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毒被逮實招 數量龐大仍判8年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香港籍吳姓男子為獲取十萬港幣酬勞還債,自泰國夾帶市值近一千五百萬元的二十包大麻入境,吳男被逮後供出上游盼求輕判,但高雄地院認為吳男運毒數量龐大,依運毒罪判刑八年,可上訴。 香港籍吳姓男子今年三月因欠債累累,受暱稱為「阿煒」及「阿King」二男邀約,只要能成功協助私運毒品進入台灣,就能取得十萬元港幣的酬勞。吳男應允後,該二男即給吳男一萬元港幣訂購機票、住宿等,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即自香港搭機前往泰國,入住曼谷城市酒店。便接獲「阿King」指示前往酒店大廳領取夾藏二十包大麻的行李箱,隨即於兩日後搭機來台,但吳男在高雄國際航空站入境時,查獲行李箱內夾藏一千五百萬元的大麻。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吳男坦承犯行,更主動供出上游,請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但法官考量,吳男運毒數量,不宜輕縱,依運毒罪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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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3度酒駕 不准易科罰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林姓單親媽媽三度酒駕被判刑三個月確定,他請求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役,並稱若入監孩子將失去依靠,被執行檢察官拒絕;林女提聲明異議仍遭駁回,接著又向台南高分院提抗告救濟,法官認為檢察官依職權裁量有據而予以駁回,林女確定要入監服刑。 這名單親媽媽抗告說,她第一次酒駕於二0一五年間,第二次酒駕為二0二四年間,第三次酒駕為二0二五年間,依法務部二0一三年六月新聞稿記載「被告五年內三犯…」者,始不得准予易科罰金,而她第一次酒駕犯行距今已經九年,不在「五年內三犯」範圍,她五年內僅為二犯,不符合三振條款要件,請求准她易科罰金。 台南高分院說,高檢署已於二0二二年二月間修正酒駕案件受刑人不准易科罰金標準,包括:一,酒駕犯罪經查獲三犯(含)以上者。二,酒測值超過法定刑罰標準,並對公共安全有具體危險者。三,綜合卷證,依個案情節(例如酒駕併有重大妨害公務等事實),其他認為易科罰金難收矯正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 林女已三犯酒後駕車,符合該新修定不准易科罰金標準所示,不准易科罰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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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警破外籍樓鳳應召站 逮23人扣16萬元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三日下午,在漢口街二段一處大樓內,破獲由四十三歲林姓男子經營的色情應召站。該應召站以分租套房模式經營,林嫌承租多達十三間房間,媒介持觀光簽證入境的泰國及越南籍女子從事性交易。警方在行動中,共查獲林姓負責人、九名男客與十三名外籍女子,總計二十三人,並查扣不法所得新台幣十六萬餘元,警訊後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萬華分局日前接獲線報,指出漢口街二段某大樓內疑似暗藏春色,且出入份子複雜。警方經過蒐證調查,鎖定林姓男子涉有重嫌。據查,林男為規避查緝,特意承租同棟大樓內的十三間分租套房,建立俗稱「一樓一鳳」的賣淫據點。他透過管道引介來自泰國、越南等地的女子,利用觀光簽證的便利性短期來台,並在簽證到期前安排其出境,藉此不斷更換新人,維持應召站的運作。 警方調查,該應召站消費價格不菲,視外籍女子的年齡、外貌與服務態度,每次性交易價格從新台幣二千五百元至七千元不等,在市場中屬於高價位。警方掌握具體事證後,於三日下午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行動。警方逐一進入套房查緝時,當場發現九對男女正在進行性交易,現場另有四名外籍女子在房內待客。 此次行動中,警方將林姓負責人、現場所有男客及十三名外籍女子全數帶回偵訊。現場查扣的證物包括不法所得十六萬餘元、大量保險套、潤滑液及監視器主機等。經初步訊問,涉案外籍女子年齡約在三十歲上下,均坦承持觀光簽證來台賣淫。 警偵訊後,九名男客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裁處;十三名的外籍女子則解送至移民署等待後續遣返程序。主嫌林姓男子則因涉嫌《刑法》妨害風化罪,被移送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警方將持續追查其上游是否涉及人口販運集團。萬華分局強調,將持續強力掃蕩不法色情場所,以維護社會善良風氣與地方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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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打手基地」打死人20萬交保 重判13年8月的殺人犯蔣啟勛落跑了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男子管芥寬在台中市成立「打手訓練基地」,夥同小弟把手下連紹雄打斷手腳,一一0年間,連男北上找來幫手共十二人進攻基地報仇,卻反被管男陣營活活打死,其中開槍射連男的共犯蔣啟勛獲二十萬元交保,今年三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殺人罪判刑十三年八月定讞,但蔣男卻已棄保潛逃,台中地院裁定沒收交保金。 基地鬥毆案發生後,檢警又發現此基地與九州博弈集團有關,至於創辦此基地的管芥寬一審依殺人罪判處十七年徒刑,二審卻認為小弟是主動反擊而打死人,小弟不是受管的指揮而殺人殺人罪改判無罪,僅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改判四年六月徒刑,開槍射連男的共犯蔣啟勛(管的小弟,打手基地幹部)判刑十三年八月,其餘十多名共犯判刑十二年不等。 判決書指出,有殺人前科的五十一歲管芥寬於一0六年成立培訓打手的基地,管於一0九年懷疑手下連紹雄私吞訓練基地的錢,指揮打手小弟把連男關狗籠打斷手掌與腳指,連男到新北市找十二名打手助陣,十三人(下稱連陣營)於一一0年二月一日進攻打手基地,控制管芥寬等約十五人(下稱管陣營),持刀猛砍管芥寬手腳,不料,管陣營有八名打手返回基地而情勢逆轉。 雙方在基地內互毆,連陣營不敵撤退,連男卻受困被活活打死,其中,蔣啟勛於鬥毆中持槍朝已被擊在地的連男大腿射擊一槍,依殺人罪判刑十三年八月,今年三月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全案終於定讞,但蔣男已經棄保潛逃,由檢方發布通緝,台中地院則於今年八月底裁定沒收交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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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拿100萬作錢母未生財反被吞 宮主挨告判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鄭姓男子是一間宮廟的主事兼乩身,前年八月向一名郭姓信徒表示,要幫他「做錢母」增加運勢,郭男不疑有他交付一百萬給鄭男,原答應做完法事二週後歸還,沒想到卻遲不歸還,郭男提告要鄭還錢,鄭卻稱是簽賭金,台中地院審理,法官從兩人對話,認定是鄭男惡意私吞,依侵占罪判處一年二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男是台中一間宮廟的主事兼乩身,得知郭姓男子從一一二年六月起多次捐錢給宮廟後,告知可以透過「做錢母」來增加財運和運勢,鄭男告知押一百萬元在神明那邊,等二週後拿回去,一部分放在銀行、三千六百元買東西給長輩吃、三千六百元拿去捐款,這樣就可以帶來財運。 郭男信以為真,一一二年八月二十二、二十五日,分兩次到宮廟內各交付五十萬元、合計一百萬元給鄭男,原本告知會在二週後的九月四日全額歸還,但後來又說因農曆七月不能做,所以要延到農曆八月二日施作法事及取回款項,當天鄭男確實有幫忙施作錢母的法事,但多次催討卻不歸還一百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鄭男辯稱郭男交付的款項為簽賭的賭金,是因怕郭男太太懷疑,才會在對話紀錄中記載該筆款項是作為錢母科儀法事之用,否認侵占。 郭男坦承,曾有一、二次請鄭男幫忙簽賭,但簽賭金都是幾千元,跟這一百萬沒關係,且郭男妻子曾傳訊息要鄭男趕快歸還一百萬元,鄭男未拒絕,也沒說是簽賭金與常情不符。 法院審酌,鄭男始終否認犯罪、飾詞狡辯、多次無正當理由未到庭耗費司法資源,且未能與郭男達成和解,判決一年二月徒刑,未扣案的一百萬元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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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十七載熱血傳愛 贈百元禮券湧暖流花蓮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新莊國際獅子會連續十七年不間斷,持續以實際行動支持花蓮捐血活動,今年再度發起「新莊獅子情、傳愛到花蓮」公益捐血行動,並準備一千五百份、每份價值一百元的統一超商禮券,致贈給熱心捐血的民眾,鼓勵大家挽袖獻熱血,為醫療用血需求盡一份心力。 花蓮捐血站指出,這項愛心計畫起源自民國九十八年,由時任富里鄉長、現任花蓮縣議員的黃玲蘭,她發現花蓮地區長期面臨血源不足問題,因而積極尋求外界資源,並與同為花蓮人的新莊國際獅子會第三十五屆會長潘振豐共同推動「送愛到花蓮」計畫。十七年來,獅子會持續以實際行動支持,成為花蓮地區醫療血源的重要後盾。 新莊國際獅子會長閻國靖表示,這是一項極具意義的傳統,他號召全體獅友繼續傳承這份使命,回饋花蓮地區的捐血人。他強調,再多的資源,也比不上愛心捐血人獻出的熱血,因此他代表獅子會向所有捐血人致上最高敬意與謝意,並期盼透過禮券的實用性,吸引更多人響應「捐血一袋、救人一命」的行動。 花蓮捐血站長吳怡瑩表示,獅子會透過持續十七年的實際行動,不僅緩解花蓮血源短缺的壓力,更喚起社會大眾對捐血救人的關注與參與。更感謝余文生總監親赴花蓮支持此活動,象徵獅子會對花蓮地區捐血事業的重視與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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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蛇誘逼賣淫釀1死 2主嫌求重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越南籍武姓女子與台灣籍胡姓男子共組跨國人口販運集團,涉嫌以高薪工作為餌,誘騙至少八名印尼籍女子來台賣淫。其中一名女子更因不堪剝削而不幸身亡。台北地檢署於三日偵查終結,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胡、武等八名被告,並對主嫌具體求處六年以上有期徒刑。 檢方起訴書指出,胡姓男子與武姓女子夥同在印尼的共犯「Luna」,自民國一一二年起共組犯罪集團。被害女子們一抵達台灣,便落入集團的掌控之中。她們的護照、手機及現金等個人物品立即遭到扣押,並被強迫拍攝清涼宣傳照。集團憑空捏造赴日旅遊費、簽證費等債務名目,逼迫她們賣淫償還。被害女子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十二小時,但生活費卻僅有新台幣兩百元至五百元,而集團向男客收取的費用則在每次一千五百元至四千元不等。 在長期剝削下,有被害人身心不堪負荷。民國一一三年七月間,一名被害人因心臟衰竭被送醫急救,她在意識清楚時向社工及印尼代表處人員表達不願再回到老闆身邊,但最終仍在十天後宣告不治。另有被害人趁身體不適仍被迫接客時,找到機會致電勞動部一九五五專線求援;也有被害人無法忍受,由男客協助逃脫後,主動向印尼在台辦公室求助,才讓全案曝光。 檢警獲報後展開調查,循線瓦解此犯罪集團。全案於三日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名,起訴胡、武兩名主嫌及陳姓、簡姓應召站負責人等共八名被告,並聲請沒收查扣的犯罪所得三百六十二萬餘元。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主導犯行的胡、武二人各處六年以上有期徒刑,其餘共犯則量處適當之刑期,以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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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鞭打腦震盪 補教師判3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在補習班擔任行政人員的羅姓女子,因不滿九歲女童沒依她方式訂正考卷,就拿藤條打到她腦震盪,女童起先隱忍後才坦言「怕功課更多、下次被打更用力」,法院刑事依傷害罪判羅女三月,民事判羅女應給付女童及家長一共十萬二千四百五十元,可上訴。 台中地院刑事庭審理時,羅女否認犯行,辯稱沒有拿藤條打人,女童傷勢不是她造成;女童證稱,她從一年級就去補習班,如果羅女教過但學生寫錯,或沒照她方式去寫就會被罵、被用藤條打,當時被羅用藤條棍子敲頭三下。 刑事庭認為,羅女僅因指導檢討考卷不滿就訴諸暴力,且其犯後狡辯、沒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她三月徒刑。 女童及家長再提民事訴訟,主張醫療、精神撫慰金等一共向羅女求償三十萬二千四百五十元;民事庭認為,羅女的行為和女童受傷有因果關係,應負損害賠償之責,連同醫療費等共判應付十萬二千四百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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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化警稽查噪音車 取締32件

記者張淑娟∕新市報導 善化警分局與市府環保局、麻豆監理站及交通警察大隊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在新市國小前空地,以口袋式強力稽查噪音車輛,遏止改裝噪音車輛擾亂民眾,維護居民生活品質與安寧。 善化分局為了讓開學之後學生和居民有個安靜的環境,與相關單位聯合稽查取締噪音車輛,鎖定非法改裝、噪音的車輛,攔查檢驗,並進行噪音檢測,凡排氣噪音超過標準,即由環保局告發並限期改善。 若有改裝車燈、裝設高音喇叭、機車未裝傳動蓋、排氣管改裝(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就由警察及監理單位開罰。 歷經執行聯合稽查兩個小時,計攔查各式車輛五十二輛,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改裝車輛有三十二件,召回檢驗有三輛。 善化分局也統計今年一月至八月透過「環境部噪音車檢舉網站」通報噪音車輛達一百一十二件,對此,警方也籲請民眾一起「檢噪」,如發現噪音車輛,記錄車號、車種、發現時間、地點及妨害安寧事證或違規證據資料(影像、照片)等,也可透過環境部噪音車檢舉網站線上檢舉,環保單位將依法通知到檢,共同維護生活環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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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豐原5口命案皆驗出安眠藥 高大成曝重大疑點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遇黃金投資詐騙損失鉅額,七月初被發現同時走上絕路,台中地檢署二日公布解剖、抽血報告,證實王家五口體內都有抗精神病藥及鎮靜安眠藥,因全家有四人都留下書信,僅王爸爸沒有留遺書,外界懷疑他是否可能被加工自殺。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認為,一般燒炭輕生不會再吃安眠藥,且五人僅王父未留遺書成為疑點,建議進一步釐清死因。台中地檢署則表示,尊重高大成看法,不過經相關跡證綜合研判,目前認定死亡方式為「自殺」,排除他殺,也沒有要變更為「加工自殺」。 王姓一家五口,七月初被發現包括六十二歲王姓父親、六十三歲妻子、三十五歲大女兒、三十四歲二女兒,以及二十八歲小兒子陳屍家中明顯死亡,現場還發現炭盆及除王姓屋主以外的四封遺書,台中地檢署證實五個人身上都驗出精神藥物和安眠藥物的成分,不過主要的死因還是一氧化碳中毒。 高大成說,可比對抽血及驗尿檢出藥物反應,加上解剖採集胃中有毒藥物反應,若血液檢出濃度高,可能被下藥睡著後再吸入一氧化碳致死;若胃內容物採出濃度高,血液、尿液濃度低或是沒有,則是剛吃藥、或自己服藥;如果血液濃度不高,但尿液高,則可能很快就醒來,雖每人有代謝不同影響,可能只差異數分鐘。 高大成指出,血中藥物濃度愈高,睡覺最沈,尿夜濃度高則是快要醒來,胃中藥物多則是剛入睡,也可能是點火燒炭的人,建議可檢驗胃中是否有藥物顆粒,因為下藥要要搗碎用勻,因此如果自己胃中仍有藥物顆粒,則可能是下藥的人、點火燒炭的人。 台中地檢署表示,尊重高大成的看法,相關看法仍屬推測,不過依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師解剖、顯微鏡觀察及毒物化學檢驗後,五人均未發現有新近生前外傷,亦無他人介入的積極性證據,經解剖和現場相關跡證「綜合研判」,五人是在密閉空間內燒炭,導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死亡方式為「自殺」,排除他殺,也沒有要變更為「加工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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