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搧女童7耳光 教保員解僱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竹南鎮一所幼兒園爆出不當管教事件,一名女教保員遭監視器拍下對四歲女童狠搧七記耳光及三次掌打身體。園方在確認事實後已緊急解僱該名教保員,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與社會處亦已介入調查。教育處二十二日在縣務會議中說明處理經過,強調經查教保員若有責任,最重終身不得聘任,並處以六千元至六十萬元罰鍰;縣長鍾東錦深表痛心遺憾,盼調查小組加速調查時程。 縣府教育處長葉芯慧指出,這樁幼兒園教保員對幼童搧巴掌的不當管教事件發生於本月中旬,教育處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園所保全證據,帶回錄影帶及相關證物;當時該涉案教保員已辭職不在,但調查責任所屬仍持續進行,由專業律師、社工師及外聘委員組成專家調查小組執行,預定八月中旬完成。 葉芯慧說,針對涉案教保員部分,經查若有責任最重處以終身不得聘任,其名字亦將刊登在教育部的全國教保資訊網;園所若被認定違法,則處以停招、減招、停辦或廢除許可等處分,教育處亦將針對被列為資訊網名單的園所,加強稽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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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足「抽血換學分」案 台師大教評會決議解聘周台英

本報綜合報導 台師大女足隊「抽血換學分」事件,台師大運動競技系二十二日召開系教評會,傳出初步決議解聘周台英。台師大競技系表示,暫不便對外說明,但已做出與當初系教評會不同的決議,希望能符合社會期待。 台灣師範大學爆發女足教練周台英以扣學分威脅選手配合研究抽血,台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師對學生確有霸凌,建議解聘二年,但學校教評會日前只做出不予晉薪等五點懲處,而未停聘或解聘,引發社會譁然。 教育部十八日召開「專科以上學校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認定此案依法已構成終身解聘,或解聘、四年內不予聘任的要件,要求台師大重審。台師大運動競技系昨天召開系教評會,審議涉案教師周台英的懲處,會議逾四小時,校內不便具名的人士透露,系教評會初步決議解聘周台英。 台師大運動競技系系主任鄭景峰會後透過視訊連線說明,系教評會的與會委員各自發表看法,經由民主方式討論,最後透過投票定案, 但系教評會做出的僅是初步決議,並非最終結果,仍須提交院教評會和校教評會審議,目前不便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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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投票前夕掃黑 逮上千人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警政署為防範黑道勢力介入即將舉行的罷免投票活動,聯合高檢署自七月七日起至十八日展開全國同步掃黑專案,鎖定竹聯幫各堂口、隱身政黨的黑幫成員強力檢肅,共查緝一百七十七個犯罪組織、逮捕一千五十三名犯嫌,查扣不法金流達新台幣六千二百九十四萬元。 警政署表示,專案動員九千一百七十三名警力,針對竹聯幫、四海幫、天道盟及太陽盟等幫派據點掃蕩,並破獲隱身特定政黨的二名黑幫成員。其中竹聯幫地堂成員王啟鑌因紅統立場鮮明,自稱「中華安樂之友會」會長,不僅在罷免期間挑釁團體、將衝突影片上傳中國大陸社群平台抖音,更涉及永和鬥毆案,甚至於抖音公開車牌號碼煽動肉搜「台獨份子」,遭刑事局依違反個資法、恐嚇及傷害罪偵辦。警方同步掃蕩幫派經營場所二千六百三十四處,查獲詐欺犯罪關聯資產,包含價值二千二百萬元房產土地,以及泰達幣、以太幣及比特幣等折合一千一百萬元的虛擬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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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澳鎮民宅火警釀2屍3命 鎮公所查證是否合法居留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蘇澳鎮公所指出,有關蘇澳鎮蘇濱路三段民宅火警,釀成2屍3命案,兩位死者之身分,尚待警方向移民署查證是否為外籍人士及是否為合法居留等資料,鎮公所社會課將啟動後續「身故急難補助核發程序」申請程序。 鎮公所表示,目前得知,受災屋係由一名原印尼籍之女性新住民向本國籍屋主承租後,再行分租給二位死者(印尼籍)及另一男一女(菲律賓籍)。經查,承租人為鎮公所列案之低收關懷戶。 蘇澳鎮急難救助規定,財損戶屋主需有居住事實,每戶至多補助二萬、一戶至多補助五人(屋主需設籍蘇澳鎮);拆遷補助的部分,屋主本人需有居住事實,每戶補助二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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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 柯文哲 應曉薇延押2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二十一日針對「京華城土地開發弊案」四名被告作出重大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自八月二日起延長羈押二個月,禁止接見通信;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破紀錄的一億八千萬元現金交保,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則以兩千萬元交保。兩人皆須配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出境,若未於八月一日中午前繳納保金,將同步延押禁見。 台北地院合議庭經密集審理後,裁定柯文哲與應曉薇因涉案情節重大、仍有串證之虞,自八月二日起延長羈押二個月,期間禁止任何對外通訊。 同案被告李文宗獲准以二千萬元現金交保,須即時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居住新竹市北區,並禁止出境出海八個月。法院特別要求保金須以李文宗本人名義支付,不得由他人代擔保。 最受矚目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合議庭裁定交保金額高達一億八千萬元,創下司法史上罕見天價。其中一億元還必須以沈慶京個人資產直接支付,全數須以現金繳納,不得改以保證書替代。沈慶京交保後須居住於台北市大安區指定住所,同步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八個月,且不得接觸案件相關人員。 裁定書指出,李文宗與沈慶京須於八月一日中午十二時前完成繳保程序。若逾期未繳,兩人將自隔日(八月二日)起與柯、應同步延押二個月,並全面禁止通信。 法院強調,此裁量是基於「確保後續偵審程序完整性」及「防範逃亡風險」,尤其沈慶京具跨國企業資源,需以高額保金與科技監控雙重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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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移工肇逃 和解仍判8年半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六十四歲菜販熊姓男子,前年三月間晚上酒後不顧友人勸阻,執意駕車返家,行經新屋區中山東路時撞飛站在路邊的泰籍彭姓移工,彭男送醫不治。熊男肇事後未下車查看,逃逸十七公里返家,警方當晚循線逮人,測得酒精值高達零點四八毫克。法院三審認定熊男惡性重大,雖以三百萬元與家屬和解,仍依酒駕致死、肇逃罪判刑八年六個月定讞。 桃園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時,熊男以三百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已支付一百萬元)。但合議庭認為,其酒駕累犯、肇事逃逸且數度說詞反覆,依刑法酒駕致死罪判刑六年六月、肇逃罪判刑三年,合併執行八年六月。二審高等法院駁回熊男「自首」主張,指警方早已掌握車籍與監視器證據,不符減刑條件。最高法院日前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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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扶天地 〉未保存登記房屋 可變更納稅義務人

永康區李先生問:我向陳先生等四人購買其父親建築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房屋,陳先生的父親已歿,其有子女六人因繼承取得所有權,並辦妥房屋稅納稅義務人變更登記為其等六人,惟訂立買賣契約時,僅有繼承人中四人同意出售,我依約定開立價金總額的即期支票交由代書保管,賣方應協助我於二個月內成為房屋的納稅義務人。簽約後陳先生即以書面通知該二位未出面簽約的繼承人,但該二人受通知後,未於期限內行使優先承買權,陳先生等人迄未依約變更系爭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我可以依據約定請求陳先生等人將房屋的納稅義務人辦理變更為我嗎? 答: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房屋,又稱「未保存登記的房屋」,是可以作為交易的客體,買賣時雖未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不過出賣人所讓與者是房屋的事實上處分權,即將該房屋交付占有及移轉處分權予買受人本已足夠。至於房屋買賣雙方可否約定由出賣人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是本例的爭議問題。 有認為申請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係盡公法上的義務,不得作為私權訟爭的客體,且買方請求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為自己,既不能作為享有所有權的證明,又增加自己納稅的義務,當無以訴訟保護的必要。 在實務上認為基於契約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自行決定契約的種類及內容,以形成其等欲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除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者外,當事人一方是可以請求他方履行契約所定給付義務。當事人如將房屋稅條例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的義務履行,明定為賣方的給付內容,買方非不得依據契約請求賣方履行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所以,李先生可以訴請陳先生等人辦理房屋納稅義務人變更。 (作者∕林瑞成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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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性騷擾及偷拍 北捷與大家共同守護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平均每日載運逾兩百萬人次,是台北都會區最重要的大眾運輸系統,捷運車站及列車車廂是全民共享的空間,台北捷運公司鄭重呼籲,性騷擾與偷拍行為是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嚴重侵犯,是法律嚴格禁止的行為,呼籲旅客「看見不對,勇敢說出;感到不安,立刻通報!」共同維護大眾運輸安全。 台北捷運公司二十一日表示,持續透過各種方式防範,在捷運系統內張貼中英語版本的禁止性騷擾宣導,並有保護專線、罰則等說明;車站與列車車廂皆設有監視器、每日車站定時巡檢等。 此外,站務人員與保全人員皆受過反偷拍與禁止性騷擾的教育訓練,一旦接獲民眾反映,將立即啟動通報流程,保護當事人、協助通報警方並配合警方蒐證。 再次提醒所有旅客,在搭乘捷運時遭遇或目擊性騷擾、偷拍等不法行為,列車上可按壓對講機通知行車專員或行控中心,在車站請立即通知站務人員,或是利用台北捷運AI智慧客服通報。 台北捷運致力創造讓所有旅客安心通勤的環境,奉勸少數不肖人士莫存僥倖心態,捷運系統內監視器隨處可見,請尊重每個人身體自主權,勿任意騷擾、偷拍或碰觸他人,一旦被舉發,北捷將立即通報警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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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報人犯伙食費 2警降級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中正第一分局江姓警務佐與吳姓警員,因涉不實核銷拘留所人犯伙食費,將溢領款項用於購買拘留所清潔用品,遭刑事判刑一年、緩刑三年確定後,懲戒法院日前再判兩人各降一級改敘。全案可上訴。 民國一0九年二月至一一二年四月間,負責拘留所戒護及伙食核銷的江、吳二人,多次至賣場採購低價冷凍食品、飲料及便當供人犯食用,卻向小吃店索取空白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以每人早餐四十元(後調為五十元)、午晚餐八十元標準浮報金額,向分局會計室請款。經查,三年間共溢領伙食費三萬三千六百六十元,款項則未進入私口袋,全數用於購置拘留所衛生紙、清潔劑等公務消耗品。 全案因趙姓人犯發現早餐內容與申報價差不符而檢舉曝光。台北地檢署偵辦時,原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偵辦,後續認定二人未中飽私囊,改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考量二人坦承犯行且無前科,民國一一二年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並須各支付公庫六萬元。二人未上訴,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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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性騷、偷拍猖獗 北捷祭3大防狼利器護乘客安全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為北台都會區核心運輸系統,每日服務逾二百萬人次通勤族,據台北捷運警察隊統計,今年一至五月共發生性騷擾案五十五件、偷拍案二十五件,雖較二0二四年全年七十二件性騷擾、五十五件偷拍略有下降,但安全隱憂卻仍無法完全杜絕。台北捷運公司二十一日則表達了「零容忍」態度,呼籲民眾遇見不法行為時立即透過列車對講機、站務人員或 AI 智慧客服通報,北捷將啟動緊急處置流程協助報警並配合偵辦。 台北捷運公司統計顯示,二0二四年全年度共發生性騷擾案件七十二件、偷拍案件五十五件,這些數字背後是真實的社會問題,例如今年六月日本岩手縣農林水產部職員佐佐木貴法,趁休假來台期間在中山地下街手扶梯偷拍女性裙底,遭當場逮捕後依妨害性隱私罪起訴,成為近期備受矚目的跨國案例。此外,去年底更有男子在三個月內三次於北捷手扶梯襲臀,最終被判處七個月有期徒刑,顯見部分的慣犯心存僥倖。 北捷表示,為守護乘客安全採取多項措施,包括實體防護:車站與列車全面設置監視器,並安排保全人員。定時巡檢;手扶梯等死角加裝弧形鏡面,降低偷拍機會。教育宣導:系統內張貼中英對照禁止性騷擾文宣,詳列專線電話與法律責任,強調偷拍最高可處二年有期徒刑。即時通報:列車內設置對講機可直通行控中心,車站則有站務人員與 AI 智慧客服提供即時協助,接獲通報後將立即保護當事人並調閱監視器蒐證。 針對部分民眾擔心「證據不足」問題,北捷指出,即使偷拍畫面未直接顯示私密部位,只要行為具性騷擾意圖,仍可依《性騷擾防治法》處分。至於外籍人士犯罪,北捷強調將與警方合作追究刑責,如佐佐木貴法案中,檢方以「高度逃亡風險」駁回保釋請求,展現司法堅決態度。 台北捷運公司特別呼籲,車站與列車是空間共享的公共場域,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是基本禮儀。「看見不對,勇敢說出;感到不安,立刻通報!」民眾的主動防範與北捷的積極作為,將共同築起更安全的通勤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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