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藥署指出,目前核准的配方食品有4大類共373件,是針對特定疾病營養需求之調配,一般民眾不宜當成補品食用。(食藥署提供)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16日指出,包括糖尿病、癌症及腎臟病患者因生理功能失調,導致無法進食、消化、吸收或代謝一般食品或食品中特定營養成分時,可補充特定疾病營養需求之配方食品,這些配方食品不是藥品,對於疾病並不會有治療效果,且不宜與中藥混合使用。
食藥署表示,提供給特定族群食用的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經由專家組成的審議小組審查通過後,發給許可文件,分為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的營養均衡完整配方食品、營養調整完整配方食品及不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的營養調整補充配方食品、特殊單素配方食品四大類,食藥署目前核准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有373件。
馬偕醫院營養醫學中心技術主任蔡一賢指出,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的營養均衡完整配方食品,適用於一般進食困難、熱量與營養素攝取不足者。為單一營養來源的營養調整完整配方食品則是為特定疾病設計,如糖尿病、腎臟病、透析患者或癌症病人,依需求調整特定營養素,也可作為唯一營養來源。
不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的營養調整補充配方食品,常見於癌症患者食用配方,但僅能作為營養補充,須與一般飲食或其他配方食品搭配使用。不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的特殊單素配方食品,則是用於特定臨床狀況所需的單一營養素補充。
蔡一賢指出,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不應隨意加入中藥或其他成分,使用中藥須謹慎,避免營養素交互作用或影響產品配比效果,如有需求務必告知醫師與營養師,評估是否可行並做適當調整,千萬不要自行混用。
蔡一賢表示,不論是哪一種特定疾病配方食都是針對特定疾病營養需求,一般健康民眾切勿當作保養品使用,而多數患者有不只患有一種疾病,因此使用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該先諮詢醫師或營養師,並且根據疾病進程調整食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