車號,循線調查積極查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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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21里長受招待遊陸 不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文山區二十一名里長二年前遭檢舉在選舉前,接受中國大陸上海市台辦招待赴上海旅遊,涉嫌違反選罷法、反滲透法等罪,台北地檢署經調查偵辦後,認定罪嫌不足,在二十四日對里長們給予不起訴處分。 事情源起於民國一一二年二月,文山區多名里長前往上海交流,參加者僅需自付來回機票、旅行社代辦費等共新台幣一萬五千元,其餘住宿、交通等費用皆由上海市台辦全額贊助。 在上海期間,上海市台辦安排人員派車全程陪同二十一名里長及家人到崇明區、松江區旅遊,還舉行「崇台社區合家歡聯歡會」,現場高舉「崇台社區一家親」「兩岸同胞心連心」布條,高喊「兩岸一家親」的政治標語,並有大陸台辦人員上台致詞。 曾姓里長等人返台後,中方要求曾女提供國民黨文山區黨部主委宋苡瑋資訊,曾女於同年十一月參加宋舉辦的固本會報,帶頭高喊賴士葆加油、國民黨加油、凍蒜,因此被檢舉違反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罷法等罪。 檢方經過深入調查指出,二十一名里長赴上海旅遊,確實受到中方食宿招待。但部分人士曾喊的「兩岸一家親」口號,雖由中方創設,不過台灣也有政治人物公開以此口號表達向中國大陸釋出善意,因此二十一人辯稱這句話是希望大家都好的意思,並非毫無道理。且參與的里長並非全部知道有中方招待之事,負責聯繫和招攬的曾女、現任文山區里長聯誼會劉姓會長也沒有暗示或明示團員必須投票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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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籍男駕艇闖淡水 判8月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籍阮姓男子因駕駛快艇自中國大陸福建省偷渡至台灣淡水河上岸,一審及二審法院認定阮男符合自首規定,均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月。最高法院在二十四日駁回阮男上訴,全案確定。 在六月九日上午九時四十四分,阮男的快艇抵達淡水區外海,並於十時十九分在淡水老街渡船頭C碼頭停靠,期間曾與停放的交通船「順風122號」發生擦撞。阮男在停船後,立即向警方表明其偷渡身分。隨後,他被移送至海巡署,並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 案件經士林地檢署起訴後,最終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及沒收其所駕快艇。台灣高等法院維持原判決。阮男再上訴,最高法院在二十四日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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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覺禪院捐救護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圓覺禪院廿四日捐一輛救護車並於永華市政中心舉行捐贈典禮,市長黃偉哲向圓覺禪院住持釋印妙及協助促成美事的立委陳亭妃表達謝意,並讚揚公益團體善舉注入溫暖力量,盼更多慈善團體能加入公益行列,共同打造更有愛的城市。 消防局說,這輛救護車將被配置至灣裡分隊,圓覺禪院住持釋印妙自創院至今帶領信眾共修,平日結合在地鄰里社區辦理活動做行善工作,近幾年曾捐贈南市消防局高階生理監視儀及防寒裝備,積極回饋社會。釋印妙表示,慈善團體發展的同時,希望能盡心力回饋社會,期望救護車能守護更多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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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毒品通緝犯趁抽菸脫逃再被逮 戒護警員遭記過處分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毒品通緝犯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偵訊時,偷走遭查扣的車鑰匙,再利用抽菸空檔開車脫逃,警方雖於二小時內在該通緝犯大寮住處附近將其逮捕歸案。但戒護警員因疏失記過二次,所長申誡二次處分。 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二十四日指出,仁美派出所員警本月二日晚間十一時許巡經鳥松區神農路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懸掛車牌與車型不符,查獲駕駛張簡姓男子為高雄地檢署發布的毒品通緝犯,當場逮捕歸案;另自小客車使用他車牌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鍰外並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 但該名張簡姓毒品通緝犯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偵訊時,隔天上午七時許在戴腳鐐狀況下,先是偷拿走遭查扣的車鑰匙,再向員警要求想抽菸。趁在派出所外抽菸,員警不注意時,迅速發動車輛開車逃逸。 仁武分局指出,張姓警員戒護人犯疏失,核予記過二次並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所長監督不周申誡二次處分。後續將持續加強員警執勤觀念及人犯戒護規範,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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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趕搭火車 騎機車硬闖平交道被判三年二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賴姓男子去年六月間,騎機車至彰化縣二水鄉海豐路平交道前時,不顧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遮斷桿已放下,竟為趕赴搭乘火車,將平交道東側之遮斷桿往上掀起後,通過該平交道,適一輛列車欲通行該處,司機員發覺賴男機車闖入軌道,立即鳴笛並緊急煞車停駛,賴於該列車到達前,衝撞該平交道西側之遮斷桿後離去。彰化地院審結,依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將他判處三年二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賴男去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四十五分許,騎機車行至彰化縣二水鄉海豐路平交道(基起二四七K+二九五M)前時,該平交道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遮斷桿已放下,其因急欲趕赴搭火車,竟徒手將該平交道東側之遮斷桿往上掀起後,騎車通過該平交道。 適一輛列車欲通行該處,司機員發覺賴男騎車闖入軌道,乃立即鳴笛並緊急煞車停駛,賴男於該列車到達前,衝撞該平交道西側遮斷桿後離去。 賴男固供承有闖越平交道之情形,惟否認有何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犯行,辯稱他到平交道時看到火車還沒有走,就趕看看可否搭上這班火車,才會闖越平交道,闖過去的時候火車起步還有停一下,他不是故意的,承認有過失犯罪等語。但法官據證人證述及現場監視器影像擷取照片及車輛詳細資料報表等證據,認所辯不足採信。 法院審酌被告不顧公眾交通往來安全,任意闖越平交道,若遭行進的火車撞擊,恐造成火燒車或火車翻覆等事故,對火車之行車安全造成潛在重大危險,實無足取,又僅坦承過失犯罪、否認故意犯罪等情,量處三年二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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