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狼師涉性侵多名男童二審部分和解改判十六年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某國小教師涉嫌從民國八十八年起性侵未滿十四歲男學童,十八年來有十六名學童受害,一審橋頭地方法院認教師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等共二十六罪,判十八年。高雄高分院九日依教師已與部分受害者和解,改判十六年,全案仍可上訴。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案發後也已在去年六月十九日解聘,且登錄全國教師不適任系統,永不錄用。 這名男教師長年利用學童對師長的信任,多年來陸續要求多名被害人服從脫衣、綑綁等行為並拍攝照片等命令,侵害學童以滿足自己性慾,至少有十六名學童受害;經受害孩童家屬報警後,檢警民國ㄧㄧ二年持搜索票搜索教師住處,扣得電腦主機一台、手機一支。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該名師利用國小教師、社團導師身分,做出違反本人意願拍攝未滿十八歲或兒童、少年性影像及猥褻未滿十四歲兒童等行為,犯行時間綿延許久,造成多名被害人身心創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等共二十六罪,判刑十八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九日上午審結,認定涉案教師上訴二審後,已與部分受害者達成和解,且受害者也同意從輕量刑,據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撤銷改判有期徒刑十六年,全案仍可上訴。

Read More

當街殺妻、小姨子 家暴男收押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七日發生駭人街頭凶殺案!四十六歲謝姓男子因不滿妻子聲請家暴保護令,竟開車尾隨妻子及小姨子,當街持刀砍殺兩人致死後逃逸。謝男雖事後投案,但警方認定不符自首要件,新北地檢署八日複訊後,依殺人罪及違反保護令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警調查,謝男與四十二歲張姓妻子結婚多年,育有兩名女兒,但謝男多次對妻子施暴,張女於今年五月間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並於六月二十五日獲核發正式的保護令,同時禁止謝男探視女兒。未料,謝男七月六日竟闖入妻子住處咆哮、摔砸物品,遭警方依違反保護令送辦,但檢方審酌其行為未直接攻擊人,當晚飭回。 七日上午,新北地院針對通常保護令開庭,謝男與妻子分開應訊。庭訊結束後,張女與妹妹騎機車返家,不料謝男早已開車埋伏跟蹤,趁兩人行經土城區明德路時,突然加速衝撞機車,再持預藏水果刀下車狂砍姊妹十餘刀,導致兩人傷重不治。

Read More

性侵偷拍小球員 棒球教練90罪判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某國小三十七歲松姓棒球教練長年性侵、猥褻多名男童,甚至還會偷拍不雅影片,民代去年更爆料指出松會逼球隊男童互摸、肛交,變態行為令人髮指,松男去年底遭搜索、拘提聲押獲准;台中地院八日依強制性交等九十罪,判他一年六月至八年六月不等刑期,尚未訂應執行刑,可上訴。 台中地院昨日判決,松姓男子對未滿十四歲的男子犯下強制性交罪,共七罪,各處有期徒刑七年十月;對未滿十四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共四十六罪,各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以及成年人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共三罪,各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使少年被製造與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電子訊號罪,共三十四罪,各處有期徒刑七年二月、七年六月或八年六月,得上訴。

Read More

命理師江柏樂遭詐300萬 判全賠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知名命理師江柏樂於民國一一一年九月遭利誘加入LINE投資群組,並誤信「高獲利低風險」話術,慘被詐騙新台幣三百萬元,事後緊急報警,警方循線逮人送辦。涉嫌提供人頭帳戶的共犯江進財經刑事判決有罪定讞後,江柏樂另提民事求償。台灣高等法院於八日判決江進財須全額賠償三百萬元,並支付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命理師江柏樂常於電視節目分享命理觀點,民國一一一年八月底,他接獲陌生群組邀請,群內成員透過LINE分享股票投資心得,並熱絡推薦一款標榜高報酬、低風險的線上「投資平台」。他自覺機會難得,雖遭妻子勸阻,仍執意解除美金定存,於同年九月一日上午,依對方指示,分批將三百萬元匯入指定人頭帳戶,隨發現款項遭迅速提領,他才驚覺受騙。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受理報案後,轉交桃園市警局龍潭警方追查,最終鎖定提供帳戶的江進財,並循線把江嫌逮捕移送法辦。

Read More

指侯怡君是小三 起訴

本報綜合報導 藝人蕭大陸的前女友張金鳳於民國一一0年間上電視節目時,宣稱蕭大陸妻子、藝人侯怡君是介入她與蕭交往關係的第三者,侯怡君提告誹謗。台北地檢署八日依誹謗罪起訴張金鳳。 檢方指出,張金鳳一一0年七月廿七日至八月五日間,在電視節目「新聞挖挖哇」、「命運好好玩」、「這!不是新聞」、「震震有詞」等電視節目中,宣稱侯怡君是介入她與蕭大陸交往關係的第三者。 侯怡君認為,張金鳳的指摘純涉私德且足以毀壞她的名譽、貶抑她的人格評價及社會地位,因此提告張金鳳涉及誹謗罪。 檢方表示,侯怡君是否曾為他人交往關係中的第三者,顯然純屬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不論張女的言論可否證明為真,侯怡君的名譽權及隱私權應優先於張女的言論自由而受保障。

Read More

檢警環聯手破獲不法集團掏空農地土石回填廢棄物案件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與桃園地檢、桃園環保局及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破獲營建混合物回填農地案,偵結起訴十一人及四家公司法人;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一千五百萬罰金。 環境部八日說明,該案犯罪集團手法惡劣,先以親友名義購買桃園市農地,再利用購得的農地向銀行抵押貸款換取現金。隨後犯罪集團將農地原生土石挖除販售,深度達七公尺,形成怵目驚心的「天坑」,接著便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大量營建混合物進行回填。 專案小組經過縝密蒐證,於一一四年三月由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搜索,並同步開挖三處農地,證實農地確實遭到回填營建混合物,且其中混雜著廢鋼筋、廢木材及廢塑膠等廢棄物。 環境管理署表示,營建混合物非法回填行為,嚴重破壞農地地力與生態環境,更可能導致土壤及地下水汙染,犯嫌及相關集團成員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的刑事責任,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罰金。 環境管理署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跨機關的合作機制,運用科技工具稽查,全面打擊環境犯罪鏈。另,特別提醒土地所有權人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同樣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的相關刑責,不可不慎。

Read More

大同前高層疑簽假約掏空上億元 檢調約談搜索林郭文艷等10人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八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針對大同公司前董事長林郭文艷等人涉嫌掏空公司上億元案展開偵查。檢調兵分十路搜索相關住所,並約談林郭文艷、前財務長等共十人,同時提訊因另案服刑的前董事長林蔚山。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偵辦。 據了解,林蔚山與林郭文艷夫妻檔於民國一0九年大同公司經營權易主前夕,涉嫌與三家顧問公司簽訂數十份廣告行銷及技術顧問契約,金額累計上億元。檢調懷疑,這些契約內容與大同本業無關,恐為假交易,資金最終流入私人帳戶,導致公司重大損失。 大同公司在民國一0九年爆發經營權之爭,市場派取得董事會主導權後,接獲內部檢舉,指林蔚山夫妻在失去控制權前密集簽署異常契約。經追查發現,相關款項流向可疑,疑似透過洗錢手法掩飾掏空行為。林蔚山此前已因挪用大同資金填補個人投資虧損,被判刑八年定讞,目前仍在監服刑;林郭文艷則是在民國一一0年卸任榮譽董事長職務。

Read More

長照悲歌 男勒死病母 8年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四十四歲吳姓男子長期獨力照顧脊椎手術後的六十九歲母親,因不堪身心壓力罹患重度憂鬱症,前年六月竟在住家失控用手勒斃母親,並在伴屍七小時後向警方自首,案件經桃園地院、高院審理,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八年徒刑,並裁定刑前強制監護二年。最高法院七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吳男未婚,與母親同住,妹妹居住隔壁。吳母因脊椎問題多次手術,行動不便需專人照料,吳男獨力承擔照顧責任長達六、七年之久,每日僅能睡眠一至二小時。一一二年端午節前,吳母再次手術,返家後因疼痛呻吟不止,加上長期睡眠不足,吳男精神狀況惡化,被診斷患有重度憂鬱症。 同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吳男在住家一樓母親房門前情緒失控,以手臂勒斃母親,直至下午四時三十分才主動報警自首。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案件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參與審理。 一審法官認為,吳男長期照護付出心力,犯案動機非預謀,而是受重鬱症影響導致辨識能力降低,加上妹妹出具原諒書,且符合自首減刑條件,最終判處八年徒刑,並要求刑後監護二年。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吳男需即時治療,改判「刑前監護二年」,但維持八年刑期。吳男於二審時坦言懊悔,稱「只想從壓力中解脫」,最高法院七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Read More

心電圖室之狼 醫檢師偷拍女病患裸胸 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一名謝姓男醫檢師,涉嫌於今年五月替女病患進行心電圖檢查時,以手機偷拍對方裸露胸部。台北地檢署七日偵查終結,依《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起訴謝男。 全案發生於五月十一日下午一時許,一名女子因身體不適至仁愛院區急診,醫師安排X光及心電圖檢查。謝男獨自在心電圖室為女病患檢測時,趁對方需解開胸罩、拉起上衣之際,將iPhone手機開啟錄影功能並放置於上衣口袋,鏡頭朝外偷拍女子胸部。 女病患察覺異狀後立即向醫護人員反映並報警,謝男雖在警方至場前刪除了影像,但手機仍被查扣並由台北市刑大科偵隊還原證據。 仁愛院區表示,案發第一時間已報警處理,並將謝男調離現職且啟動人事評議,查證屬實後予以記過及停職處分。

Read More

警涉誘2少年傳不雅照 基檢求重判

本報綜合報導 葉姓員警去年五月因援交未成年國中生被判緩刑,不料又被查出在擔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警員期間,涉嫌引誘二名少年拍攝不雅照並傳給葉男,基隆地檢署偵查後起訴葉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葉男去年以新台幣二千元約一名少年援交遭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葉男和少年雙親和解,判葉男一年徒刑,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檢警偵辦此案期間查扣葉男手機,經送交警局還原後,發現葉男還涉嫌引誘二名少年拍攝不雅照。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葉男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少年A男,民國一一二年四月九日晚間八時許,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訊息給A男,引誘A男拍攝肛門照片,少年於住處房間拍攝後,將照片傳送給葉男。葉男又以同樣手法結識少年B男,引誘B男拍攝肛門照片,將照片傳給葉男。 檢察官偵查後,日前依法對葉男提起公訴,因葉男身為公務員,檢方除請法院依法加重刑責外,並建請法院審酌葉男身為警員,竟為滿足私慾妨害A男、B男日後身心健全發展,惡性非輕,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