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文列外逃通緝犯 疑藏洛城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涉嫌為「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提供地下匯兌及洗錢服務的第三方支付業者林秉文因多次未出庭,調查局將其列入「外逃通緝犯」名單,研判他可能潛逃至美國藏匿於洛杉磯。目前已透過國際司法合作追查行蹤,同時呼籲民眾提供線索,最高可獲五十萬元檢舉獎金。 林秉文被控在八八會館地下匯兌案中協助郭哲敏洗錢,多次缺席開庭,最終棄保潛逃。刑事局雖於今年一月十四日將他列為「重要緊急查緝專案」,但初期未公開通緝資訊引發質疑,後續才於官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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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環聯合稽查 海佃路取締43件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市警三分局八日晚上在海佃路段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專案勤務,攔查檢驗改裝頭燈、改裝排氣管未作變更登記等違規行為,共計舉發改裝車三十五件、無照駕駛四件與其他違規一件,共計四十件;另會同環保局稽查人員取締車輛改裝未合格排氣管三台。 三分局呼籲,車輛改裝排氣管或拆除消音器,影響社會安寧,更易造成交通危險。環境部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源頭管理,民眾若使用「非原廠(改裝)排氣管」,須經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後,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違者除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開罰,若噪音值超標,環保局會依噪音管制法處一千八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三分局將持續配合環保局稽查,不定時不定點取締改裝噪音車輛,亦將結合路檢、巡邏等各項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有效遏止改裝噪音車輛,還靜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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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隊小隊長收賄、當門神 一審重判20年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地方法院針對市警局小隊長周學賢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七日宣判,判決書對周學賢負有調查職務,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徒刑十三年、褫奪公權八年;又犯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另小年隊偵查佐劉政繁,為負有調查職務人員,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五年二月、褫奪公權三年;扣案劉政繁所有犯罪所得,新台幣十萬元沒收。 判決書指出,未扣案周學賢所有的犯罪所得新台幣四百二十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周學賢犯洗錢罪部分無罪。 業者部分,男子李仁智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共計四罪,各處有期徒刑五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又共同犯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的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六月、褫奪公權一年;共同犯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的行為,交付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五月、褫奪公權一年。 男子陳總明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共計六罪,各處有期徒刑五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又共同犯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的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六月、褫奪公權一年;共同犯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的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六月、褫奪公權一年;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三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其餘徐城騂、游玉萍、王嘉遠、黃愛雪、黃灶鳳等人,均有判刑期數月不等。 判決書中指出,周學賢於民國一0五年三月三十日起到一一三年六月十三日為止,擔任基隆市警察局少年隊刑事小隊長;而劉政繁則於一0七年八月八日到一一三年六月十三日為止,擔任市警察局少年隊偵查佐職務。周學賢為店家擔任「門神」,避免幫派份子圍事,並通報臨檢資訊,收受賄賂,還插乾股每月分紅,由於他不承認犯行,因此一審合議庭法官重判,共計需執行二十年、褫奪公權八年。 偵查佐劉政繁部分,就有調查職務的公務人員,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部分,在檢察官偵查期間,以及法院審理中都坦承犯行,又在法院審理時,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減輕其刑。全案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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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涉詐助理費案 雄檢9日傳訊說明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有意投入下屆高雄市長選舉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日前涉詐領助理費案遭搜索約談,二月二十一日經高雄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諭令一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林岱樺九日上午被高雄地檢署傳訊,約一個多小時後步出偵查庭,並在律師和助理陪同下離開。高雄地檢署表示沒有對林岱樺進行強制處分。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遭搜索約談後,二月二十一日經高雄地檢署複訊遭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諭令新台幣一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另外,林岱樺胞弟、林岱樺弟媳王姓女子、黃姓會計等三人遭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至於涉案的通法寺住持釋煌智,原諭令一百萬元交保,經檢調二月二十六日出動搜索通法寺等處並將釋煌智帶回偵訊,釋煌智隔日訊後遭聲押禁見獲准,事後不服裁定並委託律師提出抗告,三月七日經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 高雄地檢署九日上午十時召開偵查庭傳喚林岱樺說明,並在上午十一時二十分許結束,雄檢沒有對林岱樺進行強制處分,至於仍在羈押的通法寺住持釋煌智、林岱樺胞弟及林岱樺弟媳王姓女子、黃姓會計等四人,因羈押期將屆滿,將由承辦檢察官研議是否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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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名醫涉台蠟內線交易 不法獲利90萬遭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知名整形名醫李久恒與華聯管理顧問公司楊姓行政助理,涉嫌於一0三年台蠟公司公開收購案期間,利用未公開重大訊息買賣股票,分別獲利九十萬二千一百六十元與一千二百五十元。台北地檢署九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二人,但因兩人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一0三年四月,上櫃公司台灣蠟品(台蠟)發布重大訊息,宣布由卓識、峰弘等五家公司及李久恒等十二人,以每股二十二元公開收購台蠟百分之四十點一九股份。然而,檢方調查發現,在消息公開前,李久恒透過證券業務員獲悉收購計畫,並在禁止交易期間買賣台蠟股票,不法獲利九十萬二千一百六十元;另名涉案的華聯公司楊姓助理則因處理收購案行政業務,同樣涉內線交易,獲利一千二百五十元。 檢方追查,此案重大消息明確時點為一0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當時台蠟母公司台灣苯乙烯工業公司與收購方已達成共識,並委託華聯公司擔任財務顧問。李久恒身為公開收購人之一,卻在消息未公開前進行股票交易;楊姓助理則因職務接觸機密資訊而涉案。 李久恒為全台首位專精男性生殖器整形的醫師,以「陰莖增大術」聞名,其診所官網顯示他曾赴美進修,並吸引眾多藝人客戶。本案緣於桃園地檢署偵辦另起內線交易案時,發現鄭玉色等收購人涉案,李、楊二人部分則移交北檢偵辦。 檢方指出,2人雖違反《證交法》之內線交易罪,但考量其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已全數繳回犯罪所得,依法建請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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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職併公職爭議落幕 關中追討退休金敗訴確定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考試院副院長關中因溢領退休金遭追討案,歷經多年訴訟,九日由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關中須返還考試院銓敘部三百五十一萬餘元溢領款項。此案源於民國一0六年《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俗稱「黨職併公職條例」)施行後,政府重新核算退休金,要求當事人返還溢領部分。 關中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退職時,其曾任民眾服務總社的年資被併入公職年資計算,導致退休金金額較高。一0七年,銓敘部依新法扣除其社團年資後,認定關中溢領三百五十一萬元,要求限期繳回。關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勝訴,但二審發回更審後,法院改判銓敘部勝訴。關中再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最終遭駁回。 法院指出,憲法法庭已判決該條例合憲,銓敘部追討程序合法。關中主張「追繳時效已過」未被採信,因其社團年資期間未在原任教職單位支薪,不符併計條件。此案確立後,相關溢領退休金的追討將更具法律依據,影響類似案件處理。 考試院強調,修法是為解決過往黨職年資不當併計問題,確保退休金發放公平性。關中則尚未公開回應判決結果。此判決也為歷時多年的「黨職併公職」爭議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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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直播辱罵吳宗憲 法院判賠80萬元確定並須刊登道歉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於一0八年八月晚間在YouTube個人頻道直播中,針對藝人吳宗憲發表不當言論,涉及公然侮辱。吳宗憲隨後提起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陳之漢緩刑確,期間不得再辱罵吳宗憲確定。民事部分,最高法院最終判決陳之漢需賠償吳宗憲八十萬元定讞,但發回有關刊登道歉聲明的部分予高等法院更審。高院更二審八日判陳之漢須在新聞網站首頁刊登一天的判決要旨,以回復吳宗憲名譽。全案仍可上訴。 事件起因於一0八年八月,吳宗憲在公開場合評論網紅文化,陳之漢對此表示不滿,遂於八月八日晚間在其YouTube頻道進行直播,期間使用不當言詞辱罵吳宗憲。吳宗憲認為此舉嚴重損害其名譽,提起訴訟。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考量陳之漢認罪,判處拘役五十八天,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並須向公庫支付十萬元,且在緩刑期間不得再對吳宗憲發表不當言論,此判決已確定。 民事訴訟方面,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陳之漢需賠償吳宗憲八十萬元,並刊登道歉聲明。陳之漢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陳之漢再度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關於賠償八十萬元的判決並無違誤,予以駁回,該部分判決確定。 但關於刊登道歉聲明的部分,最高法院依據憲法法庭相關判決,認為強制要求道歉可能涉及表意自由,所以,將此部分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指出,雖無法強制當事人道歉,但基於權益平衡與比例原則,判決陳之漢需刊登客觀判決內容作為名譽回復措施。法院認為,雙方皆為公眾人物,事件發生在高關注度的公開平台,對吳宗憲的名譽造成嚴重損害,而刊登判決要旨於具代表性新聞網站首頁一天,能達到澄清效果,並不至於過度限制陳之漢的思想自由。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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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投資吸金8億 重判逾14年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綽號「發哥」的陳姓男子一0一年起設立辦公室,謊稱在澳門、新加坡經營賭場VIP廳及生技公司,以每月百分之三至十高額紅利為誘餌,非法吸金超過八億元,多名警官也受騙損失上千萬元。陳男事後潛逃出境,遭通緝後返台受審。最高法院依《銀行法》判處陳男十四年四個月徒刑,並沒收未追回的八點九億元不法所得,全案定讞。 陳姓男子一0一年開始在高雄市鼓山區設立辦公室,宣稱自己在澳門威尼斯人、新加坡金沙賭場經營VIP賭廳,並擁有生技公司。他承諾,只要投資就能獲得每月百分之三至十的紅利,若投資金額達標還能免費招待至海外賭場旅遊。投資人若招攬下線,甚至能晉升為「經營管理權人」,從下線投資金額中抽取額外百分之一至二的佣金。 這種類似老鼠會的運作模式迅速吸引大批投資者,甚至包括台南地區的警察。據了解,不少官警投入數十萬至數百萬元,更有退休分局長被騙走上千萬元退休金。但從一0五年八月後,陳男開始無法支付利息,隨後潛逃海外,直到被通緝才返台受審。 法院審理發現,陳男不僅非法吸金;還透過虛報「觀光支出」等名義,將三百三十九萬美元(約新台幣一億元)的資金偷運出境。一審台南地院判處十四年徒刑;二審考量犯罪規模龐大、被害人損失慘重,加重刑期至十四年四個月,並沒收未追回的八點九億元。最高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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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公寓惡火 男送醫不治

本報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棟四樓公寓的五樓頂樓加蓋,八日清晨發生火警。警消獲報迅速到場灌救並救出一名男子,經送醫仍宣告不治;台北市一處民宅上午也發生火警,現場救出一女並疏散三人,女子雙手燒燙傷送醫治療。 新北市警消凌晨二時許接獲通報,指中和區華安街某四樓公寓的五樓頂樓加蓋起火。消防人員到場後布設水線搶救,十多分鐘就將火勢撲滅,救出四十三歲金姓男子。但金男脫困時已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起火原因尚待調查釐清。 另外,台北市消防局上午九時許獲報,指大同區環河北路一處一層樓高有鐵皮頂加的磚造民宅發生火警,警消到場撲滅火勢,現場救出一名年約四十歲女性,雙手有二度燒燙傷,立即協助送馬偕醫院治療,到院後意識清楚;另疏散二男一女。詳細起火原因待後續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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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勒死前妻 賠五百萬少關三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許姓男子與葉姓女子離婚後仍同居,許男在一一二年查看前妻筆電發現其與另名男子交往,同年七月間爆發衝突勒死葉女,事後向警報案「我剛勒死老婆」。一審依殺人罪判許十三年徒刑;二審認許已用五百萬元與死者父母達成和解,合議庭八日撤銷改判十年,可上訴。 許男與葉女結婚多年,育有二子,一一二年初兩人協議離婚,但仍同居在台中市北屯區住處。許男同年七月間查看葉女筆電,發現其與劉男交往,兩人發生爭執;葉女通報家暴,要求許需在同年七月二十六日搬家。 同年七月二十八日許男仍未搬家,並放下鐵捲門要求談判。過程中許男情緒失控,以手臂勒死葉女,事隔約一小時後才向警方報案「我剛勒死老婆」,遭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去年底國民法官審結,許男坦認犯案,依殺人罪判刑十三年,另涉妨害自由罪判刑五月,可易科十五萬元。 許男認量刑過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指出,許男已用五百萬元與死者父母達成和解,並給付第一期二百萬元;另就餘款分期付款部分,許男也提供其父的土地設定三百萬元抵押權以為擔保,撤銷原判,殺人罪部分改判十年徒刑,另涉妨害自由部分改判四月、可易科十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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