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關節術後ERAS照護 當天出院

肩關節術後加速康復療程,以術後ERAS照護模式,手術當天就順利出院。(記者湯朝村翻攝)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58歲的高先生,因為長期的肩傷嚴重影響生活品質,但又擔心術後需長時間康復,在醫師的建議下,決定接受肩關節手術,並選擇了術後加速康復(ERAS)的照護模式。手術後當天就順利可出院。 嘉義長庚骨科醫師郭亮增說,這是一種將病人的照護流程整合,讓病人能夠更快恢復健康的創新模式。高先生從門診診斷到出院追蹤,都享受了高品質且不間斷的照護,術後併發症的風險也大幅降低。 郭亮增也是ERAS受益者。他在一次意外中受傷,需要接受肩關節手術。他說,這次他親身體驗到ERAS的優勢,術後12小時就出院,術後30小時就站在醫學會講台上,分享他的ERAS成果。這是他從事醫療工作以來,最難忘的一次手術。 ERAS是一種以病人為中心的照護模式,是運動醫學照護的理想模型。郭亮增表示,他在2017年赴韓學習了世界級的肩關節手術技巧及照護,深受啟發,他認為只有骨科醫師是不夠的,必須結合麻醉科醫師、復健科醫師、物理治療師等多元專業,才能提供病人最完的照護。於是,他主導籌組了ERAS團隊,由麻醉、護理、復健、營養等部門共同參與,設計了一套適合肩關節手術的ERAS照護流程,包括術前評估、術中處理、術後復健、術後追蹤等環節,提高病人的康復品質與滿意度,降低住院天數與醫療成本。 郭亮增表示,從開始收案的不熟悉,到現在的習以為常,ERAS團隊越來越棒,也越來越有默契。病人與家屬的高滿意度回饋,更確定了團隊的信心。這樣的成果也獲得了2023年中衛中心品質持續改善金塔獎的肯定,未來將繼續以ERAS的精神,為病人提供最佳的肩關節手術照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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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副刊〉世壽所許

南鵲 《護生畫集》成書,是件大功德。這部畫集前後出版六冊,豐子愷繪圖,前兩冊佐圖的詩句由弘一法師題寫。第一冊出版於一九二九年,馬一孚的序文提及當時「殺機方熾,人懷怨害」,希望能藉由藝術「進乎美善」。對中國歷史稍有理解的,不難明白寥寥數語所蘊含的內外動盪。而後見之明更教人凜然。除了其餘各冊的時空環境或遇抗戰、或逢文革,如今世界一隅興戰即衝擊全球政經情勢,何嘗不是「殺機方熾,人懷怨害」?凡此皆彰顯《護生畫集》在促進「美善」上的作用與價值歷久不衰。這是人性的悲哀,藝術的不朽。 不過,「護生」的概念若不稍加區辨,甚或推導至極端,很容易產生誤解,又或自相矛盾。畢竟,「生命」彼此存有利益衝突。世間豈得雙全法,「護生」又要周全人類,又要顧及動物與植物,難度可想而知。身陷戰亂的人會問:若要護生,如何殺敵?因戒殺而茹素的人則難免遭質疑:以植物為食,如何不是殺生?針對這類疑問,豐子愷回溯馬一孚序文的觀點,以護生為表、護心為裡,將二者結合起來:「護生是護自己的心……殘殺動植物這種舉動,足以養成人的殘忍心,而把這殘忍心移用於同類的人。」絕對意義下的「戒殺」,是「拘泥字面」。就我舉的例子來說,連茹素亦不可得,人便無從維生,從而使「戒殺」淪為自我牴觸的「自殺」,遑論人既不存,「戒殺」也就沒有了執行的主體。再者,若遭他者武力威逼,即使國將不國、家將非家、自身性命不保,仍只能坐以待斃。反之,人須養護的「慈悲心」是「非不得已,非必要」,不能損傷生命。 豐子愷所指「非不得已,非必要」值得進一步討論。怎麼判定何為「必要」?所謂「必要」是種靜態的判準嗎?梁文道在篇文章中整理出學者錢永祥關於動物倫理的「兩套說法」:「一套關乎實踐,叫做『量化素食主義』,大意是若要出於道德理由而茹素,不一定得馬上全面戒葷,盡可以試著一步步來,逐漸縮小自己傷害動物的範圍。另一套則關乎理論……相信人類文明的演化是個道德範圍擴大的過程。」擴大並套用錢氏所論,不僅可依「道德」來判斷必要性,「慈悲心」也落實為循序漸進的動態,不至於因初始陳義過高而窒礙難行,更可於持續反思及履踐中擴充內涵。 還可再補充一點。「慈悲心」乍聽也許抽象,「道德」或嫌沉重,其實就是一個人努力於群體中營造理想的自身定位和與他者的關係,不管這「他者」是另一個人或有感知能力的廣義眾生。再白話些:想做個怎樣的人,以及想怎樣對待別人和別的物種(這也隱含別人和別的物種怎樣相應待己)。這麼一來,就能體會豐子愷為什麼說「護生實在是為人生,不是為動植物」。利他者,原是自利。 豐子愷就讀浙江省立第一師範學校的時候,便和俗家名李叔同的弘一法師有師生之誼,後來還成了法師門下弟子。他在給弘一法師的信寫道:「憶十餘年前在江灣寓樓得侍左右……於樓下披霞娜(按:即鋼琴)旁歸依佛法,多蒙開示。情景憬然在目。」刊印《護生畫集》第一二冊,另有賀師者壽的意思。 弘一法師與豐子愷就繪製《護生畫集》有過約定:「朽人七十歲時,請仁者作護生畫第三集,共七十幅;八十歲時,作第四集,共八十幅;九十歲時,作第五集,共九十幅;百歲時,作第六集,共百幅。護生畫功德於此圓滿。」豐子愷答以:「世壽所許,定當遵囑。」這是人壽難料、世局難期的莫可奈何,更是莫可奈何中為人弟子的堅摯允諾。而弟子所以能如此堅毅,想來「護生」已由師生的共同信念延展為學生對老師的念想與回報。 一九四二年,弘一法師圓寂,《護生畫集》自第三冊起再也無法請師者題字了。但豐子愷仍堅持著畫下去。七十幅、八十幅、九十幅。最終,一百幅。《畫集》內有幅圖題為「恩人」,描繪慶善寺明義大師救護雛鳥的故事。由於豐子愷與其師的因緣,我總想像這「人」即是弘一法師,這「恩」即是師恩。 手邊有套新星出版社二○一二年版《護生畫集》。豐子愷後人於〈再版前言〉回顧成書始末:「……(父親)在浩劫中遭害,鬱悒致癌,於一九七五年離世。弘一大師似乎在冥冥之中提示他的學生,父親竟在一九七三年悄悄地提前七年完成了一百幅,結束了這套畫集的全部創作工作。」 至此,護生、賀壽,不負師恩;圓滿了的,是功德,也是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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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腺癌又腦轉移 雙標靶治療奏效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65歲黃女士自認是健康寶寶,退休後與先生跑遍歐洲、美洲、澳洲等地旅行,沒想到105年因久咳月餘不癒,就醫檢查竟發現是肺腺癌,切除手術後2年又發現腦轉移,所幸積極使用雙標靶藥物治療,迄今能趴趴走。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醫師陳育民表示,肺癌腦轉移患者迎來健保新福音,由今年3月1日起,健保正式啟動抗血管新生合併口服EGFR雙標靶治療之給付,每個療程(3週)約可省下5萬元,以中位數預計,整個用藥期間可省下破百萬元之藥費。 收治黃女士的台大醫院內科部胸腔科醫師廖唯昱表示,根據在日本進行、針對亞洲人的第3期大型臨床試驗數據顯示,EGFR/抗血管新生雙標靶治療有機會幫助晚期或復發之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延緩疾病惡化速度,有機會達到1年4個月。 其中,針對EGFR突變發生於外顯子21(exon 21)族群,延緩時間有可能達到1年5個月,因此,健保也優先針對exon 21族群通過給付。 陳育民指出,肺腺癌本來就是很容易產生腦轉移的癌症之一,具EGFR突變的患者又有更高的比例有腦轉移。 高雄長庚內科部副部長暨肺癌團隊召集人王金洲表示,血腦屏障是大腦的自我保護機制,可阻擋微生物或是化學物質對腦部造成傷害,但卻會令藥物無法順利進入腦部,無法有效殲滅癌細胞。抗血管新生藥物因為可抑制不正常血管生成,以利藥物抵達腫瘤細胞。一旦腫瘤血管新生受控制,腫瘤周邊微環境也會受到影響,讓合併使用藥物更易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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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冒水泡糜爛 竟是藥物過敏

醫師洪翊騰表示,藥物過敏可能致命和造成多重併發症,必要時須尋求專業醫師協助。(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50歲陳先生因喉嚨痛、全身倦怠和畏寒至診所就醫,被當成一般感冒治療,吃了兩天藥後全身起大片紅疹,送至外院被診斷為對感冒藥的藥物過敏,停服感冒藥後情況卻持續惡化,身上皮膚多處起水泡合併剝落糜爛,口腔黏膜破損流血和視力模糊。 陳先生前往仁愛長庚合作聯盟醫院皮膚科門診求診,醫師洪翊騰調閱近1個月雲端藥歷,發現罪魁禍首是陳先生在兩週前因為三叉神經痛開始服用的卡馬西平,經抽血和皮膚切片後診斷為卡馬西平所導致的嚴重藥物過敏—史蒂芬強森症候群/毒性表皮溶解症。陳先生被轉至林口長庚皮膚科暨藥物過敏反應中心接手,經歷燒燙傷中心治療後於一般病房出院。 病患服用感冒藥後起紅疹,是嚴重藥物過敏。(記者徐義雄翻攝) 洪翊騰表示,藥物過敏可能為服用藥物後數分鐘至數小時發生的立即性過敏反應—急性蕁麻疹,更多的是數天至數週才會出現的延遲性過敏反應。這類過敏反應的前驅症狀類似感冒,病人或非有經驗醫師常誤以為是只吃一兩天的感冒藥所致,從而使病人繼續服用真正過敏藥物造成傷害,其實1個月內的藥物都有可能是凶手。 病患服用感冒藥後起紅疹,是嚴重藥物過敏。(記者徐義雄翻攝) 藥物過敏反應臨床表現多樣,總結成6大警訊:1.「疹」—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2.「破」—口腔或黏膜潰瘍;3.「痛」—吞嚥或排尿痛;4.「紅」—眼睛紅腫、燒灼或視力模糊;5.「腫」—嘴唇腫、呼吸道阻塞或淋巴腫大;6.「燒」—發燒。 洪翊騰指出,常見過敏藥物包含抗生素、磺胺藥、抗癲癇藥物、降尿酸藥、消炎止痛藥、肌肉鬆弛劑和放射顯影劑等,依不同過敏類型而不同。最嚴重的藥物過敏反應當屬史蒂芬強森症候群/毒性表皮溶解症,特色為快速進展的全身紅斑及水泡,黏膜潰爛與表皮剝落壞死,有如全身燒燙傷。其他的重要器官包括肝、肺、腎等都有可能受到影響,造成致命的併發症。 藥物過敏可能為服用藥物後數分至數小時發生的立即性過敏反應,或是數天之後才會發生。(記者徐義雄攝) 藥物過敏可能致命和造成多重併發症,臨床更和病毒疹、移植排斥和其他原因之紅皮症不易區分,民眾絕對不可輕忽,必要時須尋求專業醫師協助,避免延誤治療時機,造成終身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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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送行政院 防疫隔離假、電子圍籬擬法制化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疾管署11日下午預告《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再針對防疫隔離假、電子圍籬、外交/國防/經濟主管機關防治工作權限等內容進行第2階段修法。 疾管署正式預告《傳染病防治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針對高致死率、高傳染力的第1類及第5類法定傳染病,新增COVID-19疫情期間使用的防疫隔離假及電子圍籬有法源依據,將送行政院續行審查,並配合行政院時程送立法院3讀。 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此次修法的擬定,為參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並綜整各機關參與新冠疫情防治工作的因應對策、運作實例及意見。 首先,修法重點新增防疫隔離假條文規定。為參照新冠疫情防治經驗,並考量不同疾病特性,定明因第1類、第5類傳染病而受隔離或檢疫者,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等,應給假。假別由各類人員請假法規之中央機關定之,例如勞工由勞動部訂定。 其次,新增電子圍籬相關條文規定。考量第1類、第5類傳染病之傳播特性及可能造成之危害,為即時掌握隔離或檢疫者有無發生擅離隔離或檢疫處所,避免疫情擴散,經參照新冠疫情防治經驗,第1類、第5類傳染病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期間,指揮官得指示運用科技工具或設備系統(如電子圍籬等)輔助查證其於受隔離或檢疫期間之行蹤。相關個人資料,於疫情結束應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處理。 第3重點是明訂外交/國防/經濟等相關部會協助防治工作事項,包含增加外交部協助旅居疫區國人緊急返國,國防部國軍人員及醫療資源動員及協助防疫監控、情資整合與回報、指定地區人員與物資管制,經濟部主管防疫物資供應等,使疫情期間各項事務管理及跨部會協作更為完善。 疾管署指出,《傳染病防治法》修法草案自3月11日起預告14天,收集各部會及外部意見後,將送衛福部法規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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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橋校車翻車 公路局應變小組要求業者處理傷者理賠事宜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交通部公路局表示,113年3月11日19時14分發生龍萊交通企業有限公司(下稱龍萊交通公司)889-YY號遊覽車由康橋國際學校秀岡校區出發,行經台北市文山區文山隧道往信義區方向時不慎翻覆事故,公路局與台北市區監理所立即成立「0311台北文山隧道遊覽車甲級事故應變小組」應變處理,車內搭載康橋國際學校學生25人,另有駕駛1人,總計26人。事故15人輕傷(駕駛1人與學生14人),其中6人送忠孝醫院,5人送北醫附醫,4人送萬芳醫院,車內已無人受困,台北市區監理所已派員分赴各醫院探視傷患,截至23時0分,僅剩萬芳醫院尚有1位持續觀察,現場已恢復通車,有關事故原因尚待警察單位調查。 本次事故龍萊交通公司889-YY號遊覽車,該車於103年3月出廠,車輛車籍正常,最近一次檢驗是113年1月26日,下次定檢日為113年8月13日,事故車輛近6年違規8件;駕駛人林O華駕籍均正常,近6年違規2件,全數案件均已結案。 公路局已要求龍萊交通公司妥善處理相關傷者後續理賠事宜,公司已趕往醫院進行慰問事宜,另台北市區監理所將於3月12日上午啟動事故立即性加強管理措施,派員至該事故業者公司進行安全管理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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