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10日徵才 445職缺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市府勞工局積極辦理就業徵才活動,因應產業求才需求,十日上午九時卅分至十一時卅分將在新市區樹谷音樂廳辦理小型徵才活動,邀請十七家廠商提供四百四十五個職缺,有意找工作的民眾可把握機會前往參加面試。 職訓就服中心指出,這次徵才活動將邀請劍橋自動化科技、河筧工程、聯奇開發、聯華氣體、和昌精密、巨蛋展覽、誼光保全、亞太國際八家廠商設攤徵才;並為巨緯自動化科技、安立潔 、亞德客、方略電子、台灣穗高、啟耀光電、盈禾環保、大發清潔、活水樹谷幼兒園等九家廠商代為徵才。 當天設攤職缺包括搬運與倉儲設備工程師、軟體工程師、水課∕機械課∕電課助理工程師、品保工程師、工安人員、品檢員、品保作業員、英語或日語翻譯人員、監工員、CNC機台操作員、模具技術員、技術部模具師傅、生管員、倉管理貨員、值班工程師(新市樹谷園區、高雄市前鎮區、路竹區)、宿舍管理員、樹谷假日農場服務員、活動會場設備佈置人員、營業專員、佳里奇美∕永康奇美保全員等,有意求職者當天親自到場投遞履歷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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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同學咬9次 父母索百萬獲賠2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一名一歲幼童在台中市西區一間托嬰中心遭另一名一歲多的同學咬傷九次,幼童父母認為對方父母與托嬰中心都有責任,分別求償十萬元、九十萬元,一審認定,被告的家長未提供有善盡教養責任的證據,判賠二萬元,托嬰中心的師生比符合規定,也有在案發後不斷教導咬人幼童及相關防範措施,判免賠,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一歲多的幼童被父母送到台中市西區一間托嬰中心,一一二年一月至三月間,幼童被另名幼童咬傷手指、手臂、虎口等位置,幼童家長主張該名咬人幼童有九次犯行,認為托嬰中心與咬人幼童的家長都有疏失,向托嬰中心及托育教師九十萬元,也向咬人幼童家長求償十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咬人幼童的家長主張,對方家長提供的證據當中,只有一次有小孩咬人的狀況,其餘都無法證明是小孩所為,另外也多次教育、告誡小孩不得咬人,已善盡教養責任,沒有疏失。托嬰中心則主張,根據對方家長提供的受傷紀錄、監視器光碟影像等,都不足以證明受傷幼童的傷勢,是同中心幼童所造成,即便受傷幼童的傷勢是同中心另名幼童所造成。 法院審酌,根據相關監視器畫面、對話紀錄,可以證明幼童咬人的次數有四次,不過咬人幼童的家長未提供相關證據,有教育、叮囑小孩不得咬人,認為家長得負賠償責任,判賠二萬元。 另外,托嬰中心的教師在發現幼童有咬人行為後,除有告誡幼童不能咬人外,還有後續開會討論因應、監督處置,也讓其他幼童戴上口罩,減少嘴巴碰觸機會,另外也對咬人幼童,以兒童繪本等誘導溝通方式,告知幼童不能咬人,也透過按摩牙齦、咀嚼蔬菜棒和牛奶棒餅,以減緩咬人幼童口腔不適和滿足口欲。 該托嬰中心實際收托學童為十七人,托育教師為六人,符合法規規定的師生比,認為托嬰中心與教師已善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沒有過失,無須賠償,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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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參與大甲媽遶境掛「假車牌」 眼尖員警查獲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大甲媽祖遶境進香鑾轎五日上午行經沙鹿區,眼尖員警發現隊伍周邊一輛轎車懸掛偽造車牌,警方當場攔下拆除,並發現駕駛李男無照,依法告發並禁止行駛。 大甲媽祖遶境進香隊伍昨日上午行經沙鹿區,員警發現一輛黑色轎車行駛在遶境隊伍周邊,因車牌異狀引起注意。清水警分局指出,執行交通稽查勤務,在沙鹿區鎮南路盤查二十四歲駕駛李姓男子,發現牌照與車身不符。 警方表示,李男坦承車子日前遭吊扣,故向友人借用車牌懸掛使用。員警又查出李男無照駕駛,五年內第二次違規,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使用他車牌照」、「牌照吊扣期間行駛」,依規定可處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八百元以下罰鍰。 另外,無照駕駛且五年內違規二次,可處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警方依法告發並當場禁止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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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潛水客後壁湖溺水 一度OHCA

本報綜合報導 恆春熱門潛點後壁湖五日發生一名五十多歲女性潛水客溺水,現場已無生命跡象;消防人員協助送至恆春旅遊醫院搶救後恢復呼吸心跳,目前持續急救中。 屏東縣消防局下午受理民眾報案,指後壁湖出水口右側有溺水案,患者已由現場民眾拉上岸實施CPR急救中、請求協助。恆春分隊出動二車三人前往,將該五十多歲女性潛水客送往恆春旅遊醫院急救。恆春分隊表示,這名女子潛水行程已結束,上岸過程中發生意外,消防人員到場時患者呈現OHCA,經急救後溺者已恢復呼吸心跳,目前仍在急救室持續急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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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不爽 亮槍逼配酒吞子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到居酒屋聊天不開心,亮槍比畫又拉滑套卸下子彈丟進啤酒杯逼一名酒客喝下,對方硬著頭皮吞下去,沒多久腹痛緊急手術取出子彈。法院以林男非法持槍,一、二審都依槍砲、恐嚇等罪判他五年四月、四月,仍可上訴。 林男自稱從繼父家取得一把改造手槍、六顆子彈,一一二年七月三十日凌帶槍彈到台中市西區一間居酒屋,席間和顧客聊得不開心,二度拔槍放在吧台上恫嚇,還拉動槍機滑套;甚至從彈匣卸下三顆子彈,將其中一顆放入酒杯內逼客人喝下去。 該名客人因消化道異物導致腹痛,緊急到醫院開刀取出子彈;警方獲報於同年八月一日持搜索票赴林男家,查扣作案用的槍彈,送交鑑定均具殺傷力。 台中地院一審時,林男坦承不諱,考量他坦承並和被害人調解、賠償,另逼客人吞子彈部分被害人也撤告,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處林男五年四月,併科六萬元;另依恐嚇罪判他四月,得易科罰金。林男上訴否認恐嚇,辯稱喝酒已沒意識;台中高分院不採信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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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擺盆栽遮蔽視線致車禍 屋主恐涉過失傷害罪

中西區郭太太問:我日前騎車經過某個巷口右轉時,因為巷口那間房屋的屋主在馬路轉角處擺放大量大型盆栽,導致我的視線被阻擋,不慎和迎面而來的另一台機車相撞,雙方均倒地受傷。請問,我有肇事責任嗎?另屋主對於車禍是否也應負責任? 答: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在案。為此,如本件屋主有在道路上置放大型盆栽致防礙交通之情,即已違反前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應裁處行政罰。另如屋主於屋前或周圍放置大型盆栽或其他物品,有占用道路、遮蔽視線而妨礙交通之事實,進而導致往來車輛發生事故並造成讀者或其他用路人受傷,放置該等物品之行為人並非無構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之可能,亦可能需依民法侵權行為等規定,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之責。 交通事故之發生,常非僅單一原因導致。依讀者郭太太所述,本件事故經過係郭太太於轉彎時與迎面而來的另一台機車相撞,則讀者就該交通事故是否有肇事責任,仍應就具體情形為分析,可能涉及駕駛人雙方於事故發生時行向、是否遵守號誌指示及速限、有無注意車前狀況,及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相關規定使用方向燈、停讓等,如現場為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亦可能涉及雙方是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靠右行駛等相關交通安全規範,尚難以讀者所述內容逕為論斷。 (作者∕劉芝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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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性侵女童改未遂 刑度減半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經營未立案安親班的陳姓男子對年僅國小二年級女童伸郎爪,在班上摸胸、下體,還刻意拿課本擋住,南投地院一審以他有指侵,依三個強制性交罪判刑十年,台中高分院二審比對證詞,認定陳僅構成「未遂」,撤銷改判他五年,仍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一0九年九月起陳男替班上一名小學二年級女童批改數學作業時,要求對方坐他大腿上,伸手亂摸她胸部、指侵,還兩度利用開車載女童回家、元宵節去看燈會期間,趁著車上只剩下他們獨處,又前後伸手摸胸、二度指侵得逞。 南投地院一審時,陳矢口否認犯行,女童驗傷下體則有擦傷;女童母親也證稱,女兒曾坦言「阿伯摸我」,自己警覺馬上向安親班反應,陳還跑去他們家,還想賠個二、三萬元了事。一審認為,陳侵害女童身心、犯後否認未見悔意,行為惡劣,依三個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各判他七年十月,三罪應執行十年;陳男不服上訴仍否犯行。 台中高分院二審查,女童雖曾證稱陳男將手指「伸進她尿尿的身體裡面」、「感覺很痛」,但她向母親、老師陳述時則是稱被「摸」尿尿的地方,驗傷也未發現下體有受損。經綜合比對證據難認有達性器接合程度,認定僅達強制性交「未遂」程度,撤銷改依三個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各判他三年八月,三罪應執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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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陸吸收軍官 前海軍處長判刑確定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海軍綜合處處長張培凝因涉嫌為中國大陸發展組織,吸收現役及退役軍官,經一、二審依《國家安全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月,最高法院於近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此外,張培凝不服國防部追討其七百七十二萬元退休俸,提起行政訴訟也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此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聯絡局廣州聯絡局」自民國八十六年起,指示港商謝錫璋(現遭通緝)來台接觸軍方人員,透過宴飲、球敘及免費海外旅遊等手法拉攏。張培凝於九十五年結識謝男後,開始協助引介現退役軍官,更於九十七年成功吸收前海軍計畫處何姓上校及其配偶,共同為中方發展組織。 調查顯示,九十七至一0三年間,張培凝以招待旅遊、餐敘名義,安排謝錫璋接觸至少六名高階軍官,包含前海軍陸戰隊政戰副主任、國防大學教官及退役將領。何姓夫妻則於一0二至一0六年間,試圖引介現役艦長、編裝官等三名軍官,但多數人察覺有異,或婉拒招待、或自付費用,最終發展組織未遂。 一0八年六月,檢調接獲情資啟動偵辦,發現謝錫璋早已離境,遂將張培凝與何姓夫妻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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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之家女患者失蹤 警尋獲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安南區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林姓婦人,三日清晨從康復之家自行離開後失蹤,家屬焦急報警,警方透過監視器鎖定行蹤,短短四小時內在台江大道與育英街口尋獲林婦,結束一場虛驚。 據了解,林婦長期居住於安南區一處康復之家,趁機構人員未注意時獨自離開,林婦妹妹發現姊姊失聯,擔心姐姐病情不穩可能發生意外,焦急向高雄市警局三民二分局民族路派出所報案。 三分局接獲高雄市警局通報,連絡線上警力協尋,安佃派出所與顯宮派出所調閱監視器,發現林婦最後出現在台江大道、育英街一帶,安佃所長鄭宗民與巡佐謝坤宏加強巡邏,最後在台江大道、育英街口發現林婦獨自徘徊。 林婦整日未進食,飢餓難耐,員警暖心購買麵食,供林婦食用,同時通知家屬並協助撤尋。三分局指出,若家中有精神疾病患者或失智易走失長者,可向社會局及區公所申請預防走失愛心手鏈或配戴定位器,隨時注意其動向,以縮短協尋黃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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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涉程序疏失致鍾文智潛逃 全律會籲嚴查重建司法公信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近日因「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涉證券炒作案裁定程序瑕疵,引發司法公信危機。全案起因於高院合議庭去年十月未依法公告及送達裁定書,導致檢方無法抗告,鍾文智趁機棄保潛逃。全國律師聯合會(全律會)四日發出聲明,要求釐清違失責任並從嚴究責,同時呼籲司法院公開調查程序,以挽回民眾信任。 鍾文智因炒作存託憑證(TDR)獲利逾四億元,遭判刑三十年五月定讞,卻在去年高院合議庭裁定「加保二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後失聯。爭議在於合議庭未製作裁定書正本送達檢辯雙方,直至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才補公告,嚴重影響檢方抗告權益。高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後認定,審判長邱忠義與受命法官陳勇松未依程序宣示裁定、抽換電話紀錄,甚至兩度增補裁定內容未註明原因,違反職務義務,決議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 全律會聲明強調,程序正義是司法根基,此案疏失已重創公信力。據高院自律會報告,邱忠義與陳勇松的行為涉違反《法官法》及法院自律規範,情節重大;陪席法官蔡羽玄則未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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