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厚明
周福清是誰?魯迅的祖父是也。
周福清的科舉之路順暢,由秀才而舉人,在33歲那年(同治十年)以殿試三甲第15名成績欽點翰林院庶吉士。由此躋身玉堂,榮耀一時。可以說周福清的智商不可謂不高,也有過自己的作為。然而,單從人生教訓而言,周福清卻暗藏一顆沉重的私心,不僅貽誤了前程,也破敗了家境。
私心不功。周福清熱心功名,卻不甘吃苦奉獻,被一己私心裹了挾。周福清身為庶吉士還須參加散館考試,能留下的授職為編修、檢討,才是真正的翰林官。不能留館的,要分配任各部主事或知縣。同治十三年(1874年)翰林院散館考試,周福清成績二等,未能留館,被外放知縣,最初是四川榮昌縣,然而周福清卻以「親老」為由不去上任,嫌遠不願去。經過運作,光緒元年(1875)春,改派近家之地江西金溪縣。古人雲,志忍私,然後能公;行忍性情,然後能修。周福清怕苦避責,在崗位上挑三撿四,把安逸放在第一位,不求建功四海,並未懷幹事創業之心,全是一個私心作祟。
私心藏偽。周作人在《魯迅的故家》一書中說「介孚公於甲辰年夏天去世,年六十八歲」,由此推論,周福清生年應是道光十七年丁酉(1837)。在紹興魯迅紀念館官方網站上,可以發現該館藏有周福清鄉試朱卷。按照清代科舉習俗,新中式的舉人和進士,須把自己的試卷刻印分贈給親朋好友,稱之為朱卷。這份《浙江鄉試朱卷 同治丁卯科補行甲子科》載:「(周福清)原名致福,字震生,一字介福,號梅仙,行八,道光辛醜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吉時生浙江紹興府會稽縣學附生,民籍。」道光辛醜年為1841年。《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中,同治十三年(1874)十一月二十八日有這樣一條檔案:「臣周福清,浙江紹興府會稽縣進士,年三十一……」1874年三十一歲,其生年正好是會試填報的1844年。可見,按周作人的記載,周福清的鄉試、會試同榜均存在年齡造假,那麼周福清考舉人時年齡少報了四歲,考進士時少報了七歲。究其動因,延長為官和追求「早達」的虛榮心理是周福清改動年齡的重要因素。人心之病,莫甚於一私。從篡改年齡造假應試來看,已是周福清人格品德的硬傷,如此私心雜念,是很難想像會有一心為公、大公無私的作為來。
私心縱險。魯迅先生曾說:「到我十三四歲時,我家忽而遭了一場很大的變故,幾乎什麼也沒有了;我寄住在一個親戚家,有時被稱為乞食者。」魯迅說的「很大的變故」,指的就是清光緒十九年(1893)轟動朝野的其祖父周福清科舉舞弊案。是年,周福清因母喪返回故里守孝。也恰逢慈禧太后六十大壽,朝廷開設恩科取士,以示普天同慶。適逢浙江鄉試的正主考官殷如璋與他有同榜進士之誼。周受親朋故舊章、馬、陳、孫、顧五姓的攛掇,以他們籌集的一萬兩銀票意欲買通關節而讓其子周伯宜(魯迅之父)和五姓子弟高科得中,並派僕人陶阿順攜信趕往蘇州求見殷如璋。因陶處事不當,行賄敗露被嚴查。可悲的是,在杭州知府衙門的公堂上,周福清似乎並不認為自己犯了多嚴重的罪行,甚至說出了「交通關節者已不止一科」這種話。光緒皇帝就對周福清案大為震怒,先後五次批示嚴查,並御筆親批:「科場舞弊例禁綦嚴,該革員輒敢遣遞信函,求通關節,雖與交通賄買已成者有間,未便遽予減等。周福清著改為斬監侯,秋後處決,以嚴法紀而儆效尤。」這起科場舞弊案,使周家急速敗落。蹲了8年大獄的周福清赦免出獄不過3年離世,周伯宜亦在憂鬱病患中先於周福清亡故,年僅36歲。十幾歲的魯迅先是隨母親下鄉避難,到鄉間「為乞食者」,後來「幾乎是每天,出入於質鋪和藥店裏」(《吶喊‧自序》),體驗著現實的冷酷和生活的艱辛。
王夫之曾發出這樣的警示:天子而斤斤然以積聚貽子孫,則貧必在國;士大夫斤斤然以積聚貽子孫,則敗必在家。周福清的私心顯然於己於家族都是一種毀滅性的敗壞。自私的心靈也必然會飽嘗它應得的苦痛。自古以來,公私問題是一面鏡子,能照見一個人的品德高下。一個人如果把功名利祿看得太重、舉得太高,一味徇私情、謀私利,就容易掉入花樣繁多的陷阱,直至喪失理智、踐踏法紀,跌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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